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遵义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遵义市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调整省直管仁怀市体制的工作方案》后,相关管理体制已于6月30日前调整到位,7月1日起仁怀市按市管县体制运行,各项工作已实现平稳过渡。
工作方案要求,要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围绕将仁怀市由省直管调整为由遵义市管理为总目标,平稳、有序、高效地做好遵义市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调整省直管仁怀市体制相关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生活不受影响,确保对仁怀市经济社会管理各项工作有效衔接、平稳过渡,确保遵义社会政治大局和谐稳定。
方案指出,仁怀市委、仁怀市人民政府直接向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仁怀市行政区划建制、机构规格维持不变;仁怀市纪委市监委接受同级党委和遵义市纪委市监委领导,向同级党委和遵义市纪委市监委报告工作;仁怀市群团组织直接向遵义市群团组织报告工作并接受业务指导;仁怀市委、仁怀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依照党章和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规定,直接接受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领导;仁怀市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和信访管理实行遵义市主管;仁怀市统计数据(包括部门统计数据)直接向遵义市对口上报,仁怀市经济社会发展、政府目标管理、民生工程等工作直接由遵义市考核。
按照“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下放仁怀市人民政府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仍由仁怀市人民政府实施,由市直相关部门加强工作对接。原省级在资金、项目等要素分配上给予仁怀市倾斜的政策维持不变、继续执行;仁怀市在试点期间直接报省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其他事项,除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明确规定的外,由仁怀市直接报遵义市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在生态环境部门的管理体制上,仁怀市自然资源局的领导班子成员由遵义市自然资源局直接管理;税务、金融、通信、电力、邮政等垂管单位,结合本部门(行业)实际,提出与遵义市直接管理仁怀市体制相适应的具体政策措施,支持仁怀市改革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