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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我对城市分级的看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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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3-07-09
最近全国正在热炒城市新的分级标准,我觉得新标准讨论方案还是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我的建议是:
1、小城市:10万人口以上的镇可以设市,10-30万人为小城市,小城市为副处级区划单位,并建立相应的城市管理体系,由县所管辖。
2、中等城市:30-100万人口为中等城市,可以为正处级或副厅级区划单位,由省直辖。
3、大城市:100-300万人口为大城市,大城市为正厅级区划单位,由省直辖。
4、特大城市:300-1000万人口为特大城市,特大城市为副省级区划单位,由省直辖。
5、超大城市:>1000万人口为超大城市,超大城市无条件成为省级区划单位,由中央直辖。

说明:
1、城市人口的统计均以市区常住人口为依据;
2、特大城市与超大城市均可以辖县市,同时其区划通名可以改为”州“”都“等;
3、大城市以下的城市,均不能再下辖县市,但可以管辖有一定的郊区,郊区农村人口不应超过城市常住人口数量的一定比例。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3-07-09
这个标准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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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3-07-09
不可。

要取消行政级别。
要实行地方自治。

30万以上就省直辖,太多太多,标准太低太低。

超大城市也不要中央直辖,原来谁辖还是谁辖。

城市人口是变动的,不能区划跟着天天变。
傻逼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3-07-09
在目前行政体制下,推行县辖市将会导致机构重叠和公务员数量大增,而且还会导致县辖市的管理机构与县级管理机构之间的矛盾,降低办事效率。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3-07-09
市分两类,即县级市和县辖市,首都直辖市也是县级市,无非直辖而已。市之外另设镇。
1、县级市:
适域市,正厅级建制(与并县后的县同级),由省辖。建成区人口满100万人,且建成区人口占市域人口的70%以上。区为市政府派出机关,设区公所。满20万人的区为甲等区,处级建制;2-20万人的为乙等区,科级建制。
2、县辖市:
甲等县辖市:
适域市,正处级建制。建成区人口满20万人,且建成区人口占市域人口的70%以上。区为市政府派出机关,设区公所,科级建制。
乙等县辖市:
适域市或者广域市,科级建制,与乡镇同级。建成区人口满5万人,不足20万人。
3、镇:
建成区人口满1万,不足5万人。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3-07-09
原则上城市不应该分级,我认为应该以原县境为界,县内城市化达到60%,可设都市县/县改州。
如果县下辖市,那县辖市和县辖镇的区别应该是权限的不同,而不是级别的不同。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3-07-09
回 大小金乌 的帖子
大小金乌:不可。
要取消行政级别。
要实行地方自治。
....... (2013-07-09 14:40) 

级别和地方自治不冲突
日本不还有特例市、中核市,各个层次的市人员配置、机构设置和立法权限不一样
这很正常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3-07-09
你的分法我基本没意见,但还得加上几个附加条件
比如,人口过10万,基础设施完善,财政能够自足,城市化率超过70%,才能算城市
否则人口再多,农村毕竟还是农村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3-07-09
我觉得如果城市人口去划分的话,可能会造成更多的社会问题的出现。
【明】花柳深藏淑女居,何殊三千弱水;雨云不入襄王梦,空忆十二巫山。

文化经济地缘接近的发达地区可以合并改区地级市直管,相离较远县市应该脱离地级市省直管,还县域经济自主权促全国经济共繁荣!

.好吧,就只有“夜憔悴”这一个小马甲了!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3-07-10
市区常住人口?县和镇的市区如何确定?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3-07-10
回 蓝箭俱乐部 的帖子
蓝箭俱乐部:市区常住人口?县和镇的市区如何确定? (2013-07-10 16:44) 

如何确定市区和如何统计区域内的常住人口,是评判城市规模的两个疑难问题。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3-07-12
回 大小金乌 的帖子
大小金乌:不可。
要取消行政级别。
要实行地方自治。
....... (2013-07-09 14:40) 

城市没有级别也不太现实。
虽然说美国的城市没有明确的级别,但在东亚地区,日本、韩国、台湾的城市其实都是有等级的,而且其等级基本上就是以城市常住人口规模来调整的。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3-07-12
回 仙峰俊俏 的帖子
仙峰俊俏:在目前行政体制下,推行县辖市将会导致机构重叠和公务员数量大增,而且还会导致县辖市的管理机构与县级管理机构之间的矛盾,降低办事效率。 (2013-07-09 15:16) 

县辖市与其他乡镇一样,必须实行自治,这是在现行体制下,中国村居自治的基础上,最有可能实现的基层自治。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3-07-12
回 小小狼 的帖子
小小狼:原则上城市不应该分级,我认为应该以原县境为界,县内城市化达到60%,可设都市县/县改州。
如果县下辖市,那县辖市和县辖镇的区别应该是权限的不同,而不是级别的不同。
 (2013-07-09 18:14) 

级别不同会带来他的机构设置的区别,这个也很正常,民国时期,县也是根据人口数分成几等的。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3-07-12
回 ansonx 的帖子
ansonx:你的分法我基本没意见,但还得加上几个附加条件
比如,人口过10万,基础设施完善,财政能够自足,城市化率超过70%,才能算城市
否则人口再多,农村毕竟还是农村 (2013-07-09 22:55) 

同意,70%的城市化率就是一个比较理想的标准。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3-07-12
常驻人口也是个虚假现象,采用政府服务人口更好。这里的服务人口我定义为政府为这些人口提供了全面的不打折扣的服务,比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义务教育等。如果外来人口没有和户籍人口享受同等服务,就不应将外来人口计算到地方政府争取各种待遇的计算中。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3-07-12
回 兰色火焰 的帖子
兰色火焰:县辖市与其他乡镇一样,必须实行自治,这是在现行体制下,中国村居自治的基础上,最有可能实现的基层自治。 (2013-07-12 10:07) 

目前尚看不到希望啊!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3-07-12
回 ansonx 的帖子
ansonx:你的分法我基本没意见,但还得加上几个附加条件
比如,人口过10万,基础设施完善,财政能够自足,城市化率超过70%,才能算城市
否则人口再多,农村毕竟还是农村 (2013-07-09 22:55) 

反对将城市化率作为设市指标!
比如,一个乡镇人口20万,镇区12万,乡村8万,城市化率60%,难道不可以设市吗?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3-07-15
回 仙峰俊俏 的帖子
仙峰俊俏:反对将城市化率作为设市指标!
比如,一个乡镇人口20万,镇区12万,乡村8万,城市化率60%,难道不可以设市吗? (2013-07-12 14:55) 

可以将一部分乡村划出去啊,这样避免了广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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