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些朋友在讨论黄山市改名的相关历史及黄山的归属问题,因为本人就是黄山市屯溪人,家母又恰好是做地方志工作的,有幸读了一些地方史志书籍,想说一些个人的看法。
首先,我认为任何行政区划调整都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各方利益,是各方讨论博弈的结果。类似于“看上了某山某地的好所以就要抢”、“都怪XXX吸血所以才发展不好”、“XXX人不惜怎样怎样也要把某山某地抢到手”这样拟人化的语句,我个人认为只能说明一些朋友的语文学得不错,但对分析行政区划调整背后的原因和造成的结果,没有丝毫帮助。
然后,简要的说下改开后徽州-黄山地区行政区划的变化情况。
(古代黄山的行政管辖问题其实是明确的,但与本主题并没有太大关系,个人认为无需讨论,各执己见也无妨;建国后到改开前的区划历史比较混乱,且改开后的情况完全不一样了,因而这段时期的情况也不赘述。)
有几个比较关键的事件:
1、1979年邓公登黄山并发表“黄山谈话”
2、1983年12月成立省辖县级(小)黄山市
3、1985年6月(小)黄山市划为徽州地区代管
4、1987年11月地级(大)黄山市成立
以下就这四点的因和果进行说明。
1、 邓公的“黄山谈话”
“黄山是发展旅游的好地方,是你们发财的地方。你们要解放思想,开动机器,广开门路,增加收入。要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你们要有点雄心壮志,把黄山的牌子打出去。”
这个谈话非常重要,当时的时代背景是刚刚改革开放,社会经济各领域怎么前行都是不明朗的。如果说农业改革的开端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工业和贸易业改革的标志是国企改革和经济特区,那么“黄山谈话”可以说是服务业改革的开始。所以邓公的这次视察和谈话,真正的原因是作为总设计师对改开中第三产业如何发展前行进行阐述。(要知道文革时徽州的地方官员是不敢爬黄山的,因为“游山玩水是资产阶级的腐化生活”,邓公提出了旅游业可以搞,而且可以依赖于此发大财,这个在当时的思想冲击是很大的。)
邓公谈话后安徽省政府很快成立了厅级的黄山管理局,黄山正式开始对外开放,这是安徽省实践邓公谈话的第一步。讨论徽州-黄山区划问题一定要明白这一谈话才是真正的根源和导火索。可以说,后续一系列的行政区划调整都是为了实践邓公的谈话,也因此会有那么多高官关注介入徽州-黄山区划问题。
2、 省辖县级(小)黄山市的成立
邓公谈话后,黄山开始进行大规模旅游开发并对外开放,但也出现了管理混乱、床位紧张、吃喝困难、旅游体验不佳的情况,《人民日报》对此进行了报道批评。因为这一情况,省里压力很大,当时安徽省和黄山管理局认为根源在于行政区划的不统一(山上山下分属不同),先提出方案成立“黄山风景区人民政府”或“黄山旅游特区”,但都因没有法律依据被民政部否决,最终决定成立一个新的“黄山市”。于是,1983年12月1日,国务院批准,原太平县撤销建制,太平县的行政区域和歙县黄山公社、石台县广阳公社及黄山管理局的辖区为省辖县级黄山市的行政区域,俗称“小黄山市”。
到这一阶段为止,开发黄山旅游,以及进行区划调整成立(小)黄山市主要是安徽省在进行推动,徽州地区基本是在被动配合。从目前看来,黄山旅游在改开初期的种种问题虽然有部分行政的原因,但更多的是时代的局限性造成的,如落后的管理方式、匮乏的物资、闭塞的交通以及人员的服务意识等。八十年代初搞旅游全国都在起步,出现问题本是十分正常的,不具体分析原因,而仅仅归结于行政区划问题,是偏颇且不责任的,这也造成了之后徽州-黄山区划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
3、(小)黄山市划归徽州地区代管、黄山管理局由省地共管
(小)黄山市成立后,发展迅猛,旅游业增长较快,但存在的行政管理混乱问题并完全解决,同时,徽州地区正谋求撤地设市,提出了成立地级徽州市,辖原徽州地区并纳入省辖(小)黄山市和黄山管理局。省里未同意撤地设市的方案,但同意将(小)黄山市交由徽州地区代管,黄山管理局省地共管。分析各方动机,徽州方面无疑是想将黄山重新全部纳入管辖范围,并借助黄山旅游开发来推动经济发展;安徽省方面其实并无过多财政和资源支持一个省辖市进行大规模发展开发,行政管理上也有诸多不便,所以顺水推舟将黄山重新交由徽州管理。
回头审视这一调整,其实是非常仓促未经深入讨论的。关于黄山、(小)黄山市以及徽州怎么发展,在当时是有很多不同意见的,安徽省和徽州地区这一决定并没有广泛征求各方,也因此造成了后续的反弹和变动。
4、 地级(大)黄山市的成立
徽州代管(小)黄山市后,引起学界和政界的反对,当时学界政界多数意见是维持省辖的黄山市,并提高其政治地位,不进行行政区域的扩大。这些争论引起了中央的高度关注,1987年5月国务委员谷牧直接带队到徽州考察,谷牧的主要意见是要把黄山作为全国旅游重点,进行改革的原则要“有利于黄山的保护和开发,有利于以黄山为中心、以皖南为重点的旅游经济的发展”。
随后徽州地委提交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完善黄山管理体制设立徽州市的报告》,主要内容是与1985年方案保持一致的,即成立涵盖原徽州地区与县级黄山市的地级徽州市。时任徽州地委书记的胡云龙在报告中建议说,新成立的徽州市最好定名为黄山市,将小黄山市更名为太平市或太平县。现在比较有争议的是究竟是胡云龙自己提出徽州改黄山的建议,还是实际上是谷牧的想法。我个人认为按当时的情况,保留黄山在徽州区划内的唯一方法就是改徽州为黄山,说白了,中央并不在乎徽州如何,但对黄山的发展是非常重视的,黄山发展不好岂不是打了邓公的脸?
徽州地区提交的原方案是包含绩溪、旌德、石台在内的“徽州市”或”黄山市“,当时地委普遍的预期是,石台肯定要划走的、旌德也有可能划走,至于绩溪其实是压根没想过会被划走。方案报到上面,民政部认为管辖规模过大,只允许保留四个属县,连绩溪都要划到宣城。“结果传来,地委内气氛非常沮丧,当时绩溪县很多同志家属都在屯溪,听闻绩溪要划走非常悲恸,有人失声痛哭”(大意引述自黄山地方志,书不在身边无法逐字引用)。1987年11月,地级黄山市正式成立。
整体来看,黄山市最终行政区划的定型,根源于邓公的黄山谈话,各方在推动实践这一谈话的过程中,为了各自利益角逐博弈妥协而导致了目前徽州-黄山区划的复杂问题。直白点说,就是各方既要拍好邓公的马屁,也要保住各自的利益。而实际上,各方利益本来就是不统一的,而邓公的谈话毕竟只是一个规划设想,并没有提出太实质性的操作方案,一味去谋和反而可能适得其反。 最后,谈谈个人对徽州-
黄山区划调整的看法。1、
个人认为黄山复名为徽州与否其实并不是关键,并不能靠一个名字带来经济发展。徽州-
黄山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是经济结构单一,产业规模小,至于如果变革,本人实在才疏学浅,并不能提出建设性意见,所以就此打住。不过,若是一定要选一个名字的话,个人还是倾向于徽州的。2、
黄山区(太平县)的归属和区划问题:1)
对于黄山区(太平县)来说,恢复1983
年省辖县级黄山市体制可能是最好的选择,财政独立同时有省级支持和各类优待,目前来看实现难度较大,但也不失为一个不错的方案。2)
整建制划归宣城,会受到徽州方面强烈反对,想继续保留黄山之名就更有难度了,而且从当地民心来看,并没有特别强烈的回归宣城的意向。3)
调整为地级徽州市(黄山市)下辖的县级黄山市(太平市),地级代管的县级市也有一定财政自由,也是挺不错的方案,但考虑到目前大趋势是撤(县级)市改区,估计此方案也不太可能。4)
汤口回归歙县、太平独立或回归宣城,阻力矛盾最大,对业已成规模的黄山旅游是重创,基本不可能采用。3、 个人建议的调整方案和步骤:1) 在现有地级黄山市基础上改名成立地级徽州市,不调整辖区范围,仅将原徽州区改名为岩寺区(本地人没有说徽州区的,都是说岩寺)。2) 适时讨论绩溪划归徽州市问题。3) 适时决定黄山区(太平县)地位归属问题。4) 如有可能,讨论婺源划归徽州市问题。上述第1)点可以尽快且不设其他前提的进行操作;第2)、3)、4)应看作是独立的三个问题分别解决,不应该互设前提或相互干扰。 以上为个人看法,欢迎交流讨论,如有偏颇,恳请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