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政府网刊载消息,《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已获得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要求城乡统筹发展,合理控制城市规模,统筹城乡发展。
此版规划于2010年编制完成并上报国务院。该规划提出在城市空间发展上实施“北跨”战略,建设正定新区,实现城市结构由“集中式”发展布局向“一河两岸”格局转变,中心城区突出省行政中心职能,重点发展商务办公、信息流通等,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达到287平方公里,人口为300万。
国家发改委在批复中指出:原则同意修订后的《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其定位为河北省省会、京津冀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总体规划》要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657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要加强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整治和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服务。要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优化村镇布局,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批复中同时要求要合理控制城市规模。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要加快公路、铁路和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积极推进步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给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
此外,批复提出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的发展,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要加强对苍岩山等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批复提出要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合理和相关资金投入。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提高城市居住和生活质量。批复还指出要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紫线管理要求,加强对古城空间轮廓线的控制,重点保护好正定、赵县历史文化名城和天长镇、于家村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环境风貌,以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要加强对滹沱河沿岸建筑高度和样式的控制引导,妥善处理正定新区建设与正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关系。 (记者 冯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