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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如今,中国应学习日本的行政区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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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4-07-02

日本的行政区划
日本的都、道、府、县是平行的一级行政区,直属中央政府,但各都、道、府、县都拥有自治权。下设市、町、村。其办事机构称为“厅”,即“都厅”、“道厅”、“府厅”、“县厅”,行政长官称为“知事”。每个都、道、府、县下设若干个市、町(相当于中国的镇)、村。其办事机构称“役所”,即“市役所”、“町役所”、“村役所”,行政长官称为“市长”、“町长”、“村长”。

现今日本全国分为47个一级行政区:一东京都)、一北海道)、二大阪府京都府)、四十三,其下再设立、町、村。
部分偏远地区、离岛地区设立都道府县的行政派出机关“支厅”,近年来多改制并更名为“县民局”、“振兴局”等。与同级的“”,1920年代开始虚级化,目前仍具备地址表记、广域行政圈范围、都道府县议会选举划分等功能。
制度的演变方面,为因应大都市的产生,1956年创设政令指定都市制度(简称“政令市”),将一些原属都道府县的事务移让给政令市。政令市之下设立“区”(政区,不具法人格),地址表记可省略县名。截至2012年,日本全国总共有20个政令市。另外,尚有设置标准较低、不得设“区”、但仍有较多自治权的中核市特例市两个等级的市。所以日本的市制度,可分为:政令指定都市(简称“政令市”,人口约50-70万以上可提出申请核可)、中核市(人口达30万人可提出申请核可)、特例市(人口达20万人可提出申请核可)、以及一般的(人口达5万人的町、村可提出申请核可)等四个等级。
此外,东京都底下设有23个特别区(法律地位为“特别地方公共团体”),与政令市的行政权限类似,唯为确保大都市的行政一体性,如上下水道、消防等事务,仍由“都”负责。
日本现行的地方行政区划架构:
  1. 都、道、府、县
  2. 支厅(部分地区设立)
  3. 郡(虚级)、市(以及政令指定都市中核市特例市)、特别区
  4. 町、村、区(政令指定都市的区)


劫后重生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4-07-02
学什么?是让中国省级也改成都道府县?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4-07-02
关键是中国人口是日本的十倍还多,这一点不能不考虑。
行者无疆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4-07-02
回 damonshow 的帖子
damonshow:学什么?是让中国省级也改成都道府县? (2014-07-02 20:52) 

我可没说照搬,我说的是思路
劫后重生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4-07-02
最该学习的是人家的地方自治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4-07-02
日本可以学习下中国。一级的太多了,可以把他们变成二级区划,把两三个地区合并成一个省。实行省管县,县下设市镇的结构(町改成镇)。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4-07-03
学习东京都凌驾于所有政区之上么
作为两个省的规模 学习一下省县直辖似乎可行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4-07-03
你怎么不说日本在学中国玩市町村大合并呢?

切~~~~~~~~~~~~~~~~~~~~~~~~~~~~
移动:小心😆电信🤣诈骗
电信:小心😳移动🙄支付陷阱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4-07-03
要学日本的话,毕竟人口差太多

那么把全国分为十来个大区

大区一级按照日本的套路来,可以考虑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4-07-03
回 你说 的帖子
你说:日本可以学习下中国。一级的太多了,可以把他们变成二级区划,把两三个地区合并成一个省。实行省管县,县下设市镇的结构(町改成镇)。 (2014-07-02 21:37) 

逻辑有问题。日本的广域自治体的规模相当于我们的小府,而不是大县。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4-07-03
回 夕阳西下 的帖子
夕阳西下:你怎么不说日本在学中国玩市町村大合并呢?
切~~~~~~~~~~~~~~~~~~~~~~~~~~~~ (2014-07-03 01:36) 
日本农村老龄化严重。过多少年出现N多无人区都不稀奇。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4-07-03
哎,看来在中国,确实是任何物品都是外国的香。中国的,就是很差的,就是不行的,就是需要改变的。

通名呢,要学小日本的都道府县
管理呢,要学小日本的直管到底

日本才多大,中国有多大?你叫中国人民政府直接管理几千个县?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4-07-03
楼主明明说了不是照搬、只是学习减少层级的理念,一帮愤青就听不得半点意见了,跟百年前的义和团没两样
bon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4-07-03
学习借鉴是可以有的,照搬肯定不切实际,难免也有水土不服的情况。
结合自己实际,可以尝试借鉴一些东西的。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4-07-03
回 南岭孤侠 的帖子
南岭孤侠:楼主明明说了不是照搬、只是学习减少层级的理念,一帮愤青就听不得半点意见了,跟百年前的义和团没两样 (2014-07-03 12:40) 

谢谢理解啊
劫后重生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4-07-03
干嘛学小日本的,


中央已经提出“有条件的搞省县直辖”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4-07-03
回 75167 的帖子
75167:干嘛学小日本的,中央已经提出“有条件的搞省县直辖” (2014-07-03 15:22) 
党说的话,要反过来听。这句话翻译成人类语言的意思是,省县直辖是没有条件搞的。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4-07-03
回 Franc.She 的帖子
Franc.She:党说的话,要反过来听。这句话翻译成人类语言的意思是,省县直辖是没有条件搞的。 (2014-07-03 16:12) 

超过50个县的省,都没有可能!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4-07-03
县以上的“地方”有相应的机构和职能吗?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4-07-04
擼主就這麼複製黏貼過來也不說到底學習別人哪點 這樣也不好討論
郡(虛級)—縣(廣域自治體)—市鎮村(基礎自治體)
華夏國廣西郡臨賀縣八步市城東里靈峰坊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4-07-04
回 南岭孤侠 的帖子
南岭孤侠:超过50个县的省,都没有可能! (2014-07-03 19:47) 

超过30就没可能了。除非以忍受极低的行政效率和控制力度为代价。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4-07-05

如果嫌日本太小,就当来看吧。
劫后重生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4-07-05
日本的市制值得学习吗?
劫后重生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4-07-05
日本与中国有可比性吗?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4-07-05
回 木鱼 的帖子
木鱼:日本与中国有可比性吗? (2014-07-05 14:14) 

取其精华~~
[ 此帖被山东官方在2017-08-08 20:09重新编辑 ]
劫后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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