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
||中央研究院
||近代史研究所——吴启讷
《
民族自治与中央集权——1950年代
北京藉由
行政区划将民族区域自治导向国家整合的过程》
PDF原文在此(中研院网址):
http://www.mh.sinica.edu.tw/MHDocument/PublicationDetail/PublicationDetail_29.pdf摘要
1950 年代,北京的新政權以「民族識別」和「民族區域自治」兩項新政策,取代了清末和民國針對邊疆少數民族地區推行的行省化政策。
本文考察中共在建立五個省級民族自治區的同時,調整邊疆行政區劃的過程,指出其政策實未改變清朝與中華民國政府的國家整合目標,且在
執行方式上,汲取了
中國歷朝和蘇聯強化中央集權、防杜少數民族分離的經驗。在新疆,中共以「自下而上,廣封眾建」的方式,操作各級民
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建置、轄境劃分事務,讓維吾爾人的政治資源受到其他少數民族的稀釋與制衡。而在其他四個自治區,中共也因時因地制宜,
或將漢人聚居區劃入內蒙古,使蒙古人成為少數;或壓縮藏族與回族自治的
地理空間;或整合、籠絡非漢民族中人數最多又溫馴的廣西僮族,
擴大其自治區域範圍,造成僮族與嶺南漢人地方主義傳統相互牽制的局面。本文認為,中共推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手法靈活、細膩而有原則,
最終不止成功地在法律上將非漢民族地區事務明確定位為主權國家內政,同時也將該制度中潛在的離心因子有效侷限在可控制範圍內,真正
實現了中央政府對這些地區直接有效的政治統治和行政管轄。
目录
一、王朝傳統與清末、民國的遺產
二、蘇聯經驗對中國各政治勢力的影響
(一)蘇聯的民族分類政策及聯邦制名義下的一體化政策
(二)蘇聯經驗對國民黨和盛世才的影響
(三)中共領悟聯邦制與黨國體制的精髓
三、新疆的「民族區域自治」與各級行政區劃
(一)蘇聯式聯邦制與「民族區域自治」之爭
(二)行政位階提升願望的落空與分「省」之議的流產
(三)行政公署
方案的浮現
(四)二級政區與「民族自治州」
(五)縣與「民族自治縣」
(六)鄉與「民族鄉」
四、新疆與「三區」:自下而上、廣封眾建
五、其他四個省級民族自治區的經驗
(一)內蒙古:蒙古人成為少數
(二)廣西:「僮族」自治區域的作用
(三)寧夏與西藏:壓縮自治民族的地理空間
六、推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整體政治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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