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直管县一直是一个热门的话题,不但民间的呼声较高,国家也在推行这方面实验的试点。
而省直管县面临的一个较大的障碍就是县级区划数量过多,并县以达到减少县数量的目的就成为一个必要。而几十年前的大跃进时期的大规模并县最终归于失败的教训又使得人们至今对此心有余悸。
当前我国面临的最主要问题就是机构编制的臃肿问题,而而叠床架屋式的地级市机构设置又对这一弊病起着放大的效应,本来,在地级市中,也有像广东东莞这样机构设置较少的直筒子地级市,但几十年来的区划实践已经把“地级市必辖区县”变成了铁的定律,以至于仅有的几个直筒子地级市成了异类,现在也纷纷向多数靠拢。开始“分区”。而现实中有一些县级区划单位由于在很多方面已经达到或超过设立地级市的标准,而一旦升格地级市,则又意味着行政机构的升级和扩编,就像当今最年轻的地级市湖北随州市一样:仅仅是一个升级,就凭空增加一个地级和一个县级区划的机构编制。这也令面临机构改革压力的国家在这方面进退两难。
既然在这方面几乎已经无路可走,那么,何不换个思维方式来另辟蹊径:用滨海新区合并升级即升级不扩编甚至是升级缩编的方式来并县,同时一些人口和经济已达到相当规模的县也可就地升级。
在当今中国,由于历史和地理的原因,人口十几万乃至更少的小县必将与一两百万人的超级大县长期并存。那么,对于这种客观存在的现象是否也可以用分等即确定不同的行政级别来适应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如果说,实际上存在三四个行政级别的“市”还有《宪法》所规定的“直辖市”以及模糊定义的“较大的市”等层次作依据,那么,作为“市”的派出机构的“区”现在也由县级扩充为副地级、地级乃至副省级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尤其是一些实际规模等同于乡镇的区如重庆的双桥区也高配为地级,作为独立行政实体的县增加一个行政层级或者我们也叫它“地级县”应该不为过分。而且我们也不必担心这样的县会和“市管市”一样畸形到“县管县”的地步。
凡是人口与经济规模达到一定层次的县即可升级,这在事实上也鼓励一些小县尤其是有较多历史和地理渊源的县合并以求升级。毕竟,单纯的行政升级要并升级并扩编的社会成本要小的多,同时也比一味的裁并面临的阻力小,相应地,实施的难度也会大为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