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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4楼萧望岳于2012-01-09 14:53发表的 :小农,一家一户的小农很难维持,还是得走自愿合作的道路。问题是这个农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有保障吗?能够抵御,乡村干部之类的地方豪强的欺压吗?
引用第1楼zqqdtc于2012-01-09 12:49发表的 :不晓得这位周教授有什么大作。愚以为,中国农业现代化应当参照日本。
引用第7楼萧望岳于2012-01-09 19:54发表的 回 5楼(燕山雪) 的帖子 :几家合作总会有一个“能人”带头,参照公司化运作,有限责任嘛。不想就此从业的光拿分红也行。合作社之上还有一个行业协会之类,提供市场信息、技能培训等。但性质是政府资助的民间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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