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整个行政区划角度来看,如果今后县一级越来越实的话,那么自治州一级存在的必要性就值得商榷。从另一个角度看,即使是现在的省级民族自治区也有一定的问题,首先是除了新疆和西藏外,其它三个自治区汉族均占绝对多数;其次,在区内的一些县市中,汉族占绝对多数的也非常多;应该把县一级做为最基本的单位,在这个基础上考虑设置民族自治。
所以我的建议是,取消民族自治区和自治州,只设置民族自治县。同时,设置民族自治县时要考虑人口比例要求,我想少数民族不能少于30%吧,否则以这不足30%的少数民族去自治超过70%的汉族,无论从任何角度来说都是个笑话。
当然,从根本上来说,将来应该实行各民族平等的民族政策,到那个时候,民族自治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性了,到时候只有地方自治,而没有民族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