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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为什么允许地级,副省级辖市,不允许直辖市辖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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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4-06-11

为什么允许地级市,副省级市辖市,
甚至还要探讨允许县及县级市辖镇级市,

为什么不允许直辖市辖市?
我想可能原因是认为直辖市很强大,直辖市域内不存在另外的中心城市。而地级市或副省级市市域内可以存在另外的中心城市,或称为副中心城市,或称为区域中心城市,或称为小中心城市,

像重庆这么大的地方,这么大的区域,我认为应该允许重庆区域内存在另外的副中心。也就是重庆可以辖市。
这样,重庆主城11区(原9区加上江津区和刚改区的璧山)外就可设立很多副中心城市:
万州市,涪陵市,长寿市,南川市,綦江市,永川市,荣昌市,大足市,合川市,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4-06-11
宪法规定的,你看看宪法就知道了
地级,副省级也不是辖市,人家名义上叫代管
直辖市没办法跨省代管吧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4-06-11
回 冰水 的帖子
冰水:宪法规定的,你看看宪法就知道了
地级,副省级也不是辖市,人家名义上叫代管
直辖市没办法跨省代管吧 (2014-06-11 07:53) 


不说宪法规定吧?你懂的。

直辖市不能代管县级市或地级市,而代管就是说是别人的,而“别人”又不是其他省,就只能是国家了。但是宪法又没有规定国家可以直辖县市(非直辖市)。

唯一的解决办法,是撤销直辖市,改设都市省。

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118847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4-06-11
人家地级市是代上级管理,直辖市代哪个上级管理?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4-06-11
回 宰相 的帖子
宰相:不说宪法规定吧?你懂的。
直辖市不能代管县级市或地级市,而代管就是说是别人的,而“别人”又不是其他省,就只能是国家了。但是宪法又没有规定国家可以直辖县市(非直辖市)。
....... (2014-06-11 08:14) 

可以省县直辖,取消市管市乱像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4-06-11
重庆直辖市也管县级市,1997年至2006年如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南川市。

2006年10月22日,《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撤销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南川市设立重庆市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的批复》(国函[2006]110号)批准:

一、同意撤销江津市,设立重庆市江津区。以原江津市的行政区域为江津区的行政区域,江津区人民政府驻几江街道。

二、撤销合川市,设立重庆市合川区。以原合川市的行政区域为合川区的行政区域,合川区人民政府驻南津街道。

三、撤销永川市,设立重庆市永川区。以原永川市的行政区域为永川区的行政区域,永川区人民政府驻中山路街道。

四、撤销南川市,设立重庆市南川区。以原南川市的行政区域为南川区的行政区域,南川区人民政府驻东城街道。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4-06-11
还嫌不够乱?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4-06-11
地级市是在 “代” 省政府管理县级市,难道你让直辖市 “代” 中央管理县级市呀?就算是 “代” 中央管理地级市也不对,有那个地级市级别的是中央名义或实质管理的?

中央只管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区,不管是名义上还是实质上,都不管地级市一级,和地级市同级别的自治州也都不管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4-06-11
那就什么地方都可以叫市了,有点乱层级我算不过来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4-06-11
回 rfb133 的帖子
rfb133:重庆直辖市也管县级市,1997年至2006年如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南川市。
2006年10月22日,《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撤销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南川市设立重庆市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的批复》(国函[2006]110号)批准:
一、同意撤销江津市,设立重庆市江津区。以原江津市的行 .. (2014-06-11 09:50) 

我认为2006年这次调整就是因为无法解释“市管市”,为了符合宪法才进行了调整。
地名浩瀚如洋海,图籍丛立似森林。乾堪广阔随君去,坤舆辽远任我行。
坤舆任我行_阿森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kyrwx
坤舆任我行_阿森的新浪微博:http://weibo.com/kyrwx(@坤舆任我行_阿森)
坤舆任我行_阿森的腾讯微信号:kyrwx23
坤舆任我行_阿森的腾讯QQ号:332171949、499348541
“阿森”(UID=171323)是“坤舆任我行”(UID=7138)的马甲。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4-06-11
主要是重庆省97年成立的时候,开了很多原来从没有过的先例。。。
我的新浪微博:http://weibo.com/rm0001,“浪游八方”;
我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3049560223。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4-06-11
回 w0868 的帖子
w0868:主要是重庆省97年成立的时候,开了很多原来从没有过的先例。。。 (2014-06-11 22:03) 

说说,
开了哪些先例?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4-06-12
回 坤舆任我行 的帖子
坤舆任我行:我认为2006年这次调整就是因为无法解释“市管市”,为了符合宪法才进行了调整。 (2014-06-11 14:05) 

照君这样推论:1997年至2006年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南川市十多年政府是非法的呵。

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县级市仍是县,没有违宪。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南川市改区是重庆发展需要。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4-06-12
回 rfb133 的帖子
rfb133:照君这样推论:1997年至2006年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南川市十多年政府是非法的呵。
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县级市仍是县,没有违宪。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南川市改区是重庆发展需要。 (2014-06-12 09:10)

其实就是因为违宪,才这么做的。否则不可能如此大规模市改区。

如果可以市辖市,干脆重庆辖万州地级市得了,没必要非得整个不伦不类的万州飞区吧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4-06-12
一说到“市”或“市辖区”,就不能牵扯重庆,重庆一加进来,什么都变味了!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4-06-12
回 rfb133 的帖子
rfb133:照君这样推论:1997年至2006年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南川市十多年政府是非法的呵。
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县级市仍是县,没有违宪。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南川市改区是重庆发展需要。 (2014-06-12 09:10) 

我倒是认为2006年政区调整是重庆直辖历史遗留问题。
万县和涪陵设区是解决违宪,怎么没想到四个县级市设区??
涪陵和万县均不是单区市呢,“撤二设一”,就算是精简机构吧。
从市辖区代码分布,当初中央是否决定把四个县级市恢复为县的计划,没想到设区龙卷风袭来。
一失足千古恨。
我的区划理念:全国分31省、3自治区、6直辖市、2特别行政区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4-06-12
回 tudou002 的帖子
tudou002:其实就是因为违宪,才这么做的。否则不可能如此大规模市改区。
如果可以市辖市,干脆重庆辖万州地级市得了,没必要非得整个不伦不类的万州飞区吧 (2014-06-12 13:00) 

设重庆直辖市当年:
1997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复,撤销万县市(地级市)及其所辖的龙宝区、天城区、五桥区,设立重庆市万县移民开发区和重庆市万县区,龙宝区、天城区、五桥区改为龙宝管理委员会、天城管理委员会、五桥管理委员会。万县区辖龙宝、天城、五桥三个管理委员会。

设重庆直辖市第二年:
1998年5月22日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国函[1998]37号),将重庆市万县区更名为万州区,万县移民开发区更名为万州移民开发区。万州区辖龙宝管委会、五桥管委会、天城管委会。

若是县级市违宪为何1998年不改区呢?而是2006年?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4-06-12
回 rfb133 的帖子
rfb133:设重庆直辖市当年:
1997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复,撤销万县市(地级市)及其所辖的龙宝区、天城区、五桥区,设立重庆市万县移民开发区和重庆市万县区,龙宝区、天城区、五桥区改为龙宝管理委员会、天城管理委员会、五桥管理委员会。万县区辖龙宝、天城、五桥 .. (2014-06-12 14:06) 

所以说这八年是违宪的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4-06-12
回 坤舆任我行 的帖子
坤舆任我行:我认为2006年这次调整就是因为无法解释“市管市”,为了符合宪法才进行了调整。 (2014-06-11 14:05) 

最大的动力是为了升官!
行者无疆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4-06-13
回 tudou002 的帖子
tudou002:所以说这八年是违宪的 (2014-06-12 14:46) 

既然地级市代管县级市不违法,重庆原是地级市,代管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南川市县级市。

1997年重庆升为直辖市继承(接管)重庆地级市代管县级市权,自然合法。重庆想什么时候将其改区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4-06-13
97年前重庆市是为四川省代管县级市,但是如果直辖之后仍旧代管县级市,是为谁代管?这时候应该和四川省是没有关系的了。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4-06-13
要解决市管市的尴尬,唯有改变各级城市的通名(都、市、镇等)。
[ 此帖被上下求索在2014-06-15 17:26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4-06-13
重庆市的政区现在还存在违宪之处,直辖市管辖自治县。

宪法中规定直辖市分为区、县。没有自治县。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4-06-13
直辖市改通名势在必行。
多数人一生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
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内心缺少什么。
一个人越在意的地方,就是最令他自卑的地方。
人生在世,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以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林语堂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4-06-14
回 anrye 的帖子
anrye:重庆市的政区现在还存在违宪之处,直辖市管辖自治县。
宪法中规定直辖市分为区、县。没有自治县。 (2014-06-13 22:37) 

自治县也是从重庆地级市接管来的,应视为管权转移归重庆直辖市,自然合法(实际国家也按其合法对待)。以后中央再设直辖市也一样会遇到原有县级市、自治县这样问题。

国家宪法也有俢宪的时候,想必应该增加直辖市内容。

重庆直辖市成立后并没有设立新的地级市、县级市、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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