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3-09-16
对此,市民李国明说“最需要用地图的外地游客,手中的地图却是质量最差、广告最多的经营性地图,这岂不是本末倒置?”
武汉市多名地图编制单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政府财政对出版地图没有任何经费投入,而经营性地图虽然公开发售,但负责收购和发行的地图批发商将收购价压得非常低,一张图毛利最多一到两毛钱,要维持运营就需刊登广告,“一些机构和单位愿意在地图上宣传标注,这也不违规”。
经记者粗略统计,在武汉市测绘研究院编制的2013年版武汉市交通图上,仅各类加大加粗的标注单位企业就有约两百家,在标注费统一按每家1500元再打五折基础上测算,这版地图每年能收入约15万元。加上地图侧栏及背面的商业宣传广告,这张薄薄的地图每年就能获利数十万元甚至更高。
据业内人士介绍,相对于丰厚的标注费与广告费收入,这些广告地图的制图成本相对低廉,称得上“低投入高产出”。
长期研究和从事制图行业的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教授俞连笙说,城区一张测绘图,每年略作修改即可继续使用,因此除印刷和人工成本外,编制出版一张对开的地图直接成本在两万元左右。
湖北省社科院研究员冯桂林认为,地名标注成为一些拥有地图编制资质机构的牟利工具,这属于典型的少数机构为牟取私利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地图质量和地图公益作用的发挥,也损害了企事业单位和地图消费者的权益。
标准缺乱象生地图市场亟待规范
针对地图行业的乱象,专家建议制定标准,加强监管,提升地图的公益性。
《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了解到,按照地图编制出版流程,地图正式出版前,需经过测绘部门审图,刊登广告则需从工商部门获得广告许可。但由于当前地图标注管理标准模糊,造成各地地图标注收费乱象丛生。
负责地图编制审查的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测绘勘察处副处长祝莹说,地图出版前需送审获得审图号后才能正式出版,但审查关注点集中在如军事单位等地理要素不能标注,同时在现有相关法律法规中,哪些单位和机构应在地图上明确标注仍属“空白”,由此才会造成标注收费等现象出现。
据工商部门介绍,地图刊登广告的许可检查,工商机关只负责地图上的图片广告,对于企事业单位在地图上标注是否属于广告范畴,目前业内也没有形成共识。对此类软广告现象,不仅难以辨别,且查处也缺乏法理依据。
专家分析认为,国外收费地图基本上都没有广告,且制作精良,信息丰富;只有免费地图才会刊载广告。当前各地不少地图出版机构,对企事业单位标注收取“标注费”,或企业标注过多挤占地图基础信息等现象,应当引起重视和规范。对此,业内人士建议,相关部门应从完善法规、制定标准、引导转型等方面,治理地图行业“标注费”等乱象。
一是完善法规进而规范地图广告。俞连笙表示,目前辽宁、浙江等少数地区在新修订的《地图管理办法》中,明确“标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名称和符号不得收取费用”,该做法值得借鉴,同时对地图刊载广告版面予以限定的做法也值得推广。
二是制定行业标准强化自律。冯桂林等专家建议,地图编制主管部门应探索对公开发行地图的地名标注,制定操作性强的行业标准,引导地图编制行业加强自律。同时,测绘、工商等部门应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审图环节监管,加强地图市场巡查,并将标注名称收费的地图纳入“问题地图”进行治理。
三是引导地图编制行业转型。一些业内人士认为,针对公开发售和免费赠送两类地图的特点,宜采取财税杠杆等手段,明确前者靠地图销售获利,后者靠政府投入或广告赞助的发展思路,改变依赖地名标注收费的传统盈利模式,倡导企业提升地图产品附加值,增强地图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