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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日本国会讨论迁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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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7-06-02
引用第16楼中南海于2007-04-27 15:38发表的  :
京都——东京都——新都命名模式会不会仍然是“方位词”+“固定词:京都”


东京是地名,
都是行政级别名。

和东京都对应的是京都府。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7-06-25
迁到对马岛吧,没听说那里有地震。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7-06-25
迁至帕劳,帛琉群島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7-06-25
冲之鸟礁!!!
我是一只不愿南飞的大雁!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7-06-26
引用第7楼Franc.She于2007-02-10 11:30发表的  :
干脆迁都到北京。


傻子吧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7-06-26
引用第7楼Franc.She于2007-02-10 11:30发表的  :
干脆迁都到北京。


傻子吧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7-06-29
呵呵
感觉大家想的都一样
迁到哪都属于地震多发区
如果纯因为地震迁都
根本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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