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县并没有非保留不可的理由
这篇回答keating的《简单并县将严重损害地方民生,与官生无关》
http://www.xzqh.org/bbs/read.php?tid=32248&fpage=1&toread=&page=1缩省并县是实现省县直辖的两种途径,各有各的优缺点。此贴谈论并县的理由和优缺点,中心思想是小县并没有非保留不可的理由。当然首先要来谈谈保留的理由。保留的理由不外乎:
一:这个县历史悠久,特别是河北一带的小县,往往有上千年的历史。
二:县与县之间的民风民俗不同。
三:县城的中心地位上附加的现实经济利益。
四:官员出路。
这四点点中,前两点是最冠冕堂皇的,第三点是最现实的,是当地民众最关注的,第四点是最上不了台面的,但处理不好,却是问题最大的。相反如果处理好,前面三点都不是阻力,虽然这么说不太好听,但也是事实。于是接下来请允许我一点一点分析。
第一:部分小县历史悠久。这是事实,毋庸置疑。但历史不能当饭吃,一个国家尚且可以和另一个国家合并,县县合并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合并并不消灭本地的历史。虽然从某些本地人的自豪感出发也许并不好接受,但这并不是绝对的。甚至连整个社会的体制都不是“祖宗之法不可变”,更何况小小的县县合并。让我们来看一下县的历史,在古代,县之下不纳入皇权范围,属于乡绅自治状态。政府的工作在县的层面展开,县的官员相当有限,县政工作量也很小。和当代相比,古代整个县的工作量恐怕尚不及现在一个乡镇。在古代,随着人口的增加伴随着县的分立。但是在当代,当年县的工作已经大量放到了乡镇,县一般也不会随着人口增加而分立,因为乡镇在政府系列中地位的正式确立已经彻底弱化了只有靠分县才能实现的社会治理。一个简单的对比,河北关中等地发展得比较早,历史上人口也比较密集,所以县的数目相当大,但是如江苏沿海等地,其实现在看来密度也不低,但是因为发展晚,县的数量就不是太多。为什么说这个?我只想说明小县在历史上必然需要分立的现实社会治理的需求现在已经完全改变。古代只能靠分设小县实现的,现在靠乡镇就能实现。也就是说,现在没有分设小县的意义。那么也可以回过头来看,那些如河北在历史上已经分立的小县是否还有存在下去的必要?我认为没有,因为河北同样有乡镇级,河北的某些乡镇同样出色。并县虽然改变了某些地方的传承,但如果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没有太大的可惜。正如我们同封建制度告别一样。
第二:县县民风不同。这是一个即严重又不严重的问题。首先某些县的出现可能是由于这个理由的存在。但一个县之内民风不同的更是有大量的存在。如果世界上所有的民族都成立自己的国家,那么这个世界上的国家数量可能达到500个以上。同理,如果不断细分民风不同,镇镇不同,这样县最终会有多少个呢?我都不敢想象。中国有大量现实中的县本身就是有几个相对不同的地方构成,大多数情况下,也是比较和谐的存在着。甚至不同部分是民族的不同,也不妨碍一个县的和谐存在。那么高度同质化的东部地区,尤其是平原地区的民风不同实在是非弱的理由。
第三:县城的中心地位上附加的现实经济利益。
由于整个县级行政开支集中在县城,县城的重视程度也是县内第一,那么这个城镇一旦失去县城地位确实会引起很大的震荡。所以并县会引起弱势县县城居民的反对。有人担心一旦失去县城地位“原来的开发区会废弃,所有开发的楼盘会卖不出去,开发商和企业家在撤资,其中也包括欠下银行巨额债务而想跳楼的。”这些担心并不是没有理由,非常现实。但我们要回答,哪些是应该发生的,哪些是不应该发生的?而不是一味地抗拒所有可能会从世界上消失的东西。一些没有自己产业支柱,几乎是行政开支支撑起来的县城,失去并不可惜。因为这些行政开支来源来税收,而税收理论上应该用来更好的为全民提供公共服务。中国的问题是,所有财政开支中行政开支比例过大,而用于社会保障之类的公共服务太少。我这里不是鼓吹小政府,实际上这同大政府小政府无关。压缩行政开支是必然,有人寄希望于压缩行政机构,并县也是其中一条,也是有一定道理的。财政开支中的公共服务本应该提供给所有县民,而非只是县城民众,更不是用相对腐败的行政开支的形式间接体现在没有产业支撑的县城的虚假繁荣的基础上。陶乐撤县是一个很新的例子,虽然对当地县城经济有很大的打击,但是一点都不可惜。一个财政不能自给,或者能自给,但是把大部分钱都花在不必要的行政开支上的,没有太多能力来提供公共服务的,这样的县就是不应该存在。国家转移支付给贫困边远地区,只有边远地区的某些县如果是财政不能自给,那还能用稳定边疆,开发国土等理由来支持,其他内地地区,特别是平原地区,根本就没有理由。这些地区的吃饭财政就是在透支国家财力,国家本应该用这些钱转移到开发边疆或者提供其它公共服务上的,而不是大量用在行政开支来制造虚假繁荣。不过在并县中失去县城地位的城镇,其普遍的市政服务资源应该得到足够的保留,这点在下文会有更详细的论述。
第四:官员出路。
其实这是不是理由的理由。以目前的情况看,一般也不会有太多的人下岗,总会有安排的渠道。所以就不多说了。除非是三合一四合一五合一等超级合并。
综上,我认为小县并没有非保留不可的理由。但并县难度显然和并乡镇不是一个级别,牵扯到更多的阻力。如果以下一些问题不处理好,就会以失败告终,而无论你有多么充分的并县的理由。
一:合并形式
从法律上说,有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两种,前者是至原先的两个县都消失,共同成立一个新县,新县不是原先任何一个县的继承。后者是至一个县撤销并入另一个县之中。对于弱势县来说,自然前者更加平等一些,也更加让人能够接受。但是对于失去县城地位的城镇民众而言,两者也没有啥实质区别。不过有可能的话,还是前者比较妥当。
二:失去县城地位的城镇
失去县城地位的城镇在实际上会遭受很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服务上的损失。经济上的损失无法避免,特别是畸形行政开支支撑起来的那一部分。但如果本身有足够的产业,即使损失了也比较容易恢复元气。但社会服务上的损失应该最大限度的避免,尤其是在同人口相适应的程度上。比如医院学校等公共市政。个人认为县集中资源太多,而乡镇手上的资源太少也是并县困难的一个客观原因。如果每个乡镇都有独立的财政等基本资源,那么县治所在地的行政开支仅仅是锦上添花,失去也不该有十足的理由反对。从配合省县直辖的趋势看,引入构成完整和基本的乡镇级区划——县辖市制度应该是一个缓解并县难的必要措施。参照浙江中心镇扩权使之具备县级经济社会权限的做法,以此标准或者更高标准设立县辖市制度。当然县辖市的设立本身还有自身的要求,但在并县的时候,不妨给于失去县城地位的城镇特别优惠的县辖市制度来赎买和平衡该城镇失去的经济利益。注意这里谈的是经济利益,因为社会服务方面的利益不应该会失去。失去县城地位的城镇如果设为县辖市,可以具备完整财权和县级经济社会权限,应该足够支撑其正常的经济发展。比如旧洪江市在并县时如果能保留县辖洪江市以及相关经济社会权限的话,就不该出什么岔子。
三:民意
民意在并县时会格外重要,这是多次事件的经验总结。行政区划工作往往不够透明,这不符合相关要求。民众应该知晓,民众也会思考本地的利益和全局的利益。媒体也应该全面客观的报道。
并县若能够成功推进,必然大大降低省直辖县的难度。省县直辖的实现必然是中国区划史的重大变革。使得管理层级更加扁平化,为基层赢得更多的经济社会权限和发展机遇。在较大的县域内统筹,使地方施政财政能力有较大的提升;辅之县辖市制度,使地方施政更加贴近基层,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并且能够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开支,使得国家和地方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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