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17)日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重庆市6名领导干部因涉嫌受贿罪等被提起公诉,4人为正处级。
具体如下:
日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南岸区广阳镇垭口村村主任张梨(正处)以涉嫌贪污罪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日前,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北碚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区委委员张彬(正处)以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罪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日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重庆棉麻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组书记何山(正处)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日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涪陵区公路局局长章世平(正处)以涉嫌受贿罪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日前,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北碚区国家税务局副局长李良赐(副处)以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罪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日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铜梁区南城街道办事处副调研员周世华(副处)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向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详见http://cq.qq.com/a/20151217/050533.htm
各位,哪位能解释一下?我第一感觉是编者有误,再仔细一想“4人为正处级”应该包括了下文的村主任,这到底怎么回事,村主任是村民选的,怎么正处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