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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楼wangbin于2010-02-09 15:39发表的 :如果县级市建成区非农业人口达到30万,是不是也只能设立一个街道?这种按照级别规定的做法是很无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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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5楼环球旅客于2010-02-15 15:31发表的 :河南是规定城关镇人口超过10万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但没有规定个数。导致鲁山县鲁阳镇一分为四,潢川县城也是成立了四个街道办事处,像宁夏这样规定了数量还是很好的。
引用第7楼zct于2010-02-17 17:45发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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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楼sslnbqsr于2010-02-09 11:48发表的 :有的地级市都没有设一个街道办事处,把县级市要求那么严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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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9楼幻象岭于2010-02-17 18:42发表的 : 这样的地级市太舍己为人、大公无私了\(^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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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8楼zct于2010-02-17 17:46发表的 :鲁阳和潢川有多大,一下分出四个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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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0楼ligand于2011-01-06 12:33发表的 :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不管怎么说,县下设街道办事处于法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