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考虑直辖市,直辖市体制特别,对于地级市市辖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原省辖市时期城区部分:原来市辖区普遍面积很小,跟台湾的市辖区类似,甚至更小,近年来,这样的市辖区越来越少,都逐步合并。因为大陆的市辖区是县级建制,鄙人称之为核心市辖区的“附郭县化”进程。
2.原省辖市时期的郊区部分:这部分市辖区较原城区部分面积较大,一般90年代以后才迅速发展,一般得以保留,或与城区市辖区重新整合。
3.母县撤县设区,母县撤县设区,一般原省辖市与母县为全包围或半包围关系,母县撤县设区,一般涉及市辖区的重整,有的是母县拆成两个区,有的是与原来的市辖区重组。
4.原有的离区,包括一些因特殊情形设置的离区,包括因矿而起的市辖区。
5.非母县的撤县设区,近年来一般来说,都是整县设区,一般不调整界线,可能是为了保证县域的稳定吧,减少民众的反弹。其实可以看做一般的县。近年来“消灭单区市”一般采用这种模式。至于为何各地市热衷于撤县设区,应该是一种隐形的省地博弈,从法律上来说,地级市辖下的县级市只是省府委托代管,一旦坐实撤市设区,则成为名正言顺的地级市管区了。
以台北、新北、基隆、桃园为例,如果按大陆模式
台北市的核心市辖区要大幅度合并
新北市市辖区可能被拆分为两个或数个市辖区,基隆撤市设区,基隆新北所辖区域应该会重组。
桃园因为是整县改区,会保持版图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