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地方行政机构:市镇,省,大区及其职能
法国的地方行政机构共分三级,即:市(镇),省和大区。全国共有3万6千多个市镇,本土共分22个大区和95个省。每个大区包括几个省。现将这三级地方行政的组织与权限情况简要个绍如下:
1 市(镇)(la commune)
市镇建制继承了旧制度的教区。它目前的性质由1884年4月5日法律所定,现行市镇法又沿用了这一法律规定。
法国市镇版图的特点是极其分散:截止1990年,法国共有36 763个市镇;仅法国一个国家就占了整个欧盟所拥有的市镇数的一半以上。
a)组织
市镇由一个议事机构-市镇议会和一个行政机构-即自1882年3月28日法律以来由选举产生的市长进行管理。
市镇议会(Conseil municipal)任期六年,人口在3500人以下的市镇以两轮多数选举(scrutin majoritare ?deux tours)产生,在3500人口以上市镇采用多数制(liste majoritaire)(给予第二轮获多数名单半数席位)与比例制(r閜artition propotionnelle)(剩下一半席位按各参选名单获票多少进行比例分配)相结合的混合选举制(scrutin mixte)选举产生。
市镇议会拥有总体权力:“议决市镇事务”(市镇法第L。121-26条)。这一授权使得市镇议会有权在市镇权限范围内处理任何它想处理的事务。市镇议会表决预算,批准年度财政,设置市镇机构,管理市镇财产和决定市镇签署的合同。
市长(le maire)和副市长(adjoint au maire)由市镇议会选举产生。市长负责准备并执行市镇议会决议,管理市镇财产,签署市镇合同并向市镇议会汇报其管理工作。
市长拥有特殊的市政警察权力,在采取与维持公共秩序相关的措施方面享有广泛权限,依照市镇法第L。131-2条表述,公共秩序概念包括正常秩序,公共治安与卫生。具体而言,市长职责特别包括:管理交通与公共安静,维护秩序,运送死者遗体,管理市场,防止公共灾难和组织救护。
b)权限()
根据市镇法第L 121-26条,市镇在其管辖事务领域享有总体权限条款,而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方面有:道路,卫生,环境保护,胍牵?鹊取?/font>
地方分权法律把小学校园建设,卫生与医疗及域市规划(制订土地占用规划)等领域的权限从国家行政部门转移给了市镇。
市镇作为普通法地方分权的级别而存在:市镇预算占地方行政总开支的三分之二,而工作人员则占地方公务员的90%。
2。省(le departement)
a)组织
省由省议会(conseilgeneral)管理。省议会成员由两轮单名多数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六年:每一选区(人口在1 000到20 000人之间不等)选举一名省议员。省议会议员每三年更换一半。
省议会选举一名议长和一个包括4至10名副议长(或其它成员)的常务委员会(commission permanente)。
省议会享有解决本省事务的总体权力。省议会采取一切重大决策并规定行政机构的工作范围。省议会决定预算,省公共行政部门的设置与发展以及产业管理。
常务委员会接受省议会除预算与财政决定之外的一切授权。
省议会议长(pr閟ident du conseil g閚閞al)于1982年接替省长(pr閒et)成为省级行政长官。省议长主持省议会辩伦,负责准备并执行省议会决议。省议长为本省收支拨款的审核者和省行政部门主管。省议长管理省属产业并行使除市长和省长权限以外的相关警察权力,尤其在交通方面。
省议会议长唯一负责本省管理;但有权以议长决定方式并在其监督和负责之下将部分权限授予副议长,或在副议长不能履职时,授予省议会其它成员。
省行政部门在1982年之前只包括办公厅,省议会秘书处和若干受省长和国家行政部门主管领导的省级公务人员,随着实行地方分权之后,各省都获得了在量的人事转移,并对履行受转移任务的行政部门取得了完全的支配权力。
行政部门设主任一名(通常为调任的省长职系成员)。机构一般分为三大局:行政与财务局。
b)权限(comp閠ences)
省的权限已由于实施各项地方分权法律而得到大大加强。它们包括:卫生事务(母亲与儿童保护事务,防止社会灾害)与社会救济(儿童 家庭 老年人,中学建设以及学生交通,农业装备,住房,道路(省级公路的维护)等。
3大区(leg閞ion)
大区在1982年3月2日法律生效后才成为一级地方行政机构。在此之前,它曾首先作为国家行政部门的工作选区(1960年6月2日和1946年3月14日法令)而存在,后来又通过1972年7月5日法律以大区公共机构形式取得法人资格。
大区获得地方政府地位后,便在两个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通过一个选举产生的大区议会进行自由管理;二是从只行使与经济发展相关的专业权限过渡到了行使有关大区事务的总体权限。
a)组织
大区权力机构的组织与省级机构相似。
大区议员在每个省以比例制名单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任期六年,大区议员席位变化不等,最少的法属圭亚那仅31席,最多为巴黎大区,共有209个席位。
大区议会(conseil r間ional)议决大区事务。议会选举一名议长,负责处理事务并执行决议,议长有权把除预算表决和行政财务批准以外的部分权限授予常务委员会。此外,大区还有另外一个作为与各种经济和社会利益集团商议场所的议事机构-社会与经济委员会(comit? conomique et social),该委员会可就预算方针,计划合同的准备和履行以及就转移给大区的各不同权限领域的方案和计划提供咨询。委员会成员以省长决定方在企业界,非受薪职业界,工会组织,社团协会和专家名人中指定。
自1982年以来,大区的行政部门扩大了10倍。机构设置包括大区议会议长办公厅和由一名总务主任主管的各技术部门(行政与财务管理,经济活动,职业培训,学校建设)。
b)权限
大区的权限主要集中在经济,罕和文化发展方面,其权限主要通过以下方式 行使:
-与国家或地方机构一起共同投资仍益于大区的集体性设施;
-以国家名义对有利于大区发展和就业的企业投资进行财政支持;
-对大区经济发展公司和混合经济公司进行资本投资。
各大区通过每四年会谈一次的计划合同(1982年7月29日法律),已成为国家实施领土整治和经济发展政策的优先合作者。
此外,大区在职业培训,学徒训练,交通教育(中学与专业教育设备)等领域拥有特殊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