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49楼yh1212于2012-04-27 23:26发表的 :
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万盛经开区管理体制调整的决定 万盛经开区由重庆市直接管理
本报讯为帮助扶持万盛经开区、綦江区加快发展,近日,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万盛经开区管理体制调整的决定》。《决定》指出,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由綦江区委、区政府代管的体制,调整为由市委、市政府直接管理,履行相应的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及干部管理职能。
《决定》指出,万盛经开区开发范围不变,由綦江区委、区政府委托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对万盛街道、东林街道、万东镇、南桐镇(以下简称4个街镇)的党务、行政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事务进行领导和管理。对万盛经开区范围内4个街镇以外区域的开发,用经济办法调节利益关系。万盛经开区范围内的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武装工作,由綦江区统一管理。
《决定》指出,万盛经开区对受委托管理的4个街镇的改革、发展、稳定履行主要职责,承担主要责任。綦江区密切配合、给予支持,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市委对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和提名作出决定前,分别听取綦江区委和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的意见。受委托管理的4个街镇领导干部的任免和提名,由万盛经开区党工委负责。 《决定》指出,要体现综合、精干、高效的原则,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适应开发区管理特点,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控制在15个以内,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在綦江区总编制内调剂解决。调整完善万盛经开区公安、工商、地税、质监、食品药监和纪检监察工作机构。具体机构编制事宜按程序报批。受委托管理的4个街镇范围内的事业单位,相应划转万盛经开区管理。上述调整涉及机构的离退休人员,按照自愿选择的原则,分别由綦江区、万盛经开区相关机构服务管理。 《决定》指出,万盛经开区参照一级财政管理,设立地税、国税征管机构和金库。具体财政体制由市财政局会同万盛经开区、綦江区,按照有利发展、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研究确定。
《决定》要求,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指导,认真做好体制调整涉及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政等方面的工作。万盛经开区和綦江区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积极稳妥推进体制调整,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民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