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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原创] 省-州县-市镇乡 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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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07-16
我之系统化的理念
论坛上有不同的门派/ 为加深了解、方便讨论,故在此陈述一下我的区划理念。

我的观点是稳省并县且市镇乡同级制
因为我的出发点是反对迷信通过随心所欲的区划调整就能促进经济发展或催生大城市的思想;省县区划应保持相对的连续性。
稳省但不反对微调省会可为小城市,蔑视省会或所谓大城市的辐射带动理论。请看参考图 http://www.xzqh.org/bbs/UploadFile/20047915593337172.gif

并县则是较大规模的,可能会在较大程度上恢复许多古县。因为东部一个10来万平方公里的省直接管辖平均面积为3500的约三、四十个县是完全可能的。西部的省份里这个平均值当然还要大很多。一个县有约200~300万人口仍直接管辖市乡镇也是绰绰有余的;这里在东部假设每个乡级区域的平均人口为5万。
如果某县的中心城建成区人口约达10万以上且占到全县的约60%或以上,则建为县级市,我称之为;是否设州不主要取决于其绝对规模。为说明设州的条件,试举例如下:江苏省苏州、青海省格尔木州;但 广东省东莞县虎门市、湖南省湘潭县湘潭市;等等。

市乡镇平级,它们是依据规模而划分的不同形态的居民点,相应赋予不同的管辖权利。市的机构应比现在的县级市要精简许多。乡作为农业经济的发展机构和农民的自治权力组织,不可或缺!

原则上反对各城市享有级别上的特殊性,反对首都之外的任何城市接受直辖。但向来认为一级政区欠缺稳定性不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故而我的分省图保留了5个直辖的城市区域,只对新疆、内蒙进行了析分。并县后无须像现在一样什么改市改区的大肆变动。乡级则体现了不同区域经济地位的变迁,应及时调整,从行政区划之基础表现出行政区制度的灵活性来

不应把官阶和行政区的级别套用,今天是市长(厅级),明天也可以是个公司小主管。不要再出现现在什么广东广州市的官员调往海南的某县级市时级别套不上而工资减少就所谓不妥的局面;不都是省直属单位的办事人员吗?地区不同,工资就不同,这很正常啊。凭什么能升不能降?
所以市乡镇作为基层,其首长应该由当地居民民直选产生,能者居之。省县无权随意撤消或调动其职务!

全国不得有同名州县,如不得同时出现江苏省苏州和苏县、辽宁省安东县和黑龙江省安东县等;一省之中不得有同名市乡镇,如不得同时出现湖南省安化县白马乡和湖南省宝庆县白马市等。

声明:此图已经过时,但以小城市为行政中心的想法仍然保留!
为方便阅读理解,特将参考图附在下面。注意:此图的分法不是我追求的目标,而是为明了我的想法而绘,如反对肆意分省、主张行政中心可以是小城市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21 12:07:57编辑过]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07-16
保留了5个直辖的城市??????????
把(媳妇=儿子妻子)当(媳妇儿=自己妻子: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扒灰。媳妇指儿子妻子而非自己妻子
把(女婿=女儿丈夫)当(女婿儿=自己丈夫: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乱伦。女婿指女儿丈夫而非自己丈夫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07-17
当然是指中央直接面对的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07-17
直辖市什么规模?你说的重庆市难道还是3000万人?
你既然说到香港,怎么忘了澳门?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4-07-20
我认为澳门在2049年后应不再继续作为一级行政区而存在,并人广东省比较合适。

重庆3000万人直辖各县实际上已证明是可行的,如果把达州、广安、巴中并入建重庆省或曰巴州省可能比较符合你的想法;然直接管理县困难也增大,如果假定各县平均面积为2700平均人口为100万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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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07-30
关于直辖市
在上图中,我把直辖市称之为府。府在唐代初用时指特别重要的地方,如首都长安。只是因为中国人民的攀比传统,而至明朝已经泛滥天下,不复其原意;今天的直辖市也有这种走向贬值的趋势,因为戴司长希望通过增设直辖市来减少分省的阻力,好象已得到了很多人的附和之声。
我认为没有必要增加所谓的直辖市。美国的纽约、法国的马赛、德国的慕尼黑等都不是所在国的直辖市,但是都已经发展的很好;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不一枚举;这些发达国家里除了首都之外也很少有别的城市享有直辖的特殊地位,说明一个城市是否发展的好主要还是取决于其它因素,如得当的经济政策等。
那么保留已有的直辖市,并改称为府,主要是为了便于府内设市,不致出现今天的混乱局面;同时也顺带恢复了府指特别城的历史本意。
那么以后中国人听到府字就知道是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香港这几座超级城市,也没必要怕什么府人民政听起来好象重复了,因为这仅仅出现在有限的世所周知的场合。
同时在宪法中规定,直辖市()只可撤不可增加。
好象有些人也推崇郡字等,那么大家可以比较一下:上海府上海郡上海都。看看是否可以通过投票调查公众对这些用字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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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4-07-30
关于州
州指县级市。这个表现除了我的理念的一次进步。以前以为一个5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就应设立县级市(当然是受现行区划制度的影响)—是适域市。后来就发现如此一来,县级单位会越来越多,而使得地级成为必要。因此一个城市上了规模就应建市,但不一定是县级,否则其行政编制会难以控制的。
可是有些城市如哈尔滨,仍然作为县辖市显然是不合适的。这样的城市可以设立广域市—即州。地级市这种广域市的积极作用还是有目共睹的,设立辖区约在3000平方公里以下的的州(约相当于一个深圳市)正是要发挥这种优势,同时又避免地级市对所辖县市的压制。
如同设府要严格控制一样,也要严格控制设州标准,使全国州的数目保持相当的稳定。
两晋南北朝疯狂设州而使州实质上变为汉朝州下的郡,明清广设府而使府实质上成为了唐朝的州,乱制;这是历史教训。以后不可再象今天这样一窝蜂似的设立地级市(几乎就是明清的府)而使不错的政策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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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4-07-31
直隶州制方案:
(1)全国分为:省、自治省、中央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2)省、自治省分为:省辖市、州、民族自治州 ;
(3)州、民族自治州分为:州辖市、镇、乡(区、场);
(4)中央直辖市分为厅;省辖市、厅下分为:区;
(5)州辖市、镇、乡(区、场)、市辖区分为:社区、村、场等;
(6)州辖市、镇、乡(区、场)、市辖区为一级自治体;社区、村等为二级自治体;
(7)特别行政区的行政区划由特区政府依据相关法律制定;
直辖市---------厅-------|
         |
    |---- 省辖市-|—--区——----|
省、自治省-|              |
   |---- 州 —-|—--州辖市----|
   |      |        |
   |----自治州--|-----镇-------|----社区、村、场等
          |       | |
           |--乡(区、场)| |
          | |
| |
一级自治体 二级自治体
       

全国只设立北京、上海2个中央直辖市;
重庆改名设省及同四川的区划调整;
天津改名设省及同河北的区划调整;
河南、山东、江苏、安徽及四川分设1-2新省。
民族自治区改为自治省。

省辖市:一般建成区人口100万人以上、比例60%以上的城市,及其近郊;
厅:由原直辖市(北京、上海)的区、县整合组建;
州:并县(市)而设,一般1-4县,人口30--300万人;
自治州:分自治州、并自治县而设,标准如上;
州辖市:建成区人口5万人以上、比例60%以上的城市,附加社会发展指标等;口岸、旅游区、西部地区可按比较低的标准设市;
市、厅辖区:一般的区由1-3个街道办事处、镇、乡组建,人口5-15万人,控制在20万人以下。既小区化,级别一般为副处级。有城区及郊区二种行政职能差别,城区比照行使城市职能,郊区行使乡镇职能;
镇:总人口1万人以上,建成区人口0.3万人以上;
乡:总人口0.5万人以上;
州辖区:州派出机构,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区、旅游区、林区等;

临时级别
1。副省级城市:30个左右;
2。正厅级:省辖市、原地级驻地州(自治州)、厅;
3。副厅级:非地级驻地州(自治州);
4。正处级:辖大的州辖市;
5。副处级:州辖市、区;
6。正科级:镇、乡。
最终级别:省、厅、处。
所有的省、自治省、中央直辖市在法律上平级;
所有的省辖市、州、民族自治州在法律上平级;
所有的州辖市、镇、乡(区、场)、市辖区在法律上平级。

意义及作用:
1。减少层次:
有利于机构精减,提高效率 。原有的省市县乡制使中国的行政区划体系呈金字塔状,造成了行政成本的提高,降低了办事效益,因而容易滋生腐败,不利于国家、民族的发展。发展较为网络化的、清晰的行政区划体系是十分必要的。
2。减少政区数目:
全国分为40个以下个省级政区、100左右个省辖市、1000左右个州、100左右个民族自治州、2000左右个州辖市、20000左右个乡镇。这样实行后全国的政区数目约可减少60% ;小政府,大社会肯定要减人,反正中国养不起了,行政区划调整时减了不正好。
3。适域建市:
适域建市,并允许州辖市对附近村镇的并呑:有利于城市定位与发展,提高城市质量。考虑到应给城市一定的发展空间,适域设市是可行的,直隶州制是不会有面积几万平方公里或者几十万平方公里的城市的。
4。基层设市:
有利于农村城市化。基层设市是大多数国家的做法,乡一级的市有易于解决目前的伪城市化(我国目前大约有50%的土地及80%的人口已经‘城市化’了),区分城乡,激发小城镇的发展愿望,促进小城市的发展。从而更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5。行政级别易于笃定:
无论州、直隶州在沿革上都是介定于府(相当于地级)、县之间的政区级别。
6。就是省县制:
就是省县制,由于现代交通的发展,导致原有的县域相对狭小,难以滋养所管辖的城市,也就是说在原有的区划体制下设立的县辖市的发展空间小。而现有的省制经过较多年的发展,已形成相对独特的地理人文、经济等特征,是中华民族‘大认同小存异’的多样性发展特征之一,比较再难以划分,而应保持相对的稳定,而现行区划中地级政区的弊病最多:无论于法、于理都颇为不通,还有就是市(地)、县行政职能重叠,这里就不一一列举。县级政区数目较多也是衍生地级政区的原因之一,加上参差不齐,需进行整合,就是并县,而为了区分原有的省县制叫为州也无偿不可,叫县叫州没什么本质的分别。
7。实行基层自治:
市、镇、乡、区为一级自治体:社区、村为二级自治体。

象伊春、苍南的问题比较好解决:设立伊春州辖各市、镇、乡;鳌江、龙港可为平阳州辖市。
东莞市、中山市、珠海市、舟山市、西双版纳州、阳泉市、阿拉善盟、乌海市、辽阳市、盘锦市、辽源市、鹤岗市、七台河市、大兴安岭地区、舟山市、马鞍山市、怒江州、迪庆州、果洛州、黄南州、博尔塔拉州等等均可试实施设州及州辖市、镇、乡。

例:(1)直隶州制广东省的州市、(2)直隶州制浙江省的州市


(1)直隶州制广东省的州市
州市名    轄原政区面积万KM2 人口万人 主要州辖市
01.广州市:市8区、花都区 2234 483
02.增州:增城市、龙门县 3799 114 增城(荔城)、龙门(龙城、王坪)、新塘
03.清远州:清城区、清新县3506 123 清城(8街办、附城)、清新(回澜、太和)
04.番顺州:顺德区、番禺区2120 203 番禺(市桥、沙湾)、大龙(大龙、石基)、南沙、
大石(大石、钟村)、顺德(大良)、容桂
05.英州:英德市 5679 104 英德(英城)
06.从化州:从化市、佛冈县3276 84 街口(街口、江浦、城郊)、佛冈(石角)
07.连州: 连州市、阳山县(除秤架外) 5435 100 连城(连州、附城)、阳山(阳城)
08.连南瑶族壮族自治州:连南县、连山县2495 26 吉田、三江(三江、三排)
09.韶州:市3区、曲江县 3522 94 北江、浈江(除乐园)、武江(除西联)、马坝
10.乐昌州:乐昌市、仁化县4213 68 乐城(乐城、河南)、仁化(仁化、丹霞)、坪石(
坪石、老坪石)
11.南雄州:南雄市、始兴县4515 69 雄州(雄州、黎口)、始兴(太平、城南)
12.连平州:连平县、和平县4336 85 忠信、元善、阳明(阳明、附城)
13.河源州:源城区、东源县4435 79 源城(4街办)
14.循州:龙川县 3088 85 龙川(老隆、隆城)
15.紫州:紫金县 3619 75 紫金(紫城、乌石、附城)、古竹
16.梅州:梅江区、梅县(西)、蕉岭县、平远县 4425 121 梅江(除长沙外)、程江(扶大、程江)、大柘、
蕉岭(蕉城、兴福)
17.兴宁州:兴宁市2104 112 兴城(兴城、宁新、宁中、新陂)
18.大埔州:大埔县、梅县(东) 3460 69 湖寮
19.饶平州:饶平县、南澳县1782 102 黄冈、井洲、南澳(后宅、隆东)
20.汕头市:市3区、澄海区、潮阳区 1384 365
21.潮州:湘桥区、潮安县、丰顺县(东) 3304 187 湘桥(桥西8街办)、意溪(桥东、意溪)、枫溪、庵埠
22.揭州:榕城区、揭东县、丰顺县(西) 1962 216 揭阳、仙桥(仙桥、梅云)、渔湖(渔湖、榕东)、
曲溪、丰顺(汤坑、汤西、汤南、附城)
23.普宁州:普宁市、揭西县2899 287 流沙、河婆、棉湖(棉湖、凤江)
24.惠来州:惠来县、潮南区1803 217 惠城(惠城、东陇)、峡山
25.陆丰州:陆丰市、陆河县2667 179 东海(东海、城东)、碣石、甲子(甲子、甲西)
26.海丰州:海丰县、城区(汕尾) 2171 120 油尾(城区3街办)、海城(海城、城东)
27.惠东州:惠阳区、惠东县4723 103 淡水、平山(平山、大岭)
28.惠州:惠城区、博罗县 3941 140 惠城(5街办、惠环、河南岸)罗阳(罗阳、义和)
29.东莞州:东莞市2465 153 莞城(4街办)、石龙(石龙、石碣)、虎门、长安、
厚街、常平、樟木头、清溪
30.深圳市:深圳市2050 132
31.佛山市:市2区(除西樵山等外)三水区 1568 169
32.中山州:中山市1800 135 石岐(4街办、沙溪)、中山港、小榄、坦洲
33.珠海州:市3区 1653 104 香洲(3街办)、拱北、吉大、前山(前山、明珠)
井岸、唐家
34.江门州:江海区、蓬江区、新会区1692 131 江海(除礼乐)、蓬江(4街办、环市)、新会(会城)
35.高鹤州:高明区、鹤山市、西樵山等 2602 100 西樵山、鹤山(沙坪)、高明(荷城、三洲、西南)
36.台山州:台山市3286 100 台城、广海
37.开平州:开平市、恩平市3357 115 三埠(3街办)、恩平(恩城)
38.端州: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市 2864 120 肇庆(端州)、鼎湖(2街办、凤凰)、高要(南岸等)
39.四会州:四会市、广宁县3638 96 四会(3街办)、广宁(南街)
40.怀州:怀集县 3573 92 怀集(怀城)
41.德庆州:德庆县、封开县4981 81 德城(德城、新圩)、封开(江口)
42.云浮州:云城区、云安县、新兴县3513 103 云城(云城、高峰)、新兴(新城)、云安(六都)
43.罗定州:罗定市、郁南县4266 156 罗城(6街办)、郁南(都城)
44.阳春州:阳春市4055 104 春城
45.南恩州:江城区、阳西县、阳东县3767 153漠阳(7街办、岗列、城西)、海陵(海陵、闸坡)、织簧
46.信宜州:信宜市3081 122 东镇
47.高州:高州市 3276 155 高城(6街办)
48.茂名州:茂南区、茂港区、电白县2734 238 茂南(7街办、高山、新坡)、茂港(南海)、电白
(水东)、博贺(博贺、龙山)
49.化州:吴川市、化州市 3202 238 鉴江(3街办)
50.廉州:廉江市 2835 148 廉江(廉城、石城)、安铺
51.湛江州:市4区、遂溪县 3504 238 赤坎、霞山、麻章、坡头(2街办、坡头)、遂溪(遂城)
52.雷州:雷州市、徐闻县 5303 215 雷城(雷城、白沙、附城)、徐闻(徐城、城北)
53.乳源瑶族自治州:乳源县、秤架 2723 22 乳城(乳城、附城)
54.翁新州:翁源县、新丰县4250 61 龙仙、丰城
55.五华州:五华县3226 118 水寨(水寨、河东、大坝)、华城
另:有考虑连州、连南州、乳源州并为
连阳瑶族壮族自治州 10653 148 连城、阳山、吉田、三江、乳城
或:连州、连南州并为
连阳瑶族壮族自治州 8528 128 连城、阳山、吉田、三江
或:乳源并入乐昌州 4516 71 乐城、仁化、坪石、乳城
及:仁化改并入韶州 5344 111 北江、浈江、武江、马坝、仁化

*州辖市不与州同名,专名不含州;
*由于对城镇情况不了解,只凭印象列出部分州辖市,欢迎补充!

*县级及以上人口、面积数据采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03)》,中国地图出版社,2003年2月第1版;
*涉及跨县变动的乡级人口、面积数据采自《广东省政区图册》,广东省地图出版社,2000年7月第3版。


(2)直隶州制浙江省的州市:
州、市 包含原政区 面积KM2 人口万人 主要州辖市
1。杭州市: 市辖区、*临安市(东)4321 390
2。富阳州:富阳市、桐庐县、临安市*(西) 5711 133 富春、新登、昌化、桐庐、分水
3。严州: 建德市、淳安县 681596 建德、千岛湖
4。长兴州:长兴县、安吉县 3314 107 雉城、安吉
5。湖州: 湖州市区、德清县 2503 148 吴兴、武康
6。海宁州:海宁市、桐乡市、海盐县 1907 165 硖石、桐乡、武原
7。秀州: 嘉兴市区、平湖市、嘉善县 2008 162 嘉兴、平湖、魏塘、乍浦
8。越州: 绍兴市区、绍兴县、上虞市 2712 209 绍兴、柯桥、上虞
9。诸暨州:诸暨市 2265 106 ?
10。嵊州:嵊州市、新昌县 2973 117 ?、新昌
11。余姚州:余姚市、慈溪市 2500 184 ?、慈溪
12。宁波市:宁波市区、奉化市 3859 241
13。象山州:象山县、宁海县 3052 111 ?、宁海
14。定海州:舟山市 142698 翁山、沈家门、普陀山、高亭
15。三门州:三门县、天台县 249895 海游、天台
16。临海州:*临海市(西)、仙居县 3663 134 ?、仙居
17。台州:台州市区、*临海市(东)1938 162 椒江、黄岩、路桥、杜桥
18。温岭州:温岭市、玉环县、洞头县 1314 165 太平、玉环
19。乐清州:乐清市、永嘉县 3872 202 乐成、柳市、雁荡山、上塘、瓯北
20。温州(市?):温州市区、瑞安市 2442 236
21。平阳州:平阳县、苍南县 2314 200 昆阳、鳌江、灵溪、龙港
22。文成州:文成县、泰顺县 305672 大?、罗阳
23。处州:丽水市区、青田县、缙云县 5468 126 丽水、五云、青田
24。松阳州:松阳县、遂昌县 394545 西屏、妙高
25。龙泉州:龙泉市、庆元县 495746 龙渊、松源
26。常山州:常山县、江山市、开化县 5341 128 天马、须江、开化
27。衢州:衢州市区、龙游县 3496 119 衢江、龙游
28。金华州(?):金华市区、兰溪市 3356 150 ?、多湖、兰江
29。永康州:永康市、武义县 262686 古丽、武阳
30。东阳州:东阳市、磐安县 293599 吴宁、横店、安文
31。义乌州:义乌市、浦江县 2003 104 稠江、浦阳
32。景宁畲族自治州:景宁县、云和县 292829 鹤溪、云和
*跨县调整的面积、人口用大约数
*州辖市不与州同名,专名不含州;
*由于对城镇情况不了解,只凭印象列出部分州辖市,欢迎补充!
*面积、人口按《2001中国行政区划简册》,原数据错误有改动。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07-31
省城、府城、州城等
再补充解释一下府州。
自元朝行省制度确立以来的约1000年间,我国人民早已从名称上熟悉城市的等级:省城>府城>州城>县城>镇。因而用府和州来表示重要的大中城市是容易让人理解接受的。而现在的情况是比较复杂的:县级市的规模可以比地级市大很多,镇可以比县级市甚至某些地级市大很多,市辖区可以都是农村等。
同时,府州皆为广域市(面积一般为1000~3000平方公里),在主城区之外肯定还存在着大小不等的卫星城镇。因此,府下可设州,州下可设市,并辖有一些乡镇。

如果按照我的方案,新的城市等级(从名称上给人的印象)为:府城>省城>州城>市>建制镇>集镇。

城市的行政级别则分为:
府-州-市/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21 11:54:4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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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07-31
府》道??
府=省??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4-07-31
“不要再出现现在什么广东广州市的官员调往海南的某县级市时级别套不上而工资减少就所谓不妥的局面;不都是省直属单位的办事人员吗?地区不同,工资就不同,这很正常啊。凭什么能升不能降?”
老兄,你这是发牢骚的话啊。
行政体制改革派--------Zhongnigel
致力于中国的行政改革事业。目前的观点有省县直辖和虚省实地。
希望能广交朋友。
欢迎提意见建议,相互切磋,多多益善!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4-08-06
“市”作为地名
市以前设在城中,现在也可以与省同级了,不亦怪哉?

府城、州城也可称为市,但这是经济、地理概念,而不是行政区的名称。
比如:上海市—…>上海府城内各区的总称,不包括各县。

故而保留北京市、天津市等地名,作为所在府的中心城的别称。以后一旦人们再说起北京,就知道是首都城区的;而郊县的则称为燕国府,燕国府的居民不一定住在中心城,而北京市民则一定是居住在中心城,这十分清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18 11:25: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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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4-08-06
道厅
道厅为省属单位,其对所负责区域的管辖权类似于英国的北爱尔兰事务部或苏格兰事务部;是与其它厅并列的省直属机构,而不是一级行政区。其所辖区域可称为道,也仅为地理概念,无须设立道行政中心。

但是,府厅中不设道厅。
可以设立道厅的仅可能有:四川省、广东省、河南省、山东省、云南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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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4-08-06
关于行政等级
分为国务院—省部—厅—县—乡 五级。
其中厅仅高于县半级。即1-2-2.5-3-4。
所设想的道厅仅为省属的办事机关,不是行政区。
省府级行政规模不得大于现在的直辖市的编制;州县不得大于现在的县级市的编制;市不得大于现在的城关镇的编制,乡镇不得大于现在的乡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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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4-08-06
补注
行政区下可以有许多非行政区划的级别,可以看做是虚级。
例如,湖南大学的学生户籍由长沙市岳麓区公安分局桔洲派出所管理,这已经是很基层的了;但在湖南大学,仍有“学校—学院—系—办公室”的进一步分级管理。所以在企事业单位,对某些事务的管理层次多达8级(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学校-院系-老师)也是必要的。正如在军队中,为了军事指挥的需要,一个军只下辖三四个师等等,结果出现了复杂的层级体系,大家可以从中央军委数起,看看到普通的士兵有多少管理级。
所以在全国各地,不必拘泥于行政区级别数量的绝对相同。
所以,我的意思就不是说,中国就一定是要三级制。

我的次选方案[原创]
中国创立了所谓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行政区划则表现为有中国特色的“市”制,可惜到了现在,只是把省府县三级制改了个名字而已。我的方案既保留了些许特色,也不太脱离原意,算是最好的折中方案吧。

如果一定要保持现在的四级制,其实也没什么,只要把管理制度改革好就行了。军队系统里,一个师只三个旅,一个旅只三个团等,管理幅度小,可以保证效率。所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不必拘泥于层级的数额。
所以,面对中国现在普遍四级制的现实,我也制定了我的次方案。
基本区划正名为:省-府-县市-乡镇-村社

省下实行三级、二级、一级甚至无级均可,分别如广东省、宁夏省、香港(特别)省和澳门(特别)省等;取消行政等级各省对等制,我想只有白痴才会认为广东直接下辖的是府级,北京省下辖的县市就要是府级,香港省下辖的区就要是府级,澳门省下辖的堂区就要是府级!
这样,也就没必要分省乱天下了。
①中央直辖各省。省分为普通、都市、特别和少数民族自治省等四种,均简称为省。举例来说,广东、上海、香港和新疆四省在极正式的官方文件中为广东普通省、上海都市省、香港特别省和新疆维族自治省。
②省下一般辖普通府和自治府。具体说来,海南省、台湾省、宁夏省和各都市省直辖县市,没有所谓的府级市;都市省的主城区分为市。香港省和澳门省均无县市建制,本身各为一个城市。其它省下设府和少数民族自治府;除特殊情况如西双版纳等府外,至少辖县市8个以上。
③府下设县和市,均可实行少数民族的区域自治。府城可以由几个市构成。因为县市均为完整的建制单位,故部分小县市要实行合并,小市的撤消见下条。
④县辖乡镇,因实行直选而无谓民族乡或民族镇。市分为坊乡镇;坊为地理概念兼派出机构辖区。镇应分等:⑻〈20000,〈5000,〈100000,各自拥有不同的决策权利;现在人口少于10万的县级市全部撤消。
⑤基层自治机构在农村地区为村,在城市地区或城乡结合部为社区。尤其注意社区应翻译为neighborhood而不是community,否则中国的所谓社区和市制这个舶来品一样又要走味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30 12:03:5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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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4-08-06
湖鹰兄,看了你的理念陈述后,总的感觉是参考历史太多,参考现代略少。认识到了历史上乱制的问题,也意识到了分割县与市的弊端,对建制的混乱的级别嗤之以鼻,但是还是认为县域内不能有大城市存在,否则就要改州、改府,而且老兄的州、府仍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制——聚落建制。
县是国家区域化管理的基本单位,在历史的长河中比较稳固,县的数量多到了一定程度才需要在国家和县之间设立省制,因此省与县是层级关系。
聚落是人们从是各类活动的基本载体,对人们的影响最直接。传统的农业型聚落就是乡村,一般比较小,现代化的大型聚落就是城市,处于二者之间的就是镇,因此市、镇、村是规模与特性不同的关系,而没有层级上的关系,如同开汽车的司机与赶牛车的老板没有层级关系一样。
因此,从国家的角度就不因该有市、镇、村建制,只能说某个县、某个省的城市化比较高;而从聚落的角度也就不应该有县和省建制。只能说我们的聚落规模或现代化的程度怎样,我们建立了一个村庄、一个城镇、一个城市,我们的村已经发展成了一个城市,而不是我们划界划出来一个城市,划出一个村庄。也就是说区域建制和聚落建制是从不同的方向思考而建立起来的区划建制。
如果按这样的思路来思考,就不会有州(还是有县级市的嫌疑)与县的并列,市、镇与乡(还是有区域建制的影子)的并列了。也就不会有大城市的位置因该镶嵌到哪里的问题了。否则还会有县改为州,切县设州的问题存在。府城、州城可以称为市,与在大型聚落直接设立现代市制还是很大区别的。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4-08-07
余兄显然过于专注于聚落建制。然而行政区划本来就是把一个国家分层划地,以便管理。一个城市是一个聚落,但毫无疑问也是一块区域。而且,镇也是城市,请明确这个概念。
一个城市发展到了大城市,势必会超越原行政边界,从而造成经济、社会管理的不便;进而导致无休止的区划调整以适应城市发展现状。一个大城市若由几个县辖市组成,势必各自为政,不利于社会、经济、文化资源的统筹规划和有效利用。因而建立一个统一的大都市政府才是上策,而府、州正是这样的政府,其下的卫星城仍建为市、镇,享有自治。

我认为一个大城市只有一两百平方公里的行政区域显然是过于局促;否则假如广州建为县辖的
200平方公里左右的狭域市,要修个机场放在区内肯定很难找到适合的地方;必须要外设,甚至要建在外县,那就还要多方协调,不胜起烦。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面积有1000平方公里,境内实际上还是包括了几个城市聚落,而不能简单的看做是一个城市。香港岛主城区脱离了其它地方,肯定就永远是澳门一个!!!
香港应该是一个很好的范例;而我所说的州,大致就是这样的城市型区域建制,但不只是一个城市。这样的区域面积广达1000平方公里以上,如果还作为县的下属单位肯定是不合适的;比如深圳州,其面积甚至大于很多县,当然应该建为县级的“市”!

按照你的想法,村作为最低级的聚落,应该与附近的镇或市分开而治。那么一个县有能力直接管理那么多的村吗?显然不行!还是需要建立一个中间层来过渡。这就是乡。现在农业的发展已经越来越趋向集约化,否则小耕小作根本没什么效应。乡作为团结一定区域(东部一般为100~200平方公里)的农业力量的组织和村民自治的基层政权是非常必要的!而现在这种形式的乡当然废了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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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4-08-07
请大家明确城市的概念在中国的实况/
在中国,城市即等于:直辖市城区、地级市城区、地级市飞区的主城区、县级市城区、大型学校或工矿区、建制镇镇区和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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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4-08-07
关于区、坊
府城设区、区下设坊;州城设坊,人口超过300万的州也可设区、但每区平均人口应在60万以上。
关于坊,大家可以理解为现在的街道办事处。街道街道,顾名思义,一条条马路也;作为城市的分区的通名显然欠妥。坊则运用上千年,居然被废弃而改街道,只能怪当年入主各城的各级决策者的文凭太低,呵呵。
然而我所说的坊与现在的街道不同,她指的仅是城市政府民政部门下属的民政事务处的辖区,不一定与派出所(我称之为警署)、工商所等的辖区重叠。坊主要是作为城市分区的地理概念,让公民明白一般的民政事务该往那里去办理,某朋友大概住在城市的什么地方,或帮助明白派出所辖区的大致范围,因而不是一级行政区。

以下引用keating的言论http://xzqh.info/bbs/dispbbs.asp?boardID=3&ID=19133:
香港只有一个政府,什么意思啊,看不懂?
下面是香港大埔区的情况:
大埔区“政府合署”位于大埔汀角路,该政府合署内的政府办事处有:
人事登记处大埔办事处、入境事务处大埔办事处、大埔民政事务处、地政总署大埔地政处、社会福利署南大埔家庭服务中心(北中心在大埔旧墟)、社会福利署大埔区/北区福利办事处、南大埔社会保障事务处(北中心在旧墟)、消费者委员会大埔咨询中心、劳工处大埔办事处、大埔邮政局(另两个邮政局在富善和头运塘)等等。
新界总区新界北警察总部、大埔区警署都在安埔里
大埔区议会在广福道
大埔还有太和村、富善村、大元村、广福村等村,他们都有自己的区议员。
由于内地的政府承担的职责广泛,比如社会整合和教养的职能在香港可以由教会承担一部分,大埔区的基督教会(包括救世军、圣公会等)不下50处。
香港老龄化严重,大埔区有各种老人服务中心,护理中心不下约20处,这些在国内都由民政系统等承担。
大埔还有很多针对儿童青少年的服务中心、自修中心,不下10处。这些在国内都由各级政府和社区、妇联、共青团等承担。
政府不是像中国内地这样的才叫政府,他不是只有这一种组织形式。
对于地方来说,民政(内政、社会福利等)系统是最重要的一口。香港的行政架构既然不同于内地,就不能用内地的体制去套。
从政府合署内各政府机关的名称可以看到,大量的办事处处于上一级的垂直领导下,这和内地不同,我们是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
香港是一个城市,在一个城市内,是一个统一的生活的空间,说起来,有一个总的首长负责就可以了。至于城市的各个组成部分,经济和社会生活根本不可能成为比较独立完整的体系,因此区长负责制就没有任何的必要。但这不是说,市以下就没有政府机关,而是说,全城的事务更多的时候是比较统一。
这一点,不但在香港,在世界各大城市都有体现。东京都虽然有各区,其地位相当于市,但实际上很多职权也被都政府掌握。美国的纽约都市区内,也设置有众多的全城范围的事务机构,统一管理全城的水务、桥梁等。因为这些都是分区政府无力管理的。
包括上海都是如此,各区虽然地位高(比较各省的地级市),但实际的权限却不见的比县级市多,很多事情都要在市政府的统一管理下。
所以香港的管理体制,可以做为国内某一地,比如城市内部体制运做的借鉴和学习的榜样,却不能做为全国性地方体制改革的依据。因为太没有可比性和说服力了。

我说的区正是香港的模式,区是对某一区域的进一步分区(省可以分成几个区域,市可以,县也可以,连镇都可以进一步分成更小的分区……这也是我不喜欢区作为区划通名的原因),具体的办事机构实行垂直领导,也就是说,大部分的局署都在某一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它们联合起来所管辖的就称为**区。当然,这样的区看起来就不象是我们熟悉的那一种行政区了,因为没有正式的政府,没有统一的行政首长,也无需相应的立法、司法等机关,但实际上也是一级行政结构。这样的区也是用来表示地址等地理概念的很好的载体。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9-29 17:35: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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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4-08-07
题外话:司法独立
司法独立好象与行政区划改革无关,但每级行政区都要设立相应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这为行政区划调整增加了不必要的困难。同时,由于法院和检察院受到同级人大和政府的财政等控制,难以实现司法公正。我已经见到不少法官因为领导打了招呼而影响其司法判决的事情,对此有深切体会。

所以法院和检察院应该实行垂直领导,最高两院对全国人大负责,而其它各院仅对其上级法院或检察院负责。司法体系应该实现完全的财政独立。
各省高院对设立多少中院或设不设中院自主决定,基层的地方法院、检察院的管辖区域不一定与县重叠。

这个初步的设想因为暂时不想与各位分享,同时我输入英文的速度较快,故用胡语记录之,以备我将来之需。
1. supyim konstitusheno kort; pyovinsho konstitusheno korts.
2. supyim xenmin kort; pyovinsho hai korts; yiceno korts; neuko korts.
3.people's procurator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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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4-08-07
冰岛之与中国同级,但中国分成更多的行政区级别正如省县直辖时新疆的若羌与乌鲁木齐并列,乌鲁木齐因人口较多而进一步分区。那么为何中国不依各地实情实行三、四级并存制呢?也许是都因为现存的官僚等级制度惹的祸。
在稳省的前提下,现存的省当中有一半多可以直接管理调整后的大县。余下的省的虚地级也可减少许多,县可以较多的直接与省协作。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13 17:53:3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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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4-08-08
以下是引用湖鹰在2004-8-7 15:33:04的发言:
“余兄显然过于专注于聚落建制。然而行政区划本来就是把一个国家分层划地,以便管理。一个城市是一个聚落,但毫无疑问也是一块区域。而且,镇也是城市,请明确这个概念。”
————聚落建制是现代区划建制的精髓,最代表性的表现就是市制。“把一个国家分层划地”是区域建制,不是行政区划的全部,只有过去的区划才是只有区域建制。注意:一个城市不一定就是一个聚落,一个聚落也不一定就是一个城市,有组合城市、都市区为证。一个城市会占用一定的区域。镇介于村和城市之间,而不是城市本身,有城镇,也有村镇。

“一个城市发展到了大城市,势必会超越原行政边界,从而造成经济、社会管理的不便;进而导致无休止的区划调整以适应城市发展现状。一个大城市若由几个县辖市组成,势必各自为政,不利于社会、经济、文化资源的统筹规划和有效利用。因而建立一个统一的大都市政府才是上策,而府、州正是这样的政府,其下的卫星城仍建为市、镇,享有自治。”
————城市发展需要变更的是聚落建制的边界,而没有必要变更区域建制的边界。中国这样城市变大了,不是调整聚落建制本身,而是整区域建制的边界,才造成区域建制的不稳定,实际上是几乎所有的建制都不稳定了。一个大城市可以跨越几个县——如纽约,也可以如老兄理解,被分割成几个县辖市——如洛杉矶。不论哪种情况,各自为政了么?大都市作为城市的联合体在中国之外普遍存在,你是觉得统一性不够好,还是自主权发挥得不好?你的府、州与日本的都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也许还不如日本的都制。如果你的市、镇都是区域建制,那就不是什么自治,只能是地方分权而已,而且还有国家权力与地方权利的双重性问题没有解决。

“我认为一个大城市只有一两百平方公里的行政区域显然是过于局促;否则假如广州建为县辖的200平方公里左右的狭域市,要修个机场放在区内肯定很难找到适合的地方;必须要外设,甚至要建在外县,那就还要多方协调,不胜起烦。”
————你所说的广州机场,肯定不是广州市机场,而是珠江三角洲中心机场,其余的就不必作过多解释了。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面积有1000平方公里,境内实际上还是包括了几个城市聚落,而不能简单的看做是一个城市。香港岛主城区脱离了其它地方,肯定就永远是澳门一个!!!”
————聚落建制的核心是从聚落的角度为出发点,而不是局对的意义对应关系,你可以结合第一段落区理会其中的含义。搞脱离其他地方的封建市分割,搞聚落之间奴役关系的恰恰是目前的中国

“香港应该是一个很好的范例;而我所说的州,大致就是这样的城市型区域建制,但不只是一个城市。这样的区域面积广达1000平方公里以上,如果还作为县的下属单位肯定是不合适的;比如深圳州,其面积甚至大于很多县,当然应该建为县级的“市”!”
————深圳可以采用市县合一制,也可以跨越原来宝安县深入到东莞、惠阳,当然按你的城市就是区域建制的逻辑难以解释这样的状况。即使香港绝对地按聚落与城市一一对应建立市制,有大都市体制,还有区域建制——香港特别行政区,完全可以协调各个城市建制。纽约大都市区不仅仅跨越了很多县,而且跨越了三个州,而且是联邦制国家,你认为脱离了,还是整体发展不好?恰恰是中国这种区域分割体制才会出问题!

“按照你的想法,村作为最低级的聚落,应该与附近的镇或市分开而治。那么一个县有能力直接管理那么多的村吗?显然不行!还是需要建立一个中间层来过渡。这就是乡。现在农业的发展已经越来越趋向集约化,否则小耕小作根本没什么效应。乡作为团结一定区域(东部一般为100~200平方公里)的农业力量的组织和村民自治的基层政权是非常必要的!而现在这种形式的乡当然废了最好。”
————聚落建制与区域建制的区别是管理功能,比如属于国家的权利只能有区域建制来行使,聚落的权利则根据居民的自愿,所以才有实体上的城市和形式上的城市的区别,区域建制的费用来自国家;聚落建制则需要居民缴纳地方税来筹集,来自国家的补贴很有限。属于县建制的职权,村不能管,反之属于村的职权县也不能插手。你的县直接管理那么多村管不过来,那是层级式的区域建制关系,不是聚落建制与区域建制的关系。不客气地说,不跳出区域建制的框框,无法理解聚落建制的问题。话讲到此,我倒觉得莫们现在的许多人还不如清朝以前的人了,至少那时县令、县衙门与乡村绅士、乡村机构可以保持融洽的关系,也没有觉得管不过来。影响“农业的发展已经越来越趋向集约化”也正是我们的层层分割的县——乡——村区域建制体制。

“余兄显然过于专注于聚落建制”
————确实如此,因为中国目前还没有建立作为区划现代化标志的聚落建制体系,并一直试图用古老而单一的区域建制来解决所面临的复杂的现代区划问题。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4-08-08
有些启发!
但你对乡的评论文字显然是忽视了在我的体系里,乡首先是村的联合体。没有乡,什么政务村民们都要跑到县城去办肯定是不可能的!
有关于此,请参看我对于坊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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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4-08-08
最基层的聚落:
村、社区(但我依个人喜好称之为甲neighborhood)、集镇、其它。
自治机关:村务委员会(village council)、社区委员会(community/neighborhood council)、镇务委员会(town council)、其它(例如在一所大学里就没必要再设立现在的所谓社区居民委员会,完全可以由该单位直接处理相关事务)。
因为农村的人口也是中国的居民,所以居民委员会这个反映了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城乡不平等(村民难道不是居住在中国的人即中国居民吗?)的概念应该去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17 17:20:5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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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4-08-11
行政等级由各省自定,报请国务院批准。不得全国来套等级!
用现在的情况举个例子:上海市分市-区-镇三级;湖南省分省-地-县-乡四级,各自依照自身经济发展状况制定各自的工资标准,不互相套用。各地的等级无可比性,以消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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