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归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层级,欢迎补充。
说明:
1、含历史(仅限共和国);
2、层级的概念与公务员级别概念不同,比如南京市为副省级,只表示公务员级别提高半级,但行政区划序列仍属地级,因为南京市的直接上下级行政区和镇江市的直接上下级分别是或分别可以是同一层级的行政区;
3、不含高度自治区域和居民自治类型政区;
4、不含政企合一型政区)与十二平分律音阶的完(牵)美(强)对(附)应(会),稳定的层级对应全音,不稳定的层级对应半音(没有黑微软的意(已)思(死))。
详情——
C 国(【空缺,有实无名】相当于“大陆”或“内地”,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本身,而是国家机器有效管辖的范围)
#C 大区/大行政区【绝迹】
D 省,市,区【仅限自治的】
#D 州【单例】,地区【单例】
E 地区/专区【濒危】,州【仅限自治的】,市,盟【地方特色】
F 县【含自治的】,市,旗【地方特色;含自治的】,林区/特区【濒危】,区
#F 区【濒危】
G 乡【含自治的】,镇,街道,苏木【地方特色;含民族的】
#G 【空缺,“皇权”不下“乡”?】(相当于村和乡之间)
A 【空缺,“皇权”不下“乡”?】(相当于村)
#A 【空缺,“皇权”不下“乡”?】(相当于组)
B 【空缺,“皇权”不下“乡”?】(相当于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