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应该都听过1949年江苏分设苏南行政公署,苏北行政公署,皖南行政公署,皖北行政公署,川东行政公署,川西行政公署,川南行政公署,川北行政公署。但是到1952年各行政公署纷纷撤销合并,回复了原来的江苏省,安徽省,四川省。行政公署在这三个省存在的时间非常短暂,基本上就是白驹过隙。
不过,我就在想,如果当初行政公署没有撤销,是否可以实施省管县?
例如苏南行政公署,辖无锡市和镇江、武进、苏州、松江4个行政分区,27个县、市。如果划入当时的南京直辖市,再把松江地区划给上海,就和现在的苏南五市差不多了,单独设一个省管县的省规模挺合适。苏北的规模大了一点,但是也还可以接受,而且大可划出徐州连云港去搞一个新省。安徽四川也基本一致。
如果当初行政公署继续保存,省管县应该没问题,而且如果管理情况还不错,可以在全国其他省份推广,逐步实现省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