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建议恢复华夏传统,修改西式人名式地名
地名是中国文化的重要载体,但近代以来,中国历史沿袭的地名文化受到强烈冲击。在中国全面落后于西方的情况下,社会各个领域都如此,地名亦然,不足为怪。其中,以少数民族语言命名、以人名命名、以驻地点地名取代原区域地名(如驻马店取代汝宁)等,都是很突出的问题。这里谈一个问题,就是以人名命名地名的问题。
这个问题上,中西可谓正好相反。西方惯以人名命名城市,如苏联时期,苏联地名几乎就是政治局名单。美国华盛顿等地名,亦如此。中国,则有为尊者讳的传统,直呼人名是不尊重的,所以几乎没有人名式地名,而且还有新皇登基时,全国因避讳改地名的现象,甚至有的地名因与皇帝的祖父岳父同字而改名。只在宋代,有以皇帝年号命名新府的现象,如绍兴府。中国避讳的传统一直从汉代延续到清代。
虽然说,避讳改地名的作法,在当今实不可取,但以人名命名地名的作法,就更不可取。这种混淆度高,而且造成很多不适不尊。比如用雷锋命名乡镇,则乡镇一切皆与人名相连,“雷锋发生一起火灾”、“雷锋发生一起命案”、“雷锋计划生育搞得不错”等等,本身也是对先贤不尊重。
建国初期,有全盘苏化之势。毛泽东英明地拒绝了以其姓名命名城市的提议,而且作出决定,不以党的领袖命名城市。此大明智也。
但,目前仍有不少以人名命名的地名。应该在尊重历史沿袭和文化传统的前提下进行改革。提议全国对人名式地名进行清理和修改。
山西省左权县,恢复辽县。陕西省志丹县,恢复保安县。陕西省子长县,恢复安定县。陕西省子洲县,系周边诸县析置。可按驻地镇改名双湖峪县。黑龙江省尚志县,恢复珠河县。吉林省靖宇县,恢复蒙江县。还有哪些,请补充。
县级以下的小地名,如乡镇村庄,可以恢复,也可不恢复。因为太多了,光嫘祖镇就有好几个。但不能允许再将传统地名改成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