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很多城市撤县设区时经常撤销一个县或县级市改设一个市辖区,同时撤销一个原有的市辖区,或者将一个原有市辖区和一个要撤销的县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市辖区。这样调整的结果是市辖区总数不变,县或县级市总数减少1,县级行政区总数减少1。远的如哈尔滨市撤销阿城市设立阿城区,同时撤销动力区并入香坊区;还有南京市撤销大厂区和六合县合并设立六合区,撤销江浦县并入浦口区(但驻地在江浦)等。近的如徐州市撤销铜山县设立铜山区,同时撤销九里区并入各区;还有扬州市撤销江都市设立江都区,同时撤销维扬区并入各区。这些调整都是这种模式。这种模式多适用于市辖区数量较多或者相对于该城市规模数量偏多的情况。很多人将这种模式称作“撤一设一”模式。这种叫法应该着重指的市辖区的数量是“撤一设一”,市辖区总数不变。其中的“撤一”好理解,从此消失,没什么好解释的。但是“设一”若单从字面看容易让人误会成凭空设一区。不过事实并非这样,这个“设一”的来源是基于撤销了一个县或县级市基础上的,而“撤一设一”这个词并没讲明白这一点。况且从县级行政区总数上讲,这种模式其实是“撤二设一”而非“撤一设一”。所以,个人认为这种情况应该称为“撤二设一”或者再明确一些“撤一区一县设一区”,而不是“撤一设一”。
另外也有一些地方,撤销了县或县级市改设市辖区,原有市辖区并未减少。这样调整的结果是市辖区总数增加1,县或县级市总数减少1,县级行政区总数不变。如长沙市撤销望城县设立望城区,昆明市撤销呈贡县设立呈贡区,宜宾市撤销南溪县设立南溪区等。这种模式多适用于市辖区总数适宜或较少或者相对于该城市规模数量适宜或偏少的情况。从县级行政区总数上讲,个人认为这种情况才是真正的“撤一设一”,或者明确一些叫“撤一县设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