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7月)同意武清区
● 撤销白古屯乡,设立白古屯镇;
● 撤销曹子里乡,设立曹子里镇;
● 撤销大黄堡乡,设立大黄堡镇;
● 撤销豆张庄乡,设立豆张庄镇;
● 撤销高村乡,设立高村镇。(津民复【2013】6号)
(12月)同意宝坻区
● 撤销周良庄镇,设立周良街道办事处;
● 撤销大白庄镇,设立大白街道办事处;
● 撤销口东镇,设立口东街道办事处;
● 撤销高家庄镇,设立朝霞街道办事处;
● 撤销马家店镇,设立潮阳街道办事处。
上述五镇实施撤镇建街后,保持原行政区域界线不变。(津民复【2013】17号)
(12月)同意北辰区设立青源街道办事处和广源街道办事处。(津民复【2013】18号)
(12月)同意滨海新区
● 撤销于家堡街、新港街、新村街。以于家堡街、新港街两街所辖区域以及新村街海河以北区域,设立塘沽街。
● 撤销大沽街、渤海石油街。以大沽街、渤海石油街两街道所辖区域以及新村街海河以南区域,设立新的大沽街。
● 撤销杭州道街、向阳街。将杭州道街、向阳街两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杭州道街。
● 撤销汉沽街、大田镇。以汉沽街、大田镇两街道的行政区域以及寨上街大丰路、汉蔡路以东,京汉高速、汉南公路以北,滨唐公路阴暗区域,设立新的汉沽街。
● 调整寨上街辖区范围。将寨上街大丰路、汉蔡路以东,津汉高速、汉南公路以北,滨唐公路以南区域划归新设立的汉沽街。
● 撤销河西街、茶淀镇。将河西街、茶淀镇两街镇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茶淀街。
● 撤销迎宾街、胜利街。将迎宾街、胜利街两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合并,设立大港街。
● 撤销海滨街、港西街。将海滨街、港西街两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海滨街。(津民复【2013】19号)
(12月)同意东丽区设立华明新家园街道办事处。(津民复【2013】20号)
河北省
(6月)同意石家庄市桥西区部分行政区划做如下调整:
● 一、撤销裕西街道办事处,将原裕西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区域划归南长街道办事处管辖。
● 二、将振头街道办事处石铜路以东的振六、振头直属、尹新3个居民委员会和西五里、东五里、十里尹村、官家庄4个村民委员会划归红旗街道办事处管辖。
● 三、将振头街道办事处苑东街以西、槐安路以北的翁村村民委员会划归苑东街道办事处关系。
● 四、将红旗街道办事处石铜路以西的玉成、石铜路2个居民委员会划归振头街道办事处管辖。(石政函【2013】41号)
(7月)同意石家庄市桥西区设立长兴街道办事处。(冀民函【2013】131号)
(8月)同意保定市蠡县撤销大曲堤乡,设立大曲堤镇,以原大曲堤乡行政管辖区为大曲堤镇行政管辖区域,镇政府驻大曲堤村南环路1号。(冀民函【2013】82号)
(8月)同意保定市定州市撤销赵村镇,设立长安路街道办事处,以原赵村镇的行政管辖区域为长安路街道办事处的行政管辖区域,街道办事处驻长安路66号。(冀民函【2013】83号)
(9月)同意石家庄市裕华区行政区划做如下调整:
● 一、将建通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南栗、裕翔一、裕翔二3个居民委员会划出,将方村镇所辖的南位、裕翔三2个居民委员会划出,合并设立裕翔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裕翔街3号。
● 二、将裕兴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南焦、赵卜口、凤凰城、海天阳光园、润园5个居民委员会划出,设立建华南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建华南大街216号。(冀民函【2013】132号)
(11月)同意衡水市桃城区撤销邓家庄乡,设立邓庄镇,以原邓家庄乡行政管辖区域为邓庄镇行政管辖区域,镇政府驻邓庄村政通路69号。(冀民函【2013】16号)
(11月)同意保定市望都县撤销贾村乡,设立贾村镇,以原贾村乡行政管辖区域为贾村镇行政管辖区域,镇政府驻北贾村昌泰路85号(冀民函【2013】84号)
(11月)同意邢台市威县撤销贺营乡,设立贺营镇,以原贺营乡行政管辖区域为贺营镇行政管辖区域,镇政府驻贺营村106国道37号。(冀民函【2013】114号)
(11月)同意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将滨海镇所辖的新苑、三友、西苑、东苑、海月花园、硕秋园6个居民委员会划出,设立希望路街道办事处。以新苑、三友、西苑、东苑、海月花园、硕秋园6个居民委员会的行政区域为希望路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域。希望路街道办事处驻希望路9号。(冀民函【2013】158号)
(11月)同意邯郸市魏县撤销东代固乡,设立东代固镇,以原东代固乡行政区域为东代固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东代固村安康东路51号。(冀民函【2013】175号)
(11月)同意邯郸市肥乡县撤销辛安镇乡,设立辛安镇镇,以原辛安镇乡行政区域为辛安镇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辛安镇村南环路1号。(冀民函【2013】176号)
(11月)同意邯郸市广平县撤销南阳堡乡,设立南阳堡镇,以原南阳堡乡行政区域为南阳堡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南阳堡村东大牙线2号。(冀民函【2013】178号)
(11月)同意唐山市玉田镇所辖的玉兴楼、暖泉、城西、一号小区、玉华园、繁荣路、昌盛、豪门、彭西、府后、旭升、阜金、广场、玉锦佳园、凤栖园15个居民委员会从玉田镇划出,设立无终街道办事处。以玉兴楼、暖泉、城西、一号小区、玉华园、繁荣路、昌盛、豪门、彭西、府后、旭升、阜金、广场、玉锦佳园、凤栖园15个居民委员会的行政区域为无终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域。无终街道办事处驻无终西路868号。(冀民函【2013】179号)
(11月)同意衡水市深州市撤销太古庄乡,设立高古庄镇,以原太古庄乡行政区域为高古庄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高古庄村保衡大街58号。(冀民函【2013】188号)
(11月)同意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撤销陈府乡,设立陈府镇,以原陈府乡行政区域为陈府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许陈府村商业大街1号。(冀民函【2013】204号)
(11月)同意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撤销邵府乡,设立邵府镇,以原邵府乡行政区域为邵府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许邵府村福喜路1号。(冀民函【2013】205号)
(11月)同意廊坊市香河县撤销钳屯乡,设立钳屯镇,以原钳屯乡行政区域为钳屯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钳屯村平安路8号。(冀民函【2013】206号)
(11月)同意廊坊市香河县撤销钱旺乡,设立钱旺镇,以原钱旺乡行政区域为钱旺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钱旺村青年路31号。(冀民函【2013】207号)
(11月)同意衡水市枣强县撤销张秀屯乡,设立张秀屯镇,以原张秀屯乡行政区域为张秀屯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张秀屯村迎宾路2号。(冀民函【2013】208号)
(11月)同意衡水市枣强县撤销新屯乡,设立新屯镇,以原新屯乡行政区域为新屯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许新屯村迎宾东街39号。(冀民函【2013】209号)
(11月)同意邯郸市邯山区将马庄乡所辖的惠文、兴和2个居民委员会从马庄乡划出,将浴新南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景和、金和、美和、碧水湾、盛和、蓝天城6个居民委员会从浴新街道办事处划出,设立盛和路街道办事处。以惠文、兴和、景和、金和、美和、碧水湾、盛和、蓝天城8个居民委员会的行政区域为盛和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盛和路街道办事处驻盛和路1号。(冀民函【2013】216号)
(11月)同意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
● 一、将唐海镇所辖的孙塘庄、石匠庄、芦苇庄、小戟门、李庄、黄土庄、桑佗、南田庄、小韩庄、新塘庄、十字沽村、新尚庄、木匠庄、韩庄子、尚庄子、南新庄、新河头17个村民委员会和第八农场居民委员会从唐海镇划出,设立孙塘庄镇,以原唐海镇所辖的孙塘庄、石匠庄、芦苇庄、小戟门、李庄、黄土庄、桑佗、南田庄、小韩庄、新塘庄、十字沽村、新尚庄、木匠庄、韩庄子、尚庄子、南新庄、新河头17个村民委员会和第八农场居民委员会行政区域为孙塘庄镇行政区域,面积82.13平方公里,人口27719人。镇人民政府驻孙塘庄村兴中路5号。
● 二、将唐海镇所辖的双井、城子、沿海、郭庄子、太平庄子、青佗、三家子、桑庄子、李家房子、王庄子、刘庄子、港东、刘家铺13个村民委员会和第九农场居民委员会从唐海镇划出,设立双井镇,以原唐海镇所辖的双井、城子、沿海、郭庄子、太平庄子、青佗、三家子、桑庄子、李家房子、王庄子、刘庄子、港东、刘家铺13个村民委员会和第九农场居民委员会为双井镇行政区域,面积64.23平方公里,人口15202人。镇人民政府驻双井村曙光街3号。(冀民函【2013】226号)
(11月)同意保定市阜平县撤销王林口乡,设立王林口镇,以原王林口乡行政区域为王林口镇行政区域,镇政府驻西王林口村王林口大街45号。(冀民函【2013】241号)
(11月)同意保定市博野县撤销东墟乡,设立东墟镇,以原东墟乡行政区域为东墟镇行政区域,镇政府驻东墟村东墟南路136号。(冀民函【2013】242号)
(11月)同意保定市唐县撤销长古城乡,设立长古城镇,以原长古城乡行政区域为长古镇行政区域,镇政府驻长古城村新农北路18号。(冀民函【2013】243号)
(11月)同意保定市定兴县撤销小朱庄乡,设立小朱庄镇,以原小朱庄乡行政区域为小朱庄镇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小朱庄村永兴路27号。(冀民函【2013】244号)
(11月)同意保定市高阳县撤销晋庄乡,设立晋庄镇,以原晋庄乡行政区域为晋庄镇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北晋庄村温泉路45号。(冀民函【2013】245号)
(11月)同意保定市涞水县撤销宋各庄乡,设立一渡镇,以原宋各庄乡行政区域为一渡镇行政区域,镇政府驻一渡村红星大街6号。(冀民函【2013】246号)
(11月)同意保定市涞源县撤销南屯乡,设立南屯镇,以原南屯乡行政区域为南屯镇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南屯村富民路8号。(冀民函【2013】247号)
(11月)同意邢台市桥东区将大梁庄乡所辖的三义庙、胡家庄、李家庄、新营、北郭庄5个居民委员会划出,将南长街街道办事处所辖的襄北居民委员会划出,设立泉东街道办事处。以三义庙、胡家庄、李家庄、新营、北郭庄襄北6个居民委员会的行政区域为泉东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2.722平方公里,人口69100人。泉东街道办事处驻泉南东大街269号。(冀民函【2013】250号)
(11月)同意承德市隆化县将隆化镇所辖的药王庙、振兴、苔山、安州、北安5个居民委员会划出,设立安州街道办事处。以药王庙、振兴、苔山、安州、北安5个居民委员会的行政区域为安州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域,面积7.8平方公里,人口62215人。安州街道办事处驻安州街168号。(冀民函【2013】255号)
(12月)同意秦皇岛市卢龙县撤销木井乡,设立木井镇,以原木井乡行政管辖区域为木井镇行政管辖区域,镇政府驻木井村康街1号。(冀民函【2013】60号)
(12月)同意张家口市张北县撤销小二台乡,设立小二台镇,以原小二台乡行政管辖区域为小二台镇行政管辖区域,镇政府驻小二台村聚财巷8号。(冀民函【2013】120号)
(12月)同意邯郸市大名县撤销沙疙塔乡,设立沙疙塔镇,以原沙疙塔乡行政区域为沙疙塔镇行政区域,镇政府驻沙疙塔村肥管路9号。(冀民函【2013】177号)
(12月)同意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撤销腰站乡,设立腰站镇,以原腰站乡行政区域为腰站镇行政区域,镇政府驻腰站村永安路306号。(冀民函【2013】254号)
(12月)同意承德市平泉县撤销柳溪满族乡,设立柳溪镇,以原柳溪满族乡行政区域为柳溪镇行政区域,镇政府驻柳溪村柳溪街186号。(冀民函【2013】256号)
(12月)同意邢台市平乡县将丰州镇所辖的南牌、北牌、东河村、西河村、赵河东、徐河东、李河东、前进、人民街、马前屯、码后屯11个居民委员会划出,设立中华路街道办事处。随着村改居工作的推进,三年内自行撤销丰州镇,将丰州镇所辖村(居)全部划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管辖。中华路街道办事处驻中华路208号。(冀民函【2013】262号)
(12月)同意沧州市任丘市做如下行政区划调整:将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明珠新村、新世纪、裕华、梅园里、红星里、三街、五街、六街、东关、史家胡同、东凉、徐庄、北各庄、谢刘场、张桥15个居民委员会和西凉、芦各庄2个村民委员会划出,设立中华路街道办事处。以明珠新村、新世纪、裕华、梅园里、红星里、三街、五街、六街、东关、史家胡同、东凉、徐庄、北各庄、谢刘场、张桥15个居民委员会和西凉、芦各庄2个村民委员会的行政区域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中华路街道办事处驻中华路16号。(冀民函【2013】279号)
(12月)同意邯郸市涉县撤销涉城镇,将原涉城镇所辖的城里、北关、南关、招岗、南岗、北岗、西岗、寨上、上清凉、下清凉、滩里、上偏凉、下偏凉、龙耳、占洼、中原、南原、北原、太平庄19个居民委员会和井店镇所辖的下庄、台南2个居民委员会,更乐镇所辖的红街、东港、南池3个居民委员会,河南店镇所辖的王堡、沿头、赤岸、会里4个居民委员会划归平安街道办事处管辖。(冀民函【2013】280号)
山西省
(11月)同意太原市小店区成立龙城街道办事处。龙城街道办事处下辖8个社区居委会、2个村委会,即:大吴社区、小吴社区、西吴社区、新营社区、北畔社区、新装社区(以上6个社区原属黄陵街道),小马社区(原属平阳路街道),嘉节社区(原属小店街道),范家堡村、红寺村(以上2个村原属小店街道)。(并政函【2013】62号)
内蒙古自治区
(3月)同意从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恩和哈达镇划出2518平方公里,318人,设置奇乾乡。奇乾乡辖奇乾村及邓家店、十八里河屯、乌玛屯三个自然村,乡人民政府驻奇乾。(内民政批【2013】4号)
(7月)同意赤峰市敖汉旗撤销宝国吐乡,设置兴隆洼镇。兴隆洼镇的挂下范围为原宝国吐乡的管辖范围,镇人民政府驻宝国吐。(内政字【2013】57号)
(12月)同意赤峰市宁城县撤销必斯营子乡,设置必斯营子镇。必斯营子镇的管辖范围为原必斯营子乡管辖范围。(内政字【2013】265号)
(12月)同意赤峰市宁城县撤销三座店乡,设置三座店镇。三座店镇的管辖范围为原三座店乡管辖范围。(内政字【2013】266号)
辽宁省
(5月)同意鞍山市铁东区
● 一、将大孤山镇大孤山村、腾家房身村划入大孤山街道办事处,将大孤山镇黄岭子村划人千山镇。
● 二、将大孤山镇及所属璋子窝村、下石桥村、花麦屯村、对桩石村、摩云山村、果子园村、太平沟村、什间房村、大孤山社区划入千山区,保留镇建制。
● 三、将千山镇及所属七岭子村、山印子村、中心堡村、七岭子社区、黄岭子村划人立山区,保留镇建制。千山镇其余部分村(社区)划人铁东区大孤山街道办事处。(辽政【2013】95号)
(9月)同意铁岭市
● 撤销铁岭县双井子乡,设立双井子镇。
● 撤销开原市城东乡、上肥地满族乡、黄旗寨满族乡,设立城东镇、上肥镇、黄旗寨镇。
● 撤销西丰县更刻乡、钓鱼乡、陶然乡,设立更刻镇、钓鱼镇、陶然镇。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辽政【2013】5号)
(9月)同意锦州市太和区撤销建业乡,设立建业镇,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辽政【2013】6号)
(9月)同意锦州市义县撤销义州镇、城关满族乡,设立义州街道办事处和城关街道办事处,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辽政【2013】70号)
(9月)锦州市人民政府:
● 一、同意黑山县撤销镇安满族乡、义县前杨乡、凌海市白台子乡和温滴楼满族乡、北镇市吴家乡,分别设立镇安镇、前杨镇、白台子镇、温滴楼镇、吴家镇。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 二、同意太和区撤销松山镇和娘娘宫镇、黑山县黑山镇和大山镇、北镇市富屯乡,分别设立宋松山街道办事处、娘娘宫街道办事处、黑山街道办事处、大虎山街道办事处、富屯街道办事处;
● 三、同意北镇市撤销辽城乡、广宁街道办事处,合并设立广宁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和驻地不变。(辽政【2013】159号)
(10月)同意鞍山市
● 撤销铁东区千山镇、大孤山镇,设立铁东区千山街道办事处、对桩石街道办事处。
● 撤销铁西区达道湾镇、宁远镇,设立铁西区达道湾街道办事处、宁远街道办事处。
● 撤销立山区沙河镇、齐大山镇,设立立山区红旗街道办事处、齐大山街道办事处。
● 撤销千山区汤岗子镇、东鞍山镇,设立千山区汤岗子街道办事处、东鞍山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和驻地不变。(辽政【2013】113号)
(10月)同意鞍山市台安县
● 增设台东街道办事处,下辖龙城、和平2个社区,胜利、镇南、民集、四道、二道、高屯、杨树7个行政村,驻地龙城社区;
● 增设台南街道办事处,下辖么路、南郊、团结3个社区,西岗、耿家、陆家3个行政村,驻地团结社区;
● 增设台北街道办事处,下辖工人村、北郊2个社区,蔬菜、雅化、樊家、梅家、李坊、唐家6个行政村,驻地工人村社区;
● 同意千山风景区增设温泉街道办事处,下辖倪家台、庙儿台、韩家峪、上石桥4个行政村,高山、千医、上石桥温泉4个社区,驻地庙儿台村。(鞍政复【2013】47号)
(10月)同意鞍山市海城市
● 增设验军街道办事处,将东四街道办事处的二台子、安村、小甲、东三台子、大甲、小腰、验军、董家、后力、三里、黄河、大王、小王、大河14个社区划入验军街道办事处。
● 增设温泉街道办事处,将海城市腾鳖镇的榆台、周小、一堵墙、夏堡、西荒、泥沟、板桥、火石、西四方台、东四方台、后房11个村划人海城市温泉街道办事处。(鞍政复【2013】51号)
(11月)朝阳市人民政府:《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朝阳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朝政【2013】73号)收悉:
● 一、同意朝阳县撤销南双庙乡、北票市蒙古营乡、凌源市大河北乡,分别设立南双庙镇、蒙古营镇、大河北镇。所辖行政区域和驻地不变。
● 二、同意喀左县撤销大城子镇、南哨镇,分别设立大城子街道办事处、南哨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和驻地不变,实行街道管村体制。(辽政【2013】186号)
(11月)同意盘锦市双台子区撤销陆家乡设立陆家镇。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辽政【2013】185号)
(11月)同意朝阳市
● 撤销喀左县甘招乡、兴隆庄乡、设立甘招镇、兴隆庄镇。
● 撤销北票市大三家乡、设立大三家镇。
● 撤销朝阳县台子乡、长在营子乡,设立台子镇、清风岭镇。所辖行政区域和驻地不变。(辽政【2013】187号)
(12月)同意阜新市彰武县撤销兴隆山乡、满堂红乡、四合城乡、大冷蒙古族乡,设立兴隆山镇、满堂红镇、四合城镇、大冷镇,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辽政【2013】4号)
(12月)同意葫芦岛市撤销兴城市红崖子满族乡、海滨满族乡、设立红崖子镇、徐大堡镇,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辽政【2013】96号)
(12月)同意抚顺市抚顺县
● 撤销救兵乡,设立救兵镇,并开展镇政府驻地由救兵村迁至鹿西村的工作,救兵镇所辖行政区域不变。
● 撤销上马乡,设立上马镇,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辽政【2013】156号)
(12月)同意葫芦岛市兴城市设立临海街道办事处,并将兴城市曹庄镇老滩村、中兴村划归临海街道办事处管辖。(辽政【2013】177号)
(12月)同意锦州市太和区撤销新民乡、营盘乡、女儿河乡,分别设立新民街道办事处、营盘街道办事处、女儿河街道办事处,实行街道管村体制。(辽政【2013】230号)
(12月)同意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撤销太平乡,彰武县平安乡、两家子乡,分别设立太平镇,平安镇、两家子镇,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辽政【2013】277号)
(12月)同意朝阳市喀左县将大城子街道办事处划分为大城子、利州两个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如下:龙源湖北侧以民族街为界,龙源湖南侧以青年街为界,界限以西为大城子街道办事处,界限以东为利州街道办事处,两区域内相互交叉的农业用地权属不变。(朝政【2013】104号)
吉林省
(10月)同意延边州延吉市朝阳街道办事处更名为进学街道办事处,进学街道办事处驻地由延吉市文化胡同11号迁移到延吉市太平街303号。(吉民行批【2013】3号)
(12月)同意吉林市龙潭区撤销金珠乡,设立金珠镇。以原金珠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金珠镇的行政区域,原隶属关系不变。(吉民行批【2013】1号)
(12月)同意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艾里乡更名为查干湖镇。更名和撤乡设镇后,所辖行政区域不变,镇政府驻地不变。(吉民行批【2013】2号)
(12月)同意松原市扶余市成立和兴等5个街道办事处。
● 成立和兴街道办事处,和兴街道办事处辖石头城社区、东北社区、腰六号村。和兴街道办事处驻扶余大街176号。
● 成立育才街道办事处,育才街道办事处辖小九号社区、西北社区。育才街道办事处驻育才北街398号。
● 成立联盟街道办事处,联盟街道办事处辖西南社区、联盟社区、十四号村、高家村。联盟街道办事处驻育才南街1号。
● 成立士英街道办事处,辖李家店社区、士英社区、新富村。士英街道办事处驻太祖路1312号。
● 成立铁西街道办事处,铁西街道办事处辖道西社区、新安堡社区、大九号社区、铁西社区、新安镇村、西九号村。铁西街道办事处驻铁西街2号。(吉民行批【2013】4号)
(12月)同意白山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撤销十二道沟乡,设立十二道沟镇。以原十二道沟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十二道沟镇的行政区域,原隶属关系不变。十二道沟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吉民行批【2013】5号)
(12月)同意梅河口市撤销湾龙乡和杏岭乡,设立湾龙镇和杏岭镇,以原湾龙乡和杏岭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湾龙镇和杏岭镇的行政区域,原隶属关系不变。湾龙镇和杏岭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吉民行批【2013】6号)
黑龙江省
(3月)同意佳木斯市抚远县抓吉镇更名为乌苏镇。更名后,行政区域、隶属关系、镇政府驻地不变。(黑民区【2013】23号)
(3月)同意哈尔滨市阿城区撤销小岭镇、亚沟镇、交界镇,设立街道办事处,以原小岭镇、亚沟镇、交界镇行政区域为小岭街道办事处、亚沟街道办事处、交界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域,原隶属关系不变。(黑民区【2013】24号)
(3月)同意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撤销杏山乡设立杏山镇。以杏山乡行政区域为新设杏山镇的行政区域,原隶属关系不变。杏山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黑民区【2013】26号)
(4月)同意绥化市青冈县撤销柞岗乡设立柞岗镇。以柞岗乡行政区域为新设柞岗镇的行政区域,原隶属关系不变。柞岗镇人民这个服驻地不变。(黑民区【2013】27号)
(3月)同意佳木斯市同江市撤销向阳乡设立向阳镇。以向阳乡行政区域为新设立向阳镇的行政区域,原隶属关系不变。向阳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黑民区【2013】28号)
(8月)同意牡丹江市穆棱市福禄乡变更为福禄朝鲜族满族乡。原行政区域,隶属关系、人民政府驻地不变。(黑民区【2013】109号)
(8月)同意哈尔滨市方正县撤销伊汉通乡设立并更名为得莫利镇。以伊汉通乡行政区域为新设立得莫利镇的行政区域,原隶属关系不变。得莫利镇人民政府驻地迁至得莫利村。(黑民区【2013】112号)
(8月)同意哈尔滨市五常市撤销龙凤山乡设立龙凤山镇。以龙凤山乡行政区域为新设龙凤山镇的行政区域,原隶属关系不变。龙凤山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黑民区【2013】113号)
(8月)同意哈尔滨市香坊区撤销向阳乡设立向阳镇。以向阳乡行政区域为新设向阳镇的行政区域,原隶属关系不变。向阳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黑民区【2013】114号)
(8月)同意绥化市青冈县撤销民政乡设立民政镇。以民政乡行政区域为新设民政镇的行政区域,原隶属关系不变。民政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黑民区【2013】116号)
(11月)同意佳木斯市桦川县撤销四马架乡设立四马架镇。以四马架乡行政区域为新四马架镇的行政区域,原隶属关系不变。四马架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黑民区【2013】115号)
(12月)同意哈尔滨市道外区撤销民主乡设立民主镇,以民主乡行政区域为新设民主镇的行政区域,原隶属关系不变,民主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黑民区【2013】25号)
(12月)同意黑河市逊克县撤销克林乡设立克林镇。以克林乡行政区域为新设克林镇的行政区域,原隶属关系不变。克林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黑民区【2013】117号)
(12月)同意在十八站林业局局址所在地设立古驿镇,隶属塔河县管辖。古驿镇人民政府驻古驿路17号。(黑民区【2013】118号)
(12月)同意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撤销白山乡设立白山镇,以白山乡行政区域为新设白山镇的行政区域,原隶属关系不变。白山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黑民区【2013】164号)
(12月)同意牡丹江市将东安区行政区划内兴隆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河西村、大湾村、岭东村、桥头村、东村村、东胜村、西村村、迎门山村、大团村、小团村、跃进村十一个村和牡丹峰社区设为兴隆镇,隶属东安区管辖,兴隆镇人民政府驻河西村。江南村、兴隆村、包河村、中包河村、下包河村、胜利村6个村和绿地、兴隆、兴隆二社区等3个社区划归新安街道办事处管辖。(黑民区【2013】165号)
山东省
(8月)同意济宁市微山县撤销张楼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张楼镇,镇政府驻原张楼乡政府驻地。(鲁政函民字【2013】3号)
(8月)同意济宁市嘉祥县
● 撤销老僧堂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老僧堂镇,镇政府驻原老僧堂乡政府驻地。
● 撤销仲山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仲山镇,镇政府驻原仲山乡政府驻地。(鲁政函民字【2013】4号)
(8月)同意济宁市梁山县撤销马营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马营镇,镇政府驻原马营乡政府驻地。(鲁政函民字【2013】5号)
(8月)同意济宁市汶上县撤销刘楼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刘楼镇,镇政府驻原刘楼乡政府驻地。(鲁政函民字【2013】7号)
(9月)同意济宁市鱼台县撤销罗屯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罗屯镇,镇政府驻原罗屯乡政府驻地。(鲁政函民字【2013】6号)
(10月)同意潍坊市昌乐县
● 城关街道办事处更名为宝都街道办事处。
● 撤销城南街道办事处,将其原行政区域并入五图街道办事处。(鲁政函民字【2013】30号)
(11月)同意济南市槐荫区
● 撤销段店镇,分别设立兴福街道办事处、玉清湖街道办事处和腊山街道办事处。
(1) 兴福街道办事处辖原段店镇彭家庄、演马庄、于家庄、小饮马庄、小董家庄、大金庄、油牌赵村、孟王庄、小金庄、担山屯、位里庄、济西生活区等12个村居,办事处机关驻齐州路66号。
(2) 玉清湖街道办事处辖原段店镇的小李庄、新庞庄、石头庄、朱庄、河圈、大李庄、西王府庄、麻沟、东谢屯、由里庄、古城、筐里庄、田家庄、睦里庄、长旗屯、宋家桥、小杨庄、龙王庙、宋庄、北八里、南八里等21个村居,办事处机关驻经十西路3809号。
(3) 腊山街道办事处辖原段店镇的任家庄、张家庄、大杨、水屯、王府、后周王庄、前周王庄、河头王庄8个村居,办事处机关驻济兖路462号。
● 撤销吴家堡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吴家堡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济齐路149号。(鲁政函民字【2013】1号)
(12月)同意济南市商河县
● 撤销孙集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孙集镇,镇政府驻园里村。
● 撤销韩庙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韩庙镇,镇政府驻韩家庙村。(鲁政函民字【2013】32号)
(12月)同意聊城市莘县撤销柿子园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柿子园镇,镇政府驻原乡政府驻地。(鲁政函民字【2013】33号)
(12月)同意聊城市冠县
● 撤销定远寨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定远寨镇,镇政府驻原定远寨乡政府驻地。
● 撤销辛集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辛集镇,镇政府驻原辛集乡政府驻地。(鲁政函民字【2013】34号)
(12月)同意临沂市临沐县
● (一)将白旄镇的华南村划归郑山街道办事处管辖。
● (二)撤销白旄镇,将其原行政区域并入青云镇,青云镇政府驻地不变。
● (三)将临沐街道办事处的胡赵庄村居民委员会、井店居民委员会及玉山镇的东盘村、西盘村、丁庄村等3个行政村划归蛟龙镇管辖。
● (四)将临沐街道办事处的琅琳居民委员会划归郑山街道办事处管辖。(鲁政函民字【2013】37号)
(12月)同意威海市环翠区撤销孙家疃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孙家疃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孙家疃镇政府驻地。(鲁政函民字【2013】38号)
(12月)同意菏泽市曹县
● (一)撤销常乐集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常乐集镇,镇政府驻原乡政府驻地。
● (二)撤销郑庄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郑庄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原镇政府驻地。
● (三)撤销倪集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倪集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原镇政府驻地。
● (四)将青菏街道办事处的钟口、赵菜园、前尹楼、后尹楼、李楼寨、寇集、徐集、宴庄张堂、任庄等10个行政村划归普连集镇管辖。
● (五)将磐石街道办事处的卢寨、张岗、前武新庄等3个行政村划归青菏街道办事处管辖;磐石街道办事处的孙楼村划归孙老家镇管辖。(鲁政函民字【2013】40号)
(12月)同意泰安市新泰市
● (一)设立新甫街道办事处,将青云街道办事处的东西周村、南西周村、公岭村、西周南村、泉北村、泉南村南公北村、南公东村、南公南村、南公西村、万家庄村、龙山村、西周北村、辉城村、泉西村、周全村、孔家岭村、安全村、西洛村、葛沟河村、洗杏山坡村、耿家洼村、前上庄村、董家街村、水浒村、后上庄村、渭河庄村、桃花村、小河西村、上西峪村、下西峪村、上马场村、下马场村、上松沟村、中松沟村、下松沟村、东窑沟村等37个行政村划归新甫街道办事处管辖。办事处机关驻新泰市新安路895号。
● (二)将泉沟镇黑石山子村划归翟镇管辖。(鲁政函民字【2013】41号)
(12月)同意菏泽市东明县撤销小井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小井镇,镇政府驻原乡政府驻地。(鲁政函民字【2013】42号)
(12月)同意菏泽市定陶县撤销南王店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南王店镇,镇政府驻原乡政府驻地。(鲁政函民字【2013】43号)
(12月)同意滨州市无棣县撤销西小王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西小王镇,镇政府驻原西小王乡政府驻地。(鲁政函民字【2013】45号)
(12月)同意济宁市嘉祥县撤销卧龙山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卧龙山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卧龙山镇政府驻地。(鲁政函民字【2013】46号)
(12月)同意济宁市微山县撤销微山岛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微山岛镇,镇政府驻原微山岛乡政府驻地。(鲁政函民字【2013】47号)
(12月)同意淄博市沂源县撤销南麻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南麻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傅家庄村。(鲁政函民字【2013】45号)
(12月)同意日照市莒县撤销果庄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果庄镇,镇政府驻原果庄村。(鲁政函民字【2013】50号)
(12月)同意聊城市阳谷县撤销高庙王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高庙王镇,镇政府驻原高庙王乡政府驻地。(鲁政函民字【2013】51号)
(12月)同意泰安市岱岳区撤销下港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下港镇。镇政府驻原下港乡政府驻地。(鲁政函民字【2013】52号)
(12月)同意日照市东港区
● (一)设立卧龙山街道办事处。将秦楼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松竹村、窝落子、山口、厉家村、庙后山、双庙、秦家官庄、竹溪村、吴家台、任家台、卧龙村、肥家庄、刘西楼、刘东楼、苏家村、杨庄子、小陈家村、大陈家村、路家村、李家台村、庙山前、后官庄、陶家村、富荣村、桃花岛村、大泉沟村、张家台村、后滩村、前滩村、王家皂、乔家墩子、东王家村、东小洼等33个行政村及青岛路、碧海路2个社区和河山镇所辖的大沙沟、卸甲庄、窝落子、西黄家庄、若家村、九山子、城壕、前沙沟、竹园、东山、东黄家庄等11个行政村划归卧龙山街道办事处管辖。办事处机关驻后滩西村。
● (二)撤销两城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两城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镇政府驻地。(鲁政函民字【2013】53号)
(12月)同意潍坊市临朐县将沂山镇更名为蒋峪镇,将龙岩镇更名为山旺镇。(鲁政函民字【2013】54号)
(12月)同意德州市齐河县
● (一)撤销华店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华店镇,镇政府驻原华店乡政府驻地。
● (二)撤销刘桥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六桥镇,镇政府驻原刘桥乡政府驻地(鲁政函民字【2013】55号)
(12月)同意临沂市莒南县撤销相沟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相沟镇,镇政府驻原相沟乡政府驻地。(鲁政函民字【2013】56号)
(12月)同意日照市莒县中楼镇划归日照市岚山区管辖。(鲁政字【2013】250号)
河南省
(9月)同意商丘市宁陵县华堡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1号)
(9月)同意商丘市夏邑县撤销北镇乡设立北岭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2号)
(9月)同意洛阳市宜阳县赵保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3号)
(9月)同意洛阳市宜阳县樊村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4号)
(9月)同意南阳市西峡县军马河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5号)
(9月)同意南阳市西峡县石界河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6号)
(9月)同意南阳市镇平县彭营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7号)
(9月)同意商丘市永城市大王集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8号)
(9月)同意商丘市永城市刘河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9号)
(9月)同意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10号)
(9月)同意南阳市卧龙区撤销龙兴乡设立潦河坡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11号)
(9月)同意信阳市固始县泉河铺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12号)
(9月)同意信阳市固始县祖师庙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13号)
(9月)同意信阳市商城县观庙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14号)
(9月)同意信阳市息县曹黄林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15号)
(9月)同意信阳市罗山县铁铺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16号)
(9月)同意信阳市商城县汪岗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17号)
(9月)同意安阳市汤阴县古贤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18号)
(9月)同意安阳市汤阴县韩庄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19号)
(9月)同意平顶山市汝州市纸坊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20号)
(9月)同意平顶山市汝州市大峪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21号)
(9月)同意南阳市邓州市九龙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22号)
(9月)同意南阳市邓州市白牛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23号)
(9月)同意南阳市邓州市腰店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24号)
(9月)同意南阳市桐柏县程湾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25号)
(9月)同意南阳市桐柏县朱庄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26号)
(9月)同意濮阳市华龙区岳村乡的黄城、昌湖、孟柯乡的李家楼、东干城、辛田、大辛庄6个建制村析出,设立濮东街道办事处,实行城市管理体制。办公地址设在濮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豫民行批【2013】27号)
(9月)同意驻马店市西平县撤销环城乡设立柏苑街道办事处,实行城市管理体制。(豫民行批【2013】28号)
(9月)同意新乡市长垣县方里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30号)
(9月)同意商丘市睢阳区闫集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31号)
(9月)同意濮阳市台前县吴坝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32号)
(9月)同意濮阳市台前县马楼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33号)
(9月)同意濮阳市范县王楼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34号)
(9月)同意濮阳市范县辛庄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35号)
(9月)同意濮阳市南乐县张果屯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36号)
(9月)同意濮阳市濮阳县子岸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37号)
(9月)同意濮阳市濮阳县胡状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38号)
(9月)同意安阳市文峰区高庄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39号)
(9月)同意安阳市安阳县永和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40号)
(9月)同意安阳市安阳县都里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41号)
(9月)同意漯河市召陵区撤销青年村乡设立青年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42号)
(9月)同意驻马店市泌阳县泰山庙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43号)
(9月)同意驻马店市泌阳县王店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44号)
(9月)同意驻马店市遂平县常庄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45号)
(9月)同意驻马店市遂平县花庄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46号)
(9月)同意洛阳市嵩县饭坡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47号)
(9月)同意洛阳市汝阳县陶营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48号)
(9月)同意洛阳市偃师市大口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49号)
(9月)同意洛阳市偃师市邙岭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50号)
(12月)同意许昌市禹州市张得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51号)
(12月)同意许昌市长葛市石象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52号)
(12月)同意许昌市长葛市古桥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53号)
(12月)同意许昌市鄢陵县彭店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54号)
(12月)同意许昌市鄢陵县只乐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55号)
(12月)同意新乡市凤泉区耿黄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56号)
(12月)同意新乡市封丘县鲁岗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57号)
(12月)同意新乡市延津县石婆固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58号)
(12月)同意新乡市延津县王楼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59号)
(12月)同意新乡市封丘县陈固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60号)
(12月)同意新乡市牧野区牧野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61号)
(12月)同意新乡市原阳县韩董庄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62号)
(12月)同意开封市尉氏县庄头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63号)
(12月)同意焦作市修武县周庄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64号)
(12月)同意焦作市修武县撤销岸上乡设立云台山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65号)
(12月)同意洛阳市伊川县酒后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66号)
(12月)同意南阳市方城县二郎庙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67号)
(12月)同意南阳市方城县杨楼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68号)
(12月)同意邓州市文渠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69号)
(12月)同意邓州市高集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70号)
(12月)同意新乡市卫滨区平原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镇政府驻地迁移至柳青路西段平原社区。(豫民行批【2013】72号)
(12月)同意封丘县李庄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镇政府驻地迁移至尹璋路中段李庄社区。(豫民行批【2013】73号)
(12月)同意南乐县千口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74号)
(12月)同意濮阳县新习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75号)
(12月)同意商丘市虞城县营廓镇更名为木兰镇,原辖乡镇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豫民行批【2013】76号)
(12月)同意信阳市平桥区如下区划调整:
● 一、同意增设平东街道办事处和震雷山街道办事处。
● 二、平东街道办事处辖原平桥街道办事处中山居委会和原五里店街道办事处牌袁路居委会,办公地址设在中山居委会。
● 三、震雷山街道办事处辖原平桥办事处雷山、黑马石、辛店、双桥、老虎吴哥居委会,办公地址设在雷山居委会。(信政文【2013】4号)
(12月)同意南阳市宛城区设立五里堡街道办事处,辖原枣林街道办事处的白河、姚庄、吕庄、黄河4个社区,驻地设在姚庄社区。(宛政文【2013】116号)
(12月)同意平顶山市卫东区将蒲城街道办事处所辖的3个行政村(叶庄、焦庄、王斌庄)、东工人镇街道办事处所辖的赵庄村和原属皇台街道办事处的申楼村划出,合并设立申楼街道办事处。新设立的申楼街道办事处驻地设在申楼村。(平民【2013】42号)
(12月)同意洛阳市偃师市将原商城、工业区2个街道办事处撤销,对其所管辖的22个社区居委会和6个村进行统筹划分,改建3个街道办事处,自西向东依次为商城、槐新、伊洛街道办事处。(洛政文【2013】51号)
(12月)同意洛阳市吉利区将原大庆路、吉利、西霞院三个街道办事处撤销,对其所管辖的7个社区和29个村进行统筹划分,改建4个街道办事处,自西向东依次为西霞院、康乐、吉利、河阳街道办事处。(洛政文【2013】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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