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8928阅读
  • 41回复

[市制]统一、规范并提高设市标准才是解决市制混乱的根本出路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3-08
看了浦善新的《县改市冻结十年反思》,基本理清了中国设市的历史沿革过程。
大体情况是,初期为适域市,够格才能设,所以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到了后来,只要稍有点的特点就可设市,如石狮、二连浩特之类,但毕竟也是适域市,问题也不大。再后来,整县成建制地改县为市,问题就来了。再再后来,整个地区行署或盟行署摇身一变成为“市”,不仅出现了所谓的陇南、晋中这样的BT地名市,而且出现了面积20多万平方公里、超过大陆半数省份的“市”,落得千夫所指。至于传为笑谈的“重庆市”,更是将市的变态发挥到颠峰。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网友们可谓殚精竭力,方案叠出。
其中,县辖市就是其中之一,并且给县辖市概括了丰富的理论依据。
然而,这些理论本想以县辖市来解决当前中国市制的混乱局面,却没考虑到县辖市在现行体制下将会造成新的混乱。到时候,上有省级直辖市,中有地级广域市,下有县级传统市,末端还有乡级县辖市,把本已混乱不堪的中国市制搅得更乱了。

县辖市不是不可行,但要在一定条件下才可行。这个条件就是,市不分等,要么县辖市就只有县辖市一种形态,不能既有县辖市,同时又有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那样对厘清市制没有任何意义。也就是说,哪怕你是北京、上海,你也不能叫市,而只能叫县,你下面的崇文、宣武、黄浦、长宁才能叫市,他们是县辖市。但是,从当前条件来看,想取消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而规范县辖市,几乎是天方夜谈。

那么,剩下的就一有华山一条路了:统一、规范并提高设市标准,所有的市,无论其等级如何,一律只能是适域市。
这很好理解,比如现行的北京市,他不再辖什么昌平区、平谷区之类,只辖当前的城市建成区和预计十年内会发展成建成区(且必须与现建成区相连接)的郊区,昌平、平谷恢复为县。当然,假如有一天昌平发展到和北京主城连接起来,到时候再撤县设区不迟。估计这起码也得个把世纪。同理,崇明甚至松江也不属上海市管辖,上海市只是现中心建成区(包括浦东已建成区)。

对于地级市、县级市,政策一视同仁,谁也不搞特殊化,都得以建成区设市。
而且,得制定个统一标准,不是说象二连浩特那样,几千城镇人口也给设个市,即使要巩固国防也不必要非得设市才能巩固。象新疆境内新设立的兵团城市,难道在设立之前当地就不安定,而设立之后当地就安定了吗?设市不设市,跟当地安定不安定并无必然联系,所以,他们如果不达标,照样不能设市。
个人建议,设市标准要适当,以中心城区建成区在50平方公里以上、中心城区建成区从业人口50万以上为标准,一刀切,低于这个标准的,哪怕是西宁、银川、拉萨这样特殊的地方,也不能设市。事实上,西藏在和平解放多年后,拉萨才设市的么,这也不影响拉萨的地位嘛。同时,这还只是必要条件,即使达到这个条件,也不一定非得让你设市,还可以配合一些人文、经济等指标,总之,越严越好。
当然,在当前体制下,市仍可以分级,可以有直辖市、地级市之分,但最好不要有什么县级市,更不要有县辖市。
按照我的标准,这样的市一般都已比较大了,现有的县级市建成区多数都不可能达到这个标准,因此也就堵死了县级市设市之路。

于是,全国只有直辖市、地级市两种城市,且全部是适域市,市制的问题彻底得以解决。

这种方法还能刺激竞争,你想成为市吗,可以,只要你符合标准,就会让你由县变市、由地变市甚至由省变市。谁也不会有意见。

当然,这样的设市方法也有问题,那就是:当建成区溢出现辖区范围以外时,可能要频频调整区划。但是,宁可麻烦一点,也要守住底线。何况,当前已经有这样的问题存在,但也不影响城市发展嘛。如长沙、南昌、合肥,其省或市政府甚至不在市辖区境内而在辖县境内。这有什么不可以呢?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3-08
要压缩市的行政区域比另外开设县辖市更难啊。。。。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3-08
有县辖市就不能有别的市形态,这种意见不能苟同。
体系不怕多,只怕乱。卡的只剩一种,自然是不乱了,但却是削足适履之策,导致僵化。众而不繁,简而不僵,在秩序和活力之间找到平衡点,这才是上策。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3-08
创新市制,就是要找到一个设市的标准,并定位它的行政级别!!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3-14
引用第2楼北极星2007-03-08 22:11发表的:
有县辖市就不能有别的市形态,这种意见不能苟同。
体系不怕多,只怕乱。卡的只剩一种,自然是不乱了,但却是削足适履之策,导致僵化。众而不繁,简而不僵,在秩序和活力之间找到平衡点,这才是上策。


关键在于,当前的市是辖了县的,在这种情况下推行县辖市,只会造成混乱。
比如,一个地级市,下辖有县,然后那个县却有县辖市,这怎么行呢?
台湾虽有县辖市,但台湾的院辖市并不辖县,所以这个问题还不算突出。尽管如此,仍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混乱。台湾人自己知道台北县板桥市跟台北市无关,高雄县凤山市跟高雄市无关,但大陆居民由于习惯,很容易想当然地觉得台北县属于台北市,高雄县属于高雄市,认为台北市的台北县下面还有板桥市,高雄市的高雄县下面还有凤山市,莫名其妙。台湾人自己心里虽然清楚其归属,但恐怕也会感到不方便。
因此,县辖市与市辖县是水火不容的,这不是怕体系多不多的问题。
如果一定要实行县辖市,那就千万不能让市再辖县。这才是“有县辖市就不能有别的市形态”的真正含义。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3-14
“也就是说,哪怕你是北京、上海,你也不能叫市,而只能叫县,你下面的崇文、宣武、黄浦、长宁才能叫市,他们是县辖市,”
任然叫区也可呀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3-14
“对于地级市、县级市,政策一视同仁,谁也不搞特殊化,都得以建成区设市。”
  我认为这话不对,地级市、县级市的下面可设乡镇。
  不需要一定搞适域市,不要切快设地级市、县级市,市下面不辖县和相当于县的区就行了。即地级市、县级市与县的面积差不多就好了。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03-14
求的具体:一级城市,二级城市,三级城市怎样划分?具体哪个城市属于几级城市。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7-04-03
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在市辖县体制下,不可能有县辖市的容身之地。单从名称上就容易出问题。如甲市A县b市,成何体统?
因此,要实行县辖市,只能废除市辖县。
对于一般的地级市,不让其辖县,倒也没什么难度。恢复到地区行署就可解决问题。
难就难在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本来就有辖县的传统,而且向心力又强,他们所辖的县不可能再脱离他们另组行署。既然这些市还会管县,他们的辖县就不好再搞县辖市。但这样一来,县辖市就没有一个统一的尺度。有的县上面没有市,他可以搞县辖市;有的县被市管着,就不能搞县辖市,这多痛苦。
因此,要实行县辖市,须先厘清市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7-04-03
同意楼上的
这也是我反对县辖市的理由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7-04-28
记得有网友说过,“适域市才是硬道理。”
应该树立这样的思想。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7-04-30
记得有网友说过,“适域市才是硬道理。”
应该树立这样的思想。
-----------------------------------
赞成,我也是认为城内和城外应该分治,城内部分为市,即真正的适域市,这样的市不能辖镇。
传说中的童话离现实并不遥远,因为我就是真实再现童话的高手!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7-06-26
刚才从一篇贴子里看到,江苏省会驻地一度为镇江县。即:省府所在地也不一定非得设市。
省府搬过去了,而镇江并未由此由县改市,不知是什么原因。个人猜测,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因大概就是镇江还达不到设市的标准。
因此,制定出设市标准后,一定要严格执行,即使是西宁、银川、拉萨也不例外,达不到标准,就是不能设市。省府也可设在县里。
事实上拉萨设市也的确较晚。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7-07-05
如果“省会所在地可以是个县”这一关过了,很多问题都将不存在。

整县改市的县级市的出现,是市制混乱的开始;整地撤地建市,则进一步扩大了这种混乱。

本来市与县只是名称的不同,结果却成了印度的种姓制,好象“市”高人一等,“县”低人一头,结果要市管县。而市管的县变成县级市后,就出现了最为恼火的市管市问题。

还好,重庆的几个市都改了区,稍微好看一点。(虽然区又显得变态)

试想,假如万州一直保留地级市制的身份,而再设什么奉节市的话,那简直太恐怖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7-07-05
再次支持楼主!和我的想法一样,稍有不同之处是我建议适域必须人口满100万,才能设市。如果说这是很僵化的做法化,那也比搞特权或暗箱操作的做法,更有说服力。
[ 此贴被dragon在2007-07-05 18:11重新编辑 ]
传说中的童话离现实并不遥远,因为我就是真实再现童话的高手!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7-07-05
统一,规范就可以了,提高这种东西太宽泛.

10万-50万  县辖市

50万-300万  省辖市

300-1000万  副省级市(省管)

1000万以上  直辖市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7-09-04
引用第18楼中华太帝于2007-07-06 20:04发表的  :
楼主有点静态的理想主义
对于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未达到一定程度时,城市的变迁与扩张是不可知的
行政过于频繁的变动也不利于经济良性发展
广域市存在对工业化有良性导向.....


即使“广域市存在对工业化有良性导向”,这个“广”也不能“广”到无边无际。
象呼伦贝尔那样的“市”,横看竖看就是不顺眼。
其实,就绝大多数城市而言,1000平方公里的辖区已经绰绰有余,目前还没有任何一个城市的建成区能达到这样一个规模。
所以,广域市再广,也不会广到超过1000平方公里的地步。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7-09-05
降级比升级难,这是中国国情~
-----------------------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7-09-05
引用第21楼highschool于2007-09-05 17:17发表的  :
降级比升级难,这是中国国情~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东川、沙市贵为牌照仅次于省会的地级市,要降级照样降级。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7-09-05
沙市并没有降级吧,只是和荆州合并且李代桃僵~

东川并入的是省会,难度也比较小~
-----------------------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8-02-28
引用第24楼東七區于2007-10-27 13:05发表的  :
城市归城市,区划归区划;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

区划必然涉及到城市,城市也与区划息息相关。二者已密不可分。
无论如何,市辖县与县辖市是不可能并存的。

本人是不主张县辖市的。

首先,要实行县辖市,只能先废除市辖县。否则,市辖之县又管市,凭空添乱。但要废除市管县,现有条件下难度太大,牵一发而动全身。
其次,即使真的废除了市管县,从而给县辖市铺平了道路,市与市之间的地位仍不平等,有的是中央辖市,有的是省辖市,有的是县辖市,这比当前还混乱。

所以,县辖市断不可行。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8-02-28
引用第25楼假平凹于2008-02-28 00:29发表的  :
首先,要实行县辖市,只能先废除市辖县。否则,市辖之县又管市,凭空添乱。但要废除市管县,现有条件下难度太大,牵一发而动全身。
其次,即使真的废除了市管县,从而给县辖市铺平了道路,市与市之间的地位仍不平等,有的是中央辖市,有的是省辖市,有的是县辖市,这比当前还混乱。.......

你的第一条是一个问题,但第二条可以参看台湾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8-02-28
引用第4楼假平凹于2007-03-14 20:18发表的  :
关键在于,当前的市是辖了县的,在这种情况下推行县辖市,只会造成混乱。
比如,一个地级市,下辖有县,然后那个县却有县辖市,这怎么行呢?
台湾虽有县辖市,但台湾的院辖市并不辖县,所以这个问题还不算突出。尽管如此,仍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混乱。台湾人自己知道台北县板桥市跟台北市无关,高雄县凤山市跟高雄市无关,但大陆居民由于习惯,很容易想当然地觉得台北县属于台北市,高雄县属于高雄市,认为台北市的台北县下面还有板桥市,高雄市的高雄县下面还有凤山市,莫名其妙。台湾人自己心里虽然清楚其归属,但恐怕也会感到不方便。
.......

          只有实现省县(市)直辖后才能谈论县辖市,否则真会混乱的。
    首先撤销直辖市一级市建制,直辖市更名“都”,其次地级市和县级市通通归省直辖,撤销市管县(市)的体制,然后合并小县(市),统一命名为县,县下的镇再定标准设市,这样只有省辖市和县辖市两级市制就不乱了。
    撤销地级市管县(市)的体制,地级市和县级市级别可以不一样,但都具有相同的权限,都省直辖就不存在市管市的混乱了。当然了,为防治混乱,市(地级)及市(县级)的下面镇就不能再设市了,只有县下可以设市(镇级)。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8-02-29
引用第25楼假平凹于2008-02-28 00:29发表的  :
区划必然涉及到城市,城市也与区划息息相关。二者已密不可分。
无论如何,市辖县与县辖市是不可能并存的。
本人是不主张县辖市的。
.......

前提并不是充分必要条件,所以结论也就有待商榷。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8-02-29
引用第17楼中华大帝于2007-07-05 19:41发表的  :
统一,规范就可以了,提高这种东西太宽泛.
10万-50万  县辖市
50万-300万  省辖市
.......

不要搞副省级市了。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