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铁路局管辖范围图
据
中国铁路总公司微信公号11月19日消息,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18个铁路局目前均已完成公司制改革工商变更登记,各公司于今日(11月19日)正式挂牌。至此,全国各铁路局公司制改革在今日迎来重要节点。
此前,11月17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最后一家铁路局——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完成工商登记变更。11月13日、14日、15日、16日,广州、兰州、西安、乌鲁木齐、成都、
沈阳、南昌、南宁、太原、
北京、武汉、济南、
郑州、昆明、哈尔滨、青藏、上海17家铁路局(公司)相继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轮工商登记变更过程中,多家铁路局改制后公司的经营范围增加了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内容,包括广州、西安、太原、沈阳、济南、武汉、郑州、青藏、呼和浩特等9家。
今年初,铁路总公司研究提出了铁路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
方案,并扎实有序推进。铁路局公司制改革过程中,将构建体现中国制度优势、符合铁路行业特点、具有现代企业特征、落实加强党的领导要求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主要包括:
由铁路总公司行使出资人职责,不设股东会;设立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
管理制度。在领导
体制方面,改制后的公司坚持党的领导,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
在决策机制方面,将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充分发挥党委会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以及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此外,中铁总本级和旗下非运输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均在有序推进。其中,中铁总本级的公司制改革方案建议已经报国家出资人代表财政部,机关组织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内设机构精简
调整,机关部门、二级机构、人员编制分别精简10.3%、26.6%、8.1%;总公司所属非运输企业公司制改革进展顺利,年内将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