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所在的区域,是陕西省的大型林区,黄龙山林区。但其实,黄龙县的设立并不是为了保护和开发林业。恰恰相反,是为了收留农业难民。真相完全不是我以为的那样。
抗战期间,陕西省把大量的河南、山东、河北等难民(包括七七事变后1937、38两年内8800多难民,花园口决堤1.79万难民)安置在黄龙设治局。到1946年底,黄龙设治局共有人口5万9400人,其中陕西人1.95万,河南人1.44万,山东人1.14万,河北人4千多。
这些人全是农民,为了不与本地陕西人争地,陕西政府把他们大量安置在黄龙设治局开垦。
1948年黄龙设治局在陕甘宁边区管理下升格为县。但是老百姓的成分还是一样的。解放前后,黄龙县人口跑了一批,1954年时只剩31619到低估。解放后的高生育率和限制人口流动使人口逐渐增加,达到1977年的55767人。但是,文革结束后,对人口的束缚解放,黄龙县出现了大量人口跑回老家去了。不知道是不是文革结束后第一个人口大规模下降的市县。到1990年跑到只剩4万5千人。2000年和2010年都只有4万9千人。
黄龙山的确有一个“延安市黄龙山林业局”,跟黄龙县是两个部门,不是合署的。延安市在改开以后,绿化做的很猛,以至于卫星地图上都绿出了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