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les960:看过你很多帖子,我知道你的想法(至少是大的方向).
发帖子的想法,对功能区的理解不是 对当下的功能区的缝缝补补.而是换种 简单单一的角度.
其一,"功能区"最基本的目的是 调动各种资源 优先实现某一领域发展,是对 法定政区的补充.在不增加机构和 编制的基础上, 所以希望 ..
(2024-03-22 19:17)
你没能理解行政区和功能区合署这种特殊形式。
比如苏州高新区,为什么要和苏州虎丘区合署,或者换句话说为什么虎丘区干不了高新区的事情?搞名义上的两个机构到底是为什么?其实根本是分工不同。
行政上的市辖区是管民为主的,他有自己的建制要求,有自己的税收税率和分成体系,如果要突破这些但是又不增加其他名义是不行的,这个会带来管理上的混乱。比如虎丘区不加挂高新区,而政府机构运作成本翻倍,人员增加,税收采用优惠税收政策,这个其他区怎么看?其他区会不会仿效?
那么只建高新区不建虎丘区行不行,这个倒是可以的,但是管民的功能区往往为了节约,机构不全,曾经就出现过很多起贪腐窝案。另外功能区最终是要转变成正式行政区的,既然必须转正,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按正规的搞呢。
这种合署的,都是有自己直接管理的地方的,只是因为合署,对于下级来说无所谓,只需要找一个机构就行,这个其实本身就是避免了办事找不到机构的问题。其实苏州高新区确定的直管范围就是下面的各个工业园。居住区都不是他的直管范围,居住区是虎丘区的直管范围,如果不合署就是处处飞地,那真让人无所适从了。
苏州工业园区是没有办法套市辖区,否则也应该采用合署制的,这个也不是国家不批的问题,而是他这个地位太特殊,现实中在苏州就是跟新区一样的,既当市辖区又当功能区的,宣传口径上都是这样的,完全视同市辖区。
另外这种合署有时候也是不得以而为之,直辖市可以直接搞新区,比如浦东新区。地级市的市辖区同时有经济建设职能的却不能叫新区,也就是不能用单一通名来区分他的特殊性,这个时候用合署的名义区分其特殊性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管理上也方便。
实践证明合署模式,是相当好的模式,事情很顺,干部的工作热情也高,群众办事也容易,也不容易出乱子,运作成本也是合适的。这个是市辖区型的,对于乡镇型的,还有灵活的优点,功能区名称变更后,镇的名称是不变的。
副县型管民的功能区就缺乏这种灵活性,往往因为各种情况过不了几年名称就会变,挺烦人的。比如吴江太湖新城,升格后变成东太湖旅游度假区了,这种名称的变更有时候也很烦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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