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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行政区划调整2013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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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3-09-28

渝府〔201324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南岸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南岸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南岸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南岸府文201250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批复),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人民政府驻地由南坪街道南城大道199号迁至长生桥镇广福大道1号。你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后,行政区域不变。
二、所需搬迁经费由你区自行解决,搬迁手续按程序办理。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3315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3-09-28
渝府〔2013〕3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丰都县双龙场乡、三坝乡

设立双龙镇、仙女湖镇的批复



丰都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整双龙场乡和三坝乡行政区划建制的请示》(丰都府文〔2013〕2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双龙场乡,设立双龙镇。以原双龙场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的双龙镇的行政区域。双龙镇人民政府驻双龙社区8组(原双龙场乡人民政府驻地)。

二、同意撤销三坝乡,设立仙女湖镇。以原三坝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的仙女湖镇的行政区域。仙女湖镇人民政府驻竹子社区1组(原三坝乡人民政府驻地)。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1日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3-09-28
渝府〔2013〕3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梁平县双桂街道大河坝社区和镇龙社区

调整由梁山街道管辖的批复



梁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将双桂街道大河坝社区和镇龙社区整体划归梁山街道管理的请示》(梁平府文〔2013〕2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优化区域资源配置,加快梁平县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市政府同意将梁平县双桂街道大河坝社区和镇龙社区调整由梁山街道管辖。

调整后,梁山街道管辖石马山、南华、大众、北池、双桂、西池堰、文峰、大河坝、镇龙9个社区和清都、八角、迎水、上八、大福、沙坝、东山、土桥、时代、东明、西池、石马、白沙、罗汉、群益、云佛、梦梁、蓼叶、天鼓、金桥、龙磨21个村,行政区域面积110.9平方公里。双桂街道管辖皂角、太和2个社区和张桥、松竹、兴隆、安宁、响水、千明、牛头、黄泥、盐河、



安复、凉水11个村,行政区域面积53.1平方公里。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3日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3-09-28
渝府〔2013〕3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梁平县双桂街道大河坝社区和镇龙社区

调整由梁山街道管辖的批复



梁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将双桂街道大河坝社区和镇龙社区整体划归梁山街道管理的请示》(梁平府文〔2013〕2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优化区域资源配置,加快梁平县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市政府同意将梁平县双桂街道大河坝社区和镇龙社区调整由梁山街道管辖。

调整后,梁山街道管辖石马山、南华、大众、北池、双桂、西池堰、文峰、大河坝、镇龙9个社区和清都、八角、迎水、上八、大福、沙坝、东山、土桥、时代、东明、西池、石马、白沙、罗汉、群益、云佛、梦梁、蓼叶、天鼓、金桥、龙磨21个村,行政区域面积110.9平方公里。双桂街道管辖皂角、太和2个社区和张桥、松竹、兴隆、安宁、响水、千明、牛头、黄泥、盐河、



安复、凉水11个村,行政区域面积53.1平方公里。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3日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3-09-28

渝府〔2013〕44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荣昌县昌州街道海棠社区调整由昌元街道管辖的批复



荣昌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将昌州街道海棠社区整体划归昌元街道管辖的请示》(荣昌府文〔2013〕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优化区域资源配置,加快荣昌县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市政府同意将荣昌县昌州街道海棠社区调整由昌元街道管辖。

调整后,昌元街道管辖许溪、新峰、虹桥、海棠、桂花、玉屏、白象、武城8个社区和螺罐、方家坝2个村,行政区域面积61.07平方公里。昌州街道管辖杜家坝、宝城寺、海螺、油栎、板桥、黄金坡6个社区和八角井、七宝岩、石河、红岩坪4个村,行政区域面积66.93平方公里。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5日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3-09-28
渝府〔2013〕5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彭水县梅子垭乡太原乡

龙溪乡小厂乡设立梅子垭镇太原镇

龙溪镇大同镇的批复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梅子垭等4个乡撤乡设镇的请示》(彭水府文〔2013〕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梅子垭乡,设立梅子垭镇。以原梅子垭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的梅子垭镇的行政区域。梅子垭镇人民政府驻梅花村1组(原梅子垭乡人民政府驻地)。

二、同意撤销太原乡,设立太原镇。以原太原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的太原镇的行政区域。太原镇人民政府驻麒麟村1组(原太原乡人民政府驻地)。

三、同意撤销龙溪乡,设立龙溪镇。以原龙溪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的龙溪镇的行政区域。龙溪镇人民政府驻周家坝村4组(原龙溪乡人民政府驻地)。

四、同意撤销小厂乡,设立大同镇。以原小厂乡的行政区域



为新设的大同镇的行政区域。大同镇人民政府驻大厂村1组(原小厂乡人民政府驻地)。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4日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3-09-28
题目上应该加多重庆两个字吧?
【明】花柳深藏淑女居,何殊三千弱水;雨云不入襄王梦,空忆十二巫山。

文化经济地缘接近的发达地区可以合并改区地级市直管,相离较远县市应该脱离地级市省直管,还县域经济自主权促全国经济共繁荣!

.好吧,就只有“夜憔悴”这一个小马甲了!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3-09-29
我也是和楼上一样的想法,不过资料不错。
行者无疆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3-09-30
梁平那个发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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