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楼北极星于2008-05-20 20:44发表的 :
这里也讨论了n年了。不过省级变动需要全国人大决定,每那么容易的。
看来北极同学对省级区划调整的审批权限的理解还有误区
设置或者撤并省级政区确实却要全国人大表决
但如果只是省级政区边界的调整(即把某个省区的某些县市划归给另一个省区),则只需要国务院批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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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第89条明确规定: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