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0楼坤舆任我行于2010-01-16 17:53发表的 :
可以参考一下50年代末的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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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省人民委员会驻天津市
6专区(石家庄、保定、张家口、承德、唐山、邯郸)
1省辖市(天津)
7专辖市(石家庄、保定、张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岛、邯郸)
58县
天津市
8区:
12县
武清县(杨村):武清县、安次县
静海县(静海城关):静海县、青县、大城县一部分
黄骅县(黄骅城关)
沧 县(沧镇):沧州市、沧县
盐山县(盐山城关):盐山县、庆云县和孟村回族自治县
宁津县(宁津城关):宁津县、
吴桥县(桑园):吴桥县、景县、故城县
交河县(泊头):泊头市、交河县和阜城县
献 县(献县城关):献县、武强县、饶阳县
河间县(河间城关):河间县、肃宁县
任丘县(任丘城关):任丘县、文安县、大城县一部分
霸 县(霸县城关):霸县、固安县、永清县
邯郸专区 专署驻邯郸市
1市
邯郸市
9县
邢台县(邢台):邢台县、邢台市、沙河县
内丘县(内丘城关)
巨鹿县(巨鹿城关):巨鹿、平乡、南和、广宗、任县,
南宫县(南宫城关):南宫、威县、清河
曲周县(曲周城关):曲周县/鸡泽、邱县
永年县(临铭关)
大名县(大名城关):大名县、魏县
磁 县(磁县城关):磁县、成安、临漳
涉 县(涉县城关)
石家庄专区 专署驻石家庄市
1市
石家庄市
9县
正定县(正定城关)
新乐县(东长寿)
藁城县(藁城城关)
深 县(深县城关)
束鹿县(辛集镇)
衡水县(衡水城关)
宁晋县(宁晋城关)
元氏县(元氏城关)
平山县(岗南)
保定专区 专署驻保定市
1市
保定市
9县
徐水县(徐水城关)
涿 县(高碑店)
高阳县(高阳城关)
安国县(安国城关)
定 县(定县城关)
阜平县(阜平城关)
唐 县(望都)
易 县(易县城关)
涞源县(涞源城关)
张家口专区 专署驻张家口市
1市
张家口市
5县
张北县(张北城关)
龙关县(龙关城关) 怀来县(沙城) 蔚 县(西合营) 怀安县(柴沟堡)
承德专区 专署驻承德市 1市 7县
承德市
平泉县(平泉城关) 青龙县(青龙城关) 兴隆县(兴隆城关) 丰宁县(大阁镇) 滦平县(铁匠营) 隆化县(隆化城关)
围场县(锥子山)
唐山专区 专署驻唐山市
2市
唐山市
秦皇岛市
7县
迁安县(迁安城关)
昌黎县(昌黎城关)
乐亭县(乐亭城关)
宝坻县(宝坻城关)
玉田县(玉田城关)
蓟 县(蓟县城关)
遵化县(遵化城关)
★撤销秦皇岛市汤河区,并入海港区。(唐山专员公署1958年2月29日批准)
★献县的西樊屯、彭刘庄、西大郭、庞町、南立车、北立车6个村划归武强县。(沧县专员公署1958年2月29日批准)
★天津市直辖市改为河北省省辖市。(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将原属河北省的通县、顺义、大兴、良乡、房山5县和通州市划归北京市领导。(1958年3月7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72次会议决定)
◎石家庄专区的饶阳县划归沧州专区(1958年3月)
★河北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4月25日由保定市迁至天津市。(1958年4月18日河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国务院1958年4月28日批准)
★1958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准:
1. 撤销通县专署,将原属的平谷、蓟县、三河、香河4县和大厂回族自治县划归唐山专区;密云、怀柔2县划归承德专区;固安县划归天津专区。
2. 撤销邢台专区,将原属的邢台、任县、巨鹿、威县、内邱、隆尧、南宫、沙河、南和、广宗、柏乡、临城、清河、平乡14县划归邯郸专区;宁晋、新河2县划归石家庄专区。
3. 撤销沧县专区,将原属的沧县、黄骅、盐山、庆云、宁津、南皮、东光、吴桥、景县、故城、阜城、交城、枣强、献县、河间、肃宁16县和孟村回族自治县划归天津专区(专员公署驻沧县);天津专署的宁河、宝坻2县划归唐山专区。
4. 邯郸、石家庄、保定、张家口和唐山秦皇岛6市分别划归邯郸、石家庄、保定、张家口和唐山5专署领导。
◎唐山专区驻地由昌黎县迁至唐山市(国务院1958年4月28日批准)
★将高邑、元氏2县撤销,合并设立高元县。(1958年5月29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77次会议决定)
★河北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6月6日批准:
1. 宁河县所属金钟河以南军粮城、李庄子、中心庄3个乡计46个自然村划归天津市。
2. 天津专署所属的汉沽市划归天津市。
◎汉沽市改为天津市汉沽区。(河北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6月6日批准) 【75注:《简册》里注解为国务院1958年12月20日批准,但与9月9日条有矛盾。】
★撤销承德市鹰手营子区,划归兴隆县。(河北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6月24日批准)
★撤销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划归井陉县。(河北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7月17日批准)
★阜平县原三官乡(与岔河乡合并前所辖区域)划归灵寿县(河北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8月15日批准)
★设立沧州市,以原沧县所属沧镇的行政区域为沧州市的行政区域。(1958年9月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79次会议决定)
★撤销晋县、深泽2县,将原2县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晋深县。(1958年9月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79次会议决定)
★撤销天津市内8个区、4个郊区塘沽区、汉沽区,改设为中心区、红桥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河西区、塘沽区、汉沽区等8个区。(天津市公布时将中心区改为和平区) (河北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9月9日批准)
★宁河县车沽乡的东、南、西北宁车沽4个村划归天津市塘沽区。(河北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9月29日批准)
★任丘县西良定淀、三房子、张庄、孟仲峰4个村划归高阳县。(河北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10月17日批准)
★将河北省怀柔、密云、平谷、延庆四个县划归北京市。(1958年10月20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1次会议决定)
★1958年12月20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3次会议通过:
1.撤销庆云县和孟村回族自治县,将原县和自治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盐山县。
2.撤销青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静海县。
3.撤销大城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任丘、静海2县。
4.撤销文安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任丘县。
5.撤销安次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武清县。
6.撤销固安、永清2个县,将原2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霸县。
7.撤销肃宁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河间县。
8.撤销泊头市和阜城县,将原市、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交河县。
9.撤销东光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交河、宁津2县。
10.撤销武强、饶阳2个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献县。
11.撤销景县、故城2个县,其行政区域全部划归吴桥县。
12.撤销沧州市,将原市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沧县。
13.撤销南皮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交河、宁津2县。
14.撤销武安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邯郸市和涉县。
15.撤销成安、临漳2个县,将原2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磁县。
16.撤销魏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大名县。
17.撤销广平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大名、曲周2县。
18.撤销鸡泽、邱县2个县,将原2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曲周县。
19.撤销肥乡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永年、曲周2县。
20.撤销邯郸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永年县。
21.撤销邢台市和沙河县,将原市、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邢台县。
22.撤销临城、隆尧、柏乡3个县,将原3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内邱县。
23.撤销平乡、南和、广宗、任县4个县,将原4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巨鹿县。
24.撤销威县、清河2个县,将原2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南宫县。
25.撤销武邑、枣强、冀县3个县,将原3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衡水县。
26.撤销安平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深县。
27.撤销晋深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束鹿县。
28.撤销无极、栾城2个县,将原2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藁城县。
29.撤销新河、赵县2个县,将原2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宁晋县。
30.撤销建屏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平山县。
31.撤销高元、赞皇2个县,将原2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合并设立元氏县。
32.撤销灵寿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正定县。
33.撤销行唐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新乐县。驻地迁至东长寿。
34.撤销井陉、获鹿2个县,将原2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石家庄市。
35.撤销曲阳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定县。
36.撤销蠡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高阳县。
37.撤销博野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安国县。
38.撤销定兴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徐水、易县2县。
39.撤销涞水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涿县、易县2县。
40.撤销容城、安新2个县,将原2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徐水县。
41.撤销新城、雄县2个县,将原2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涿县。
42.撤销望都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安国、归唐县2县。
43.撤销清苑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保定市和唐县。
44.撤销完县、满城2县,将原2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保定市。
45.撤销三河县和大厂回族自治县,将原县和自治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蓟县。
46.撤销宁河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天津市和玉田县。
47.撤销丰润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唐山市和玉田、乐亭2县。
48.撤销滦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唐山市和乐亭县。
49.撤销迁西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分别划归迁安、遵化2县。
50.撤销卢龙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分别划归昌黎、迁安2县。
51.撤销抚宁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秦皇岛市和昌黎县。
52.撤销香河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宝坻县。
53.撤销承德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承德市和兴隆县。
54.撤销沽源、康保、尚义、商都4个县,将原4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张北县。
55.撤销万全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怀安县。
56.撤销阳原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蔚县。
57.撤销宣化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张家口市和蔚县。
58.撤销涿鹿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怀来县。
59.撤销赤城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龙关县。
60.撤销崇礼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张家口市。
61.撤销汉沽市,将原市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天津市。
◎河北省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
1. 大城县的行政区域划归任丘县4个公社,划归静海县1个公社;
2. 东光县的行政区域划归交河县5个公社,划归宁津县1个公社;
3. 吴桥县驻地迁至桑园;
4. 南皮县的行政区域划归交河县5个公社,划归宁津县1个公社;
5. 交河县驻地迁至泊镇;
6. 武安县的行政区域划归邯郸市5个公社,划归涉县5个公社;
7. 广平县的行政区域除双庙公社划归大名县外、其余部分划归曲周县;
8. 肥乡县的行政区域除天台山公社划归永年县外、其余部分划归曲周县;
9. 邯郸县的行政区域除户村公社划归邯郸市外、其余部分划归永年县,永年县驻地迁至临洺关;
10. 新乐县驻地迁至东长寿。
11. 定兴县的行政区域除固城公社划归徐水县外,其余部分划归易县;
12. 涞水县的行政区域划归涿县4个公社,划归易县3个公社,涿县驻地迁至高碑店;
13. 望都县的行政区域除贾村公社划归安国县外,其余部分划归唐县;
14. 唐县驻地迁至望都;
15. 宁河县的行政区域除红旗公社划归玉田县外,其余部分划归天津市汉沽区;
16. 丰润县的行政区域划归唐山市13个公社,划归玉田县3个公社;
17. 滦县的行政区域划归唐山市9个公社,划归乐亭县4个公社;
18. 迁西县的行政区域除撒河桥等3个公社划归遵化县外,其余部分划归迁安县;
19. 迁西县的行政区域除撒河桥等3个公社划归遵化县外,其余部分划归迁安县;
20. 卢龙县的行政区域除刘家营、水玉2个公社全部划归迁安县外,其余部分划归昌黎县。【原书注:水玉应该为水峪】
21. 抚宁县的行政区域除红旗等3个公社划归昌黎县外,其余部分划归秦皇岛市;
22. 香河县的行政区域除27个村划归武清县外,其余部分划归宝坻县;
23. 承德县的行政区域除大丈子、孙丈子划归兴隆县外,其余部分划归承德市;
24. 宣化县的行政区域除稍化营公社划归蔚县外,其余部分划归张家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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