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按区划调整的有关规定,广州市政府在去年向省政府第一次提交了《关于调整广州市行政区划的请示》。申请涉及包括番禺、白云、黄埔区、增城市、从化市、越秀、东山、荔湾、芳村、天河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21个部门。在这次的申请中,还包括了将从化市、增城市两个代管市撤市设区。
在收到广州市的申请后,省委、省政府组织了省内多位相关部门的专家对这一重大举措进行了论证和调研。在听取专家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正式上报国务院。由于国务院对撤市设区的管理较严格,国家民政部有关部门建议对第一次的方案进行调整。因此广州市根据这一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在第二次申请中,对从化、增城两市的行政区划暂不作调整。修改后的方案,经过省政府批准第二次上报国务院。
今年4月28日,国务院对广东省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调整广州市行政区划的再申请》给予了批复。据记者了解,目前该批复正经省政府转发给广州市相关部门。
在批准的报告中规定,对于区划调整所需人员编制、经费将由广州市自行调整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