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复〔2008〕24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扬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扬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我市邗江与维扬区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扬府发〔2008〕72号)和《关于我市邗江与广陵区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扬府发〔2008〕73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扬州市邗江区甘泉镇,以所辖杨寿居委会和永和、爱国、宝女、新龙、东兴、方集、墩留7个村委会区域设立邗江区杨寿镇,镇政府驻杨寿;以所辖甘泉居委会和长塘、公路集、双山、老山、焦巷、五湖、双塘、姚湾、香巷9个村委会区域设立甘泉街道办事处,划归维扬区管辖。
同意将邗江区沙头镇的大众村委会、高桥村委会和中兴村委会的项一、项二组及霍桥居委会迎春河以北区域划归广陵区汤汪乡管辖。
行政区划调整后,邗江区行政区域面积776平方公里,人口58.11万人,辖5个街道办事处、13个镇。其中,杨寿镇行政区域面积39.3平方公里,人口2.1万人,辖1个居委会、7个村委会。沙头镇行政区域面积55.5平方公里,人口3.7万人,辖2个居委会、12个村委会。维扬区行政区域面积126.5平方公里,人口29.83万人,辖3个街道办事处、1个镇、3个乡。其中,甘泉街道办事处面积39.5平方公里,人口2.7万人,管理1个居委会、9个村委会。广陵区行政区域面积77.5平方公里,人口30.95万人,辖4个街道办事处、1个镇、1个乡。其中,汤汪乡行政区域面积24.1平方公里,人口2.8万人,辖2个居委会、8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