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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终结无谓折腾与争吵,宪法需立即打补丁明确地级区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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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1-02
现在,对区划的理解、改革建议、瞎折腾,浪费很多精力,也给社会带来很多困惑。
地级究竟该是城市还是广域政区?
县级市所谓由省直辖,地级市代管,咋回事?
省直管县级市搞出10种左右,乱不乱?
兵团的市究竟是地级市还是县级市?石河子市真是县级吗?
县级市是否人口多了、经济发达就可升为地级?
直筒子地级市该提倡还是调整
海南那样的地级市与县并列的“省管县”,是否变态?江苏改成那种模式,南京市与滨海县并列?
直辖市的县究竟是地级还是县级?
济源市究竟是地级市还是县级市?
满洲里市凭啥管县级扎赉淖尔区?
下设正县级黑区的格尔木市,究竟啥级?
……
一些坛友甚至因为宪法没明确地级,而认为地级区划根本不合法。

我建议:为了终结无谓折腾与争议,宪法应立即堵上漏洞,打上补丁,明确省、地、县级区划。
地级市为广域的地级区划,地区、自治州尽量统一。是否改为府可再讨论。
地级市必须设区,否则东莞、中山、儋州的镇究竟啥级?嘉峪关市凭啥不是仙桃模式?
省直管县级市若暂时保留,可明确副地级。包括新疆的兵团市、湖北天仙潜、海南的省直管县、重庆的县,不要搞得莫衷一是,乱七八糟。
[ 此帖被李清在2024-11-02 18:33重新编辑 ]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11-02
都是法律向现实妥协,从未听说现实向法律妥协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11-02
回 mp-bgp 的帖子
mp-bgp:都是法律向现实妥协,从未听说现实向法律妥协 (2024-11-02 18:45) 

你这就是“坐井观天”了。正常国家,现实就要向法律妥协!法律执行不下去,要么思考法律本身有没有问题,问题改正了就要坚决执行。而不是法律漏洞百出,执行层面得过且过,执行不下去了再讓法律屈服于现实。西方国家禁毒失败不就是执行了你的思想嘛?不就是讓“法律向现实妥协”吗?不就是“瘾君子多,法律干脆别管吸毒行为”了嘛?

我国区划乱局,宪法条文歧义大、漏洞多、用词不准确和政治体制层面的“以党代政”、“党政不分”、“官僚图省事先上车不买票式改革”(用代管解决地级市和县级市关系,但代管代到现在没个最终解决方案),这都是原因。楼主说从法律层面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觉得说的挺好的。

法律的目的就是改变现实,不然一开始就天下大乱没有法律得了,反正你自己说“都是法律向现实妥协”,那干脆没有法律,都回原始社会过吧。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11-02
“地级市为广域的地级区划,地区、自治州尽量统一。是否改为府可再讨论”

地级市就得是城市型行政区,从根本上禁止其代管才行。既然你想从立法层面彻底解决问题,为什么不补全区划类别?地级层面,分城市型和广域型行政区不就结了?这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副省级城市型行政区————“府”,只能辖区,面积不能太大,经济必须很先进
副省级广域型行政区————“州”,非民族自治,可下辖地级市、副地级市、县级市、县和郡
地级城市型行政区————“地级市”,只能下辖区和县、郡
地级广域型行政区————“路”,可下辖副地级市、县级市、县和郡
县区级城市型行政区————“副地级市”、“县级市”
县区级广域型行政区————郡(副地级,高配县)、县

简而言之,省下面就是州、府、地级市、路四种区划,以现在大部分省的人口和经济情况,大部分都是地级市和路,个别地方才有资格设州府。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11-02
没有宪法依据的是盟旗苏木,而不是地级市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11-02
回 当代列宁 的帖子
当代列宁:你这就是“坐井观天”了。正常国家,现实就要向法律妥协!法律执行不下去,要么思考法律本身有没有问题,问题改正了就要坚决执行。而不是法律漏洞百出,执行层面得过且过,执行不下去了再讓法律屈服于现实。西方国家禁毒失败不就是执行了你的思想嘛?不就是讓“法律向现实妥协” .. (2024-11-02 19:24) 

宪法没有明确地级,只是漏洞。绝非不让设地级区划的意思。同样,没有州却有自治州,自治区不叫自治省〈一开始各级都叫自治区〉,有民族乡没有民族镇,都是考虑不周全,应该修改,而不是刻舟求剑,画地为牢,把有漏洞的法律当不可违背的天条。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11-02
回 李清 的帖子
李清:宪法没有明确地级,只是漏洞。绝非不让设地级区划的意思。同样,没有州却有自治州,自治区不叫自治省〈一开始各级都叫自治区〉,有民族乡没有民族镇,都是考虑不周全,应该修改,而不是刻舟求剑,画地为牢,把有漏洞的法律当不可违背的天条。 (2024-11-02 20:08) 

不算是 漏洞,只是和 现实的称呼没有统一  显得名不正言不顺而已.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11-02
宪法没有必要专门写区划形式

宪法授权区划及民族区域有关法律由全国人大制定即可

宪法是根本大法,篇幅有限,不可能细致规定,去宪法找依据,结果就是没法可依

代管宪法没有,街道办宪法没有,神农架林区宪法没有,类似的例子没完了

宪法授权全国人大制定区划法律的权限即可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11-02
回 当代列宁 的帖子
当代列宁:“地级市为广域的地级区划,地区、自治州尽量统一。是否改为府可再讨论”
地级市就得是城市型行政区,从根本上禁止其代管才行。既然你想从立法层面彻底解决问题,为什么不补全区划类别?地级层面,分城市型和广域型行政区不就结了?这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副省级城市型行政区 .. (2024-11-02 19:30) 

这点不能苟同,按照现实来说,中国所有地级、县级、乡镇都是城乡结合体制!为何地级市就必须是城市行政区?县级市规模小得多还不是嘞!乡镇更不是!省级是广域政区先不说!

现实就是:必须承认地县乡三级区划无论如何发展都是城乡结合发展体制。市已经不能定义为狭域市了,都是广域市,直辖市都是啊,下面的各级区划肯定要跟着学!

那么:如果把市定义为城乡结合政区,那么省级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副地级市、县级市、镇、乡皆为城乡结合体制。

如果只是改名的话:用以下套改方式:
省级市---------都
副省级市-------府
地级市---------郡
副地级市--------州
县级市----------县



比如:湖北省下设武汉府、襄阳郡、十堰郡、宜昌郡、黄石郡、天门州、仙桃州、阳新县、

黄石郡:黄石区、大冶区、阳新县、蕲春县、武穴县、黄梅县。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建立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11-02
回 李清 的帖子
李清:宪法没有明确地级,只是漏洞。绝非不让设地级区划的意思。同样,没有州却有自治州,自治区不叫自治省〈一开始各级都叫自治区〉,有民族乡没有民族镇,都是考虑不周全,应该修改,而不是刻舟求剑,画地为牢,把有漏洞的法律当不可违背的天条。 (2024-11-02 20:08) 

你看懂我说的是啥了吗?我给你帮腔你还反对我?!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11-02
回 东亚第一精英 的帖子
东亚第一精英:这点不能苟同,按照现实来说,中国所有地级、县级、乡镇都是城乡结合体制!为何地级市就必须是城市行政区?县级市规模小得多还不是嘞!乡镇更不是!省级是广域政区先不说!
现实就是:必须承认地县乡三级区划无论如何发展都是城乡结合发展体制。市已经不能定义为狭域市了,都是 .. (2024-11-02 21:34) 

“市已经不能定义为狭域市了,都是广域市”,完全就是站在“拍现实马屁”的角度。。只要是当前CCP执行的,你都会无条件美化和支持,然後不惜把区划规律也否定。

凭什么不能有广域型行政区而只能全盘都设各种级别的广域市?————因为CCP这么干了,所以你无条件支持,其实你也没什么区划思想,无脑支持现实就行,跟着中央摇摆。但是省明明是广域型行政区,你就闭口不提了。看来也是有选择性的。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11-02







憲法應該把有關區劃的描述完全刪除才對
憲法本來就難改,讓它規定太多太細的內容才是神經病的表現
不與サビ多論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11-03
回 东亚第一精英 的帖子
东亚第一精英:这点不能苟同,按照现实来说,中国所有地级、县级、乡镇都是城乡结合体制!为何地级市就必须是城市行政区?县级市规模小得多还不是嘞!乡镇更不是!省级是广域政区先不说!
现实就是:必须承认地县乡三级区划无论如何发展都是城乡结合发展体制。市已经不能定义为狭域市了,都是 .. (2024-11-02 21:34) 

副省级市、地级市都叫府即可。州,现在叫某州市的太多,容易混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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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11-03
兵团市本身就是县级市,这个没有异议。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11-03
回 当代列宁 的帖子
当代列宁:你这就是“坐井观天”了。正常国家,现实就要向法律妥协!法律执行不下去,要么思考法律本身有没有问题,问题改正了就要坚决执行。而不是法律漏洞百出,执行层面得过且过,执行不下去了再讓法律屈服于现实。西方国家禁毒失败不就是执行了你的思想嘛?不就是讓“法律向现实妥协” .. (2024-11-02 19:24) 

中国说到底是人情社会,如果按照法律来的话,多少事是不是不能办啊?还不都是全部向现实妥协了?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11-03
回 mp-bgp 的帖子
mp-bgp:中国说到底是人情社会,如果按照法律来的话,多少事是不是不能办啊?还不都是全部向现实妥协了? (2024-11-03 07:37) 

你这是瞎掺和啊.
你这回答的是啥 乱七八糟的.
哪里都是 人情社会.古今中外都是如此.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法律就是 形成共识的规矩.
本就是 现实和理想的互相博弈的结果.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11-03
回 charles980 的帖子
charles980:你这是瞎掺和啊.
你这回答的是啥 乱七八糟的.
哪里都是 人情社会.古今中外都是如此.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 (2024-11-03 08:06) 

区划制度是人为规定的,不是自然形成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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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11-03
回 cccp 的帖子
cccp:兵团市本身就是县级市,这个没有异议。 (2024-11-03 02:16) 

无知。县层级与县处级是两回事。石河子市领导是处级吗,石河子的局长是科级吗?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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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11-03
美国宪法没有县,所以县在美国是非法的吧。
移动:小心😆电信🤣诈骗
电信:小心😳移动🙄支付陷阱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11-03
回 mp-bgp 的帖子
mp-bgp:中国说到底是人情社会,如果按照法律来的话,多少事是不是不能办啊?还不都是全部向现实妥协了? (2024-11-03 07:37) 

笑死了。。外国人都是机器人?外国人不讲人情?讲人情和大体上严格立法、尽力依法执法冲突吗?你就是给贪污腐败和法律执法不到位洗地的,这跟区划有什么关系,少在这里胡搅蛮缠!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11-04
如果早点明确,也不至于产生这么多名为市实为地区的“地级市”了
俊秀,顾名思义,就是又俊又秀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11-04
根本不是什么地级、县级的事,也没有谁为此折腾争吵。大家关注的则是市管县,尤其市代管县级市的问题。同层不同级,互不相属才是该实施的政区关系。你当你的地级市,自己好好过,人家县的事与你无关。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11-04
宪法这块除了市不能管市需要打补丁之外,其他不需要。
宪法只能说明区划怎么划,不涉及官员级别。现在宪法在这个地方没有任何矛盾的地方,除了市管市用代管绕过去有一点点瑕疵外。
举个例子,宪法规定了一府两院一委员会,表面上平行,但是实际上级别差很多,两院和一府下面的一个部(公安)差不多。也没看到谁说违反。所以一样的道理,区划规定没问题,就不需要强调地级、县级,具体级别是相关管理规定规定的,可以看到到了各种组织法也没跟你讲级别,最多只会说谁管谁。
目前的法律,县可以直管也可以从属,很方便,只要没有强迫症,现在的规定是很简练实用的,我很想知道你们怎么打补丁,要么谁拟个条文出来?而不是空谈什么地级不地级。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11-04
回 charles980 的帖子
charles980:你这是瞎掺和啊.
你这回答的是啥 乱七八糟的.
哪里都是 人情社会.古今中外都是如此.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 (2024-11-03 08:06) 

问题是很多法律的出台,有符合多数人的利益吗?或者是说,法律的逻辑和民众的期望符合吗?再扩展一下,很多法律只是旧时段符合多数人利益,新时段还符合多数人利益吗?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11-04
那你知道上面为啥迟迟不给地级区划一个正式的名份吗?不就是地级属于特殊时期的临时性的的产物吗?今后终将会被取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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