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2楼北极星于2007-03-08 22:11发表的:
有县辖市就不能有别的市形态,这种意见不能苟同。
体系不怕多,只怕乱。卡的只剩一种,自然是不乱了,但却是削足适履之策,导致僵化。众而不繁,简而不僵,在秩序和活力之间找到平衡点,这才是上策。
关键在于,当前的市是辖了县的,在这种情况下推行县辖市,只会造成混乱。
比如,一个地级市,下辖有县,然后那个县却有县辖市,这怎么行呢?
台湾虽有县辖市,但台湾的院辖市并不辖县,所以这个问题还不算突出。尽管如此,仍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混乱。台湾人自己知道台北县板桥市跟台北市无关,高雄县凤山市跟高雄市无关,但大陆居民由于习惯,很容易想当然地觉得台北县属于台北市,高雄县属于高雄市,认为台北市的台北县下面还有板桥市,高雄市的高雄县下面还有凤山市,莫名其妙。台湾人自己心里虽然清楚其归属,但恐怕也会感到不方便。
因此,县辖市与市辖县是水火不容的,这不是怕体系多不多的问题。
如果一定要实行县辖市,那就千万不能让市再辖县。这才是“有县辖市就不能有别的市形态”的真正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