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把和国土
管理有关的机构统一到一起,成立国土管理部,统一进行有关的科研、监测、调查、管理、防灾救灾、规划、计划、建设等事务,下设:
地质局(地质和矿产调查,地质学研究),
海洋局,
水文局(负责水文监测,大江大河大湖治理),
气象局,
地理和测绘局,
地震局,
生态局(负责动植物资源调查、研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设立和管理,国家级生态工程项目调研、计划和实施,生态灾害防治和控制。),
环保局(环境监测,污染控制)。
还可设立救灾局。
大家觉得如何?
现在这些机构分属于不同部门,感觉不合理。
水利发电,水库等归属地方,涉及国家层面的,依照法律办理,一案一议,由立法机关制定法律。而法律制定过程中,国土部要参与意见。也可以归属国土部管理,比如三峡水库,不适合给地方,因为涉及到水的调度问题。可以由长江治理委员会负责。
现在的国土资源部负责的是发展问题,土地开发使用问题,就是负责总批地。本质上是一个经济部门。
而我设想的国土管理部没有经济职能,是一个技术部门。土地的开发利用之类,土地私有化,归属地方管理。未开发土地归国土部管理,开发土地归相关部门,比如农用地归农业部管理,城市用地归市政府,交通用地归交通部门,等,具体依照法律规定就是了。
其实土地作为一个国家最大的财源,每一块土地的批出都应该通过立法机关批准,而不是由一个行政机关任意处置。而一块土地批出后就成为所有人所有,不违法即可任意使用,政府也不得干涉。
[ 此帖被天地君亲师在2012-06-26 18:59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