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蓝梦舟童鞋的2013浙江图为底图,阐释一下我的省直辖县模式想法。
由于浙东一代省名其实很难取(从沿海到内陆少有共同的地貌特征,而此地与“浙江”本身关系不大)
暂以明州路代之,理论上说来,以最大城市(并非一定是行政中心)命名行政区也是很常规的。
当然,路啊道啊还是省啊州啊都是细节问题……
你没有看错,我把杭嘉湖划了出去,目的本是成立一个包含苏锡常杭嘉湖沪宣的行政区(姑且叫上海路吧),驻湖州或者宜兴为宜。当然这不是重点。
你也没有看错,我把行政中心放在了义乌——大致的地理中心。我不是很赞成把省行政中心放在大城市因为这可能导致政策向省会倾斜,也即当初中央取消了十来个省会的计划单列资格时的考虑,即省财政与省会财政的冲突。省会迁离后将更有利于省内大城市共同发展,而不像现在的杭州和宁波……
我认为按照我国国情,每一级行政区下辖30~40个下一级行政区为宜。(我的图29个,其实他还能把黄山吃了~~)
因此,省县直辖模式下中国的总体区划架构可分如下四级(直辖市另计)
省、自治区——县(旗)、市、自治县(旗)——(民族)区、乡、镇、苏木——社区、行政村
基本仿照目前民国的模式。
具体的如县市下分区乡镇如何操作,下次将以现宁波地区为例阐述一下我的看法。
第一次发区划帖,还请多多指教。另不知本帖放在这儿是否合适。若有必要也请相关版主帮忙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