关于广东省撤销阳江市阳东区设立阳东县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九年二月十三日《关于设置阳东县、清和县、新河县建制的请示》和一九九一年五月八日《关于把阳江市阳东区改为阳东县建制的再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你省撤销阳江市阳东区,设立阳东县,其行政区域不变,县人民政府驻东城镇。区改县后,所需人员编制由市自行调剂解决。 关于设置清和县、新河县问题,拟另行研复。关于广东省撤销阳江市阳东区设立阳东县的批复$民政部<正> 广东省人民政府:你省一九八九年二月十三日《关于设置阳东县、清和县、新河县建制的请示》和一九九一年五月八日《关于把阳江市阳东区改为阳东县建制的再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你省撤销阳江市阳东区,设立阳东县,其行政区域不变,县人民政府驻东城镇。区改县后,所需人员编制由市自行调剂解决。关于设置清和县、新河县问题,拟另行研复。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1年第40期
关于广东省撤销清远市清郊区设立清新县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你省一九八九年二月十三日《关于设置阳东县、清和县、新河县建制的请示》和一九九一年六月十二日《关于将清远市清郊区改为清和县建制的再请示》及补充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你省撤销清远市清郊区,设立清新县,其行政区域不变,县人民政府驻太和镇。改建的清新县所需人员编制由市自行调剂解决,不得增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2年第14期
关于广东省撤销河源市郊区设立东源县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十月二十八日《关于河源市郊区改为新河县建制的再请示》和一九九三年七月三日《关于河源市郊区撤区改县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河源市郊区,设立东源县。以原河源市郊区的行政区域为东源县的行政区域,县人民政府驻仙塘镇。关于广东省撤销河源市郊区设立东源县的批复$民政部正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十月二十八日《关于河源市郊区改为新河县建制的再请示》和一九九三年七月三日《关于河源市郊区撤区改县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河源市郊区,设立东源县。以原河源市郊区的行政区域为东源县的行政区域,县人民政府驻仙塘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3年第2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