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这么,还有若干个省的政策没有录入,包括上海、天津、黑龙江、江西、浙江、福建、陕西、山东和山西等.但略微可以得出一些讨论结论了,
第一,超过一千万的民族真的要实行与当地汉族同样的计生政策吗?
这个问题,以前我遇到的朋友,多数说会
但罗列了这么多省的政策后,发现不是这么回事情,
广西的壮族以民族指标的,是一个,而云南文山壮族的却可以两个,边境地区甚至可以三个.
全国也只有河北、吉林、广西、黑龙江等少数省有这个硬性规定.
有的朋友就会说这个可能以他主体所在省才是这样的.真的是这样吗?
五普的时候,满族就超过了一千万,可\在满族人口最多的辽宁省农村则有满族的二胎指标.
结论:超过1000万的民族实行和当地汉族的一样的计生指标不是国家硬性规定,可能只是个指导性的,各省各有各的安排.并非都按照这个政策.也就是说即使回族、维族超过一千万,在他们聚集的西北省份也不会实行和当地汉族同样的生育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