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1月,撤销盘山县,盘锦农垦局改制为盘锦垦区。
1968年12月,台安县划归盘锦垦区管辖。
1970年1月,盘锦垦区设置盘山区和大洼区。
1970年7月,盘锦垦区改设盘锦地区,下辖盘山区、大洼区、台安县。
1975年11月,撤销盘锦地区,盘山区、大洼区改设盘山县、大洼县,划归营口市,台安县划归鞍山市。
1984年6月,撤销盘山县,设立盘锦市(地级),管辖盘山区、郊区、大洼县。
1986年11月,撤销盘锦市郊区,恢复盘山县;盘锦市盘山区更名为双台子区;盘锦市设置兴隆台区。
2016年,撤销大洼县,设置大洼区。
一县分二区,二区变二县,再变二区一县,三变二区二县,四变三区一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