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专区、襄阳地区
1949年设襄阳专区,专署驻襄阳县。辖襄阳、枣阳、洪山(由随县、枣阳、宜城、钟祥4县析置,驻大洪)、宜城(旧自忠县恢复原名)、南漳、保康、谷城、光化(驻老河口镇)等8县。
1951年由襄阳县城区与樊城合并设置襄樊市(驻樊城),由省直辖。襄阳专署驻襄樊市襄阳城,襄阳县驻襄樊市樊城。襄阳专区辖8县。
1952年原郧阳专区所属郧县、均县、房县、竹山、竹溪、郧西6县及孝感专区所属随县划入襄阳专区。辖15县。
1955年撤销洪山县,并入钟祥、枣阳、随县、宜城4县。襄阳专区辖14县。
1958年原由省直辖的襄樊市划归襄阳专署领导。辖1市、14县。
1960年撤销均县,并入光化县。光化县驻地迁丹江镇。襄阳专区辖1市、13县。
1961年光化县由丹江镇迁驻老河口镇。
1962年恢复均县(驻丹江镇)。襄阳专区辖1市、14县。
1965年将郧县、均县、房县、竹山、竹溪、郧西等6县划归郧阳专区。襄阳专区辖1市、8县。
1970年襄阳专区改称襄阳地区,地区驻襄樊市。辖襄樊市及襄阳(驻襄樊市)、随县、南漳、谷城、枣阳、宜城、保康、光化(驻老河口)等8县。
1979年襄樊市改由省直辖。由光化县的城关老河口镇及附近地区设立老河口市;由随县的城关镇及城郊公社的部分地区设立随州市,2市均由襄阳地区领导。襄阳地区辖2市、8县。
1983年撤销襄阳地区,所属的襄阳、枣阳、宜城、南漳、保康、谷城6县划归襄樊市。撤销随县,其行政区域并入随州市。撤销光化县,其行政区域并入老河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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