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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立法法拟将地方立法权赋予282个设区的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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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4-08-26
回 当代列宁 的帖子
当代列宁:不可能的。三级制是最稳定的。以后,撤销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才是正确的改革方向。一级行政区应该控制在30个以内。 (2014-08-26 01:39) 
如果仅以地方立法权来计算,两级制才是稳定的,一级广域,一级聚落。
契丹现在没有聚落立法权。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14-08-26
回 QQme 的帖子
QQme:地方立法权的行使是在上级没有立法和前提下
随着法治建设的完善,其实这个作用在减小 (2014-08-25 21:44)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立法的范围也在扩大。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14-08-26
全国282个设区市拟赋予立法权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25日下午开幕。会议听取了关于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以及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等。国家安全部以现行国家安全法为基础,起草了反间谍法草案并作了说明。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并作了说明,该草案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烈士纪念活动。
  立法法修正案
  昨日,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过去49个较大的市才享有的地方立法权,草案拟扩大至全部282个设区的市。
  地方立法权限城建环保等事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作说明时说,自1984年至1993年,国务院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分四次批准了19个设区的市享有较大的市地方立法权。
  李适时说,目前设区的市普遍有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的需要。
  本次草案提出,除省会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外,其他设区的市均享有较大的市地方立法权。
  草案对地方立法权的范围限制作出规定:“较大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城市建设、市容卫生、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方面的事项。”
  地方立法事项须省一级人大批准
  目前,在全国282个设区的市中,享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有49个,包括27个省会市、18个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其中,重庆市在1997年经全国人大批准为直辖市)以及4个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尚没有地方立法权的233个。
  会不会因为地方立法经验不足,导致“立”出不合理的法律?如何保障地方的立法质量?
  据专家称,一下子赋予282个设区市的立法权,各地方发展又不平衡,所以要稳妥地来推进,因此草案规定了由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根据所辖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发展情况等这些因素来确定本省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最后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根据草案,将授权省一级人大来批准地方立法事项,这是考虑到省人大对所在的本省设区的市的情况比较了解,可以更好把握。
  ■ 焦点

  税收立法权回收呼吁时间表
  根据草案,今后拟完善授权立法。
  针对我国授权立法制度比较原则,以往有些授权范围过于笼统、缺乏时限要求的情况,需要对授权立法制度进一步完善。
  草案新增规定,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被授予机关实施授权决定的方式和应当遵循的原则等。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5年。
  关于授权立法,“税收法定”成为近年来备受关注的焦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2000年颁布的立法法规定,涉及税收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目前18个税种中,只有3个制定了法律,这一现状源于上世纪80年代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立法。
  据专家介绍,当时的授权比较笼统,没有事项、期限等要求。近30年来,在税制领域,以“暂行条例”、“试行”形式颁布十余项税收规定。
  2013年全国人大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赵冬苓等32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合署名提出“关于终止授权国务院制定税收暂行规定或条例的议案”,呼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尽快收回税收立法权、税收法律解释权。
  今年的全国人代会,赵冬苓就税收立法权回归人大问题提出具体时间表,建议5年内完成税收立法权回归人大。
  据财税专家称,本次修法完善授权立法,有关方面可制定税收立法的时间表、路线图,一年收回两三个税种的立法权,到2020年全部实现税收立法。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14-08-26
就是地级市吧
欢迎大家来方言吧做客
http://tieba.baidu.com/f?kw=%B7%BD%D1%D4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14-08-26
满洲里市算不算设区的市?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14-08-26
282,显然以2013年底286个地级市为基数,减去嘉峪关、东莞、中山、三沙4个,而且忘了把今年新设的地级日喀则市算在内。不过也不必当真,无法之国本无所谓“赋予地方立法权”之说。
说务实有用的话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14-08-26
地级市东莞等没有设区,不是设区市,不能享有地方立法权?是不是有点亏啊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14-08-26
应该逐步赋予所有县级以上政权地方立法权,而不仅仅是建制市拥有地方立法权
浙西第一强县——潇洒桐庐
(qlm223小号)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14-08-26
回 药祖圣地 的帖子
药祖圣地:应该逐步赋予所有县级以上政权地方立法权,而不仅仅是建制市拥有地方立法权 (2014-08-26 09:56) 
那你也可以期待地方保护主义回潮。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14-08-26
应该逐步赋予所有县级以上政权地方立法权,而不仅仅是建制市拥有地方立法权
浙西第一强县——潇洒桐庐
(qlm223小号)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14-08-26
随着契丹的县级主体性的削弱和地级主体性的增强,地方保护主义就越来越弱了。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14-08-26
上受税收立法权,统一税制,那是必须的。除此之外,还必须统一规范地方性预算外收入的征收,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14-08-26
回 野马头 的帖子
野马头:上受税收立法权,统一税制,那是必须的。除此之外,还必须统一规范地方性预算外收入的征收,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2014-08-26 10:13) 
税收立法权本来就在朝廷手里。只不过现在的税法大多是国务院制定的,不是人大制定的。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14-08-26
回 野马头 的帖子
野马头:地级市东莞等没有设区,不是设区市,不能享有地方立法权?是不是有点亏啊 (2014-08-26 09:53) 
东莞设区便是。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14-08-26
国家拟立法彻底做实地级市赋予立法权等同较大市
按语:昨日,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过去49个较大的市才享有的地方立法权,草案拟扩大至全部282个设区的市。如果立法法修改成功,则标志着设区的市特别是地级市进一步做实,未来国家事权的重心将放在地级市上,地级市与较大市没有区别,较大市存在失去意义。省县直辖仅仅是一股逆流,迟早纠正到地级市上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25日下午开幕。会议听取了关于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以及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等。国家安全部以现行国家安全法为基础,起草了反间谍法草案并作了说明。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并作了说明,该草案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烈士纪念活动。
立法法修正案
昨日,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过去49个较大的市才享有的地方立法权,草案拟扩大至全部282个设区的市。
地方立法权限城建环保等事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作说明时说,自1984年至1993年,国务院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分四次批准了19个设区的市享有较大的市地方立法权。
李适时说,目前设区的市普遍有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的需要。
本次草案提出,除省会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外,其他设区的市均享有较大的市地方立法权。
草案对地方立法权的范围限制作出规定:“较大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城市建设、市容卫生、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方面的事项。”
地方立法事项须省一级人大批准
目前,在全国282个设区的市中,享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有49个,包括27个省会市、18个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其中,重庆市在1997年经全国人大批准为直辖市)以及4个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尚没有地方立法权的233个。
会不会因为地方立法经验不足,导致“立”出不合理的法律?如何保障地方的立法质量?
据专家称,一下子赋予282个设区市的立法权,各地方发展又不平衡,所以要稳妥地来推进,因此草案规定了由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根据所辖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发展情况等这些因素来确定本省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最后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根据草案,将授权省一级人大来批准地方立法事项,这是考虑到省人大对所在的本省设区的市的情况比较了解,可以更好把握。
焦点
税收立法权回收呼吁时间表
根据草案,今后拟完善授权立法。
针对我国授权立法制度比较原则,以往有些授权范围过于笼统、缺乏时限要求的情况,需要对授权立法制度进一步完善。
草案新增规定,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被授予机关实施授权决定的方式和应当遵循的原则等。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5年。
关于授权立法,“税收法定”成为近年来备受关注的焦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2000年颁布的立法法规定,涉及税收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目前18个税种中,只有3个制定了法律,这一现状源于上世纪80年代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立法。


据专家介绍,当时的授权比较笼统,没有事项、期限等要求。近30年来,在税制领域,以“暂行条例”、“试行”形式颁布十余项税收规定。
2013年全国人大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赵冬苓等32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合署名提出“关于终止授权国务院制定税收暂行规定或条例的议案”,呼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尽快收回税收立法权、税收法律解释权。
今年的全国人代会,赵冬苓就税收立法权回归人大问题提出具体时间表,建议5年内完成税收立法权回归人大。
据财税专家称,本次修法完善授权立法,有关方面可制定税收立法的时间表、路线图,一年收回两三个税种的立法权,到2020年全部实现税收立法。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关庆丰责任编辑:NN128http://news.163.com/14/0826/02/A4HR0IK900014AED.html

[ 此帖被上官懿在2014-08-26 11:32重新编辑 ]
皇权不下县派

中央——高级政区(省、都、郡、邦)——统县政区(道、府、畿、盟)——县级政区(县、州、邑、厢、旗)——县下政区(乡、镇、坊、苏木)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14-08-26
回 東七區 的帖子
東七區:回归州府制是适宜之举。 (2014-08-25 17:42) 

附议附议附议
既要反对五毛,更要反对美分。
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14-08-26
回 Franc.She 的帖子
Franc.She:随着契丹的县级主体性的削弱和地级主体性的增强,地方保护主义就越来越弱了。 (2014-08-26 09:59) 

契丹?你是契丹人?
既要反对五毛,更要反对美分。
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14-08-26
于是少了“较大的市”这么个名堂,慢慢地取消省一级政府好了。
只看该作者 43 发表于: 2014-08-26
回 pgleam 的帖子
pgleam:于是少了“较大的市”这么个名堂,慢慢地取消省一级政府好了。 (2014-08-26 11:26) 

有了和省一样有立法权的地级市,说明中央已经确认地级市的合理性和必要请,将来改名为“府”,就实至名归了。
皇权不下县派

中央——高级政区(省、都、郡、邦)——统县政区(道、府、畿、盟)——县级政区(县、州、邑、厢、旗)——县下政区(乡、镇、坊、苏木)
只看该作者 44 发表于: 2014-08-26
回 药祖圣地 的帖子
药祖圣地:应该逐步赋予所有县级以上政权地方立法权,而不仅仅是建制市拥有地方立法权 (2014-08-26 09:59) 

现在就是县以上都有立法权(不包括县)。

直辖市、自治区省、地级市都有立法权了
皇权不下县派

中央——高级政区(省、都、郡、邦)——统县政区(道、府、畿、盟)——县级政区(县、州、邑、厢、旗)——县下政区(乡、镇、坊、苏木)
只看该作者 45 发表于: 2014-08-26
如果这样,有可能减省,增市,分县,县作为最低一级行政区,也不错的。
省+都+特政区(取都代直辖市;省级不设民族区)
郡+民族郡+市(通名州已泛化,改郡)
县+民族县+镇(通名镇提升县级)
县镇以下为乡,取代行政村。
都市镇下为区、街区、社区,按相应级别适用。
只看该作者 46 发表于: 2014-08-26
坐实府州制。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47 发表于: 2014-08-26
也是权限下放的一种表现,跟省管县并不冲突。不过是从省管较大的市和普通地市,变成省管具有立法权的市和普通的县市。参照这个,将来普通县市发展到一定规模,赋予立法权也是顺理成章。
省级基本不变;地县级合并,市县规模不小于3000平方公里;合并乡镇,平原地区,人口(万)*面积(平方公里不小于1000,面积不宜大于300;省--市县--区乡镇--社区村
只看该作者 48 发表于: 2014-08-26
回 睡神 的帖子
睡神:也是权限下放的一种表现,跟省管县并不冲突。不过是从省管较大的市和普通地市,变成省管具有立法权的市和普通的县市。参照这个,将来普通县市发展到一定规模,赋予立法权也是顺理成章。 (2014-08-26 14:17) 

立法法说的还能清楚就是设区的市,连东莞、中山这样的市,都没有立法权。

县级单位拥有立法权,就变成了省市县都有立法权,那么权力冲突会很大。如果是市管县的县,县实际上无法可力。
皇权不下县派

中央——高级政区(省、都、郡、邦)——统县政区(道、府、畿、盟)——县级政区(县、州、邑、厢、旗)——县下政区(乡、镇、坊、苏木)
只看该作者 49 发表于: 2014-08-26
282个地级市?
我计算不对啊,267个地级市,外加28个省会城市,一共295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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