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以下的区划,无非是按面积、按人口、按方位,按规模,按传承几种。
现在的乡村制属于按照传承,传承于民国的保甲制,以甲为组,以保为村,后来人口繁衍以及村之间的相互合并分拆等就形成了现在的村。乡镇也一样来自于传承,然后再分分合合。
民国的保甲制度是按人口编户,十户一甲,十甲一保,从春秋战国开始就采用编户制度了,只是具体的编制不一样罢了。讨厌保甲的原因不是保甲管理办法不行,而是当时采用的连坐制度。一人犯错全甲,甚至全保跟着一起受罚,如果国家制度OK那没问题,国家制度不OK的时候,就成了禁锢老百姓的一种办法了。
最早的乡是按照县境管理需要来分的,一般就是每个县分为县城附近,然后是东、南、西、北这样的,然后乡下分里,从里开始就编户了。民国是编到保,上面是联保、乡再往上是区。都图制度,图就是地图,都就是总地图,和乡里制度差不多的,元朝玩的东西。实际上民国的区相当于古代的乡。
民国的区相对来说是按面积的,新中国成立后没有坚持,采用按规模的方法,人口多的自然就要再拆分。到后来,区、乡两级冗余严重,不得不合并成一级了。
编户制度是和古代兵制结合的,现代已经不用兵民合一了,所以现代不采用编户制度了
但是各种服务的提供范围都是有定数的,将来必然走上最底层以人口为主要划分依据,中层以面积为划分依据的道路。也就是像韩国那样的或者河北的小县制那样的,否则就永远没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