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五峰县)原名长乐县。1914年因与与福建长乐县重名改五峰县,以境内五峰山(因五峰相连)命名。
秦属黔中郡,西汉隶属武陵郡。
三国先属蜀,后属吴、晋。
隋唐属睦州。
元隶属容美土司,归四川管辖。
清初隶属湖广彝陵州(今宜昌市)。于清雍正十三(1735)年改土归流,将容美土司所辖五峰、水尽、石梁、长茅关诸司,并划湖南石门县和湖北长阳、宜都及松滋三县部分区域合并置县,依域东有长乐坪取意立名为长乐县,隶宜昌府。因与福建长乐县同名,1914年以县城西南五峰山改名五峰县,属荆南道。
1921年属荆宜道。
1949年属宜昌专区。1970年属宜昌地区。1984年7月撤五峰县,设五峰土家族自治县。1993年属宜昌市。
2015年县治从五峰镇迁渔洋关镇。
现辖5镇3乡,即渔洋关镇、五峰镇、长乐坪镇、仁和坪镇、湾潭镇、采花乡、傅家堰乡、牛庄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