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县制在
中国区划建制史上有划时代的意义:
首先,作为中国
历史上疆土面积最广的朝代,郡县化地区范围也广于以前的任何朝代,到光绪年间除了西藏和内外蒙古等少数地区外基本实现郡县化
管理;其次,鸦片战争之后的国门洞开,西方现代工业文明也开始对于中国数千年自给自足和封闭的小农社会造成冲击,社会服务和管理模式也开始发生质的变化,这在县制上体现得最为明显。兴办西学和公共实业以及筹备乡镇自治,使得延续数千年的“皇权不下县”的传统开始被打破,县开始不再是最基层的国家政权。虽然这一系列改革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很不彻底,甚至只能说是刚刚起步,但已经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了。
据《清史搞-地理志》记载,清末全国共有1700多个府厅州县,如果剔除300多个府和直隶州厅,全国共有1400多个县级区划单位,而现在大致范围相同的中国,却拥有2800多个正式的县级区划单位,也就是说,在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县的数量约增加一倍。
或许有人说,现在的
人口相当于彼时的三四倍,而县的数量只增加一倍,县的实际人口
规模大为增加。然而,清末的县实际上还是最基层的国家政权,而刚刚开始的乡镇自治改革直到半个世纪后的共和国时期才使得乡镇真正取代县成为最基层的国家政权,而现在乡镇的数量有40000多个。从这点上讲,今“县”的数量比清“县”有了大幅度的增加。
中国的县作为世界现存最古老的区划单位,已经成为一个地域文化的代名词。
当今中国县级政区的大幅度增加,离不开日益泛滥的“市”制。其实,我们如果换个角度看问题,很多清县如果保留到现在,将会是一个地域形态完整的
城市都会区,如巴县(所谓的重庆主城区)、汉阳县、江夏县(大武汉)、长沙县(长沙市区+长沙县)、合肥县(合肥市区+肥东肥西)等,这些还是现在比较著名的大城市,至于一些中等以下的,如江陵县、湘潭县、怀宁县等完全可以保证满足城市数百年的地域发展扩张而不落后。而“市”的叠床架屋建制使得这些地区区划至今陷入越调整越畸形、越畸形越需要调整的恶性循环之中。
众所周知,中国一个多世纪以来的改革包括区划改革实际上仅局限于形式而非实质,从推翻帝制之后的“民国”到现在的“
人民共和”,某些方面甚至是在倒退,而同时期的日本,尽管经历了幕府政治、明治维新直到二战后的和平宪政,国名尽管依然是“日本国”,甚至“万世一系”的天皇制依然保留,国体却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实现了真正的民主宪政。在区划名称上,如爱知、神奈川这些已经高度
城市化的政区单位依然堂而皇之地叫“县”,在
行政管理体制上却可以实现从传统的乡村治理向现代城市化管理的跨越。
如果中国依然把包括区划在内的改革停留在形式名称而非实质上,那么我们只能永远“摸石头”却“过不了河”。
中国的县制既然能够历经数千年的历史风雨,那么它也完全能够在现代文明社会环境下“老树发新芽”。
[ 此帖被境由心造在2012-11-25 20:34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