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不設橫向政府,所有部門縱向設立分支機構,歸於部門編制,這給予了部門按事情緩急輕繁來設置部門分支。以樓主提及的大埔為例,社會福利署設立的地區福利辦事處中,大埔和北區是共同由「大埔及北區福利辦事處」處理;警區方面,「大埔警區」是包括大埔區及北區,下轄兩個警務分區:大埔分區及上水分區;消防局方面,大埔區內就已經有兩所消防局,而兩所消防局的上級則是包括大埔區、北區、元朗區鄉郊的「新界北分區」;地政總署方面,設大埔地政處,但設大埔及北區田土轉易處。
不過,各區民政處(完全依從十八區劃分)的負責官員「民政事務專員」就會統領一個「地區管理委員會」橫向協調各部門分支,成員包括涉及該區的政府部門分支負責官員,以及區議會正副主席;這個委員會亦要向區議會匯報。所以,香港的分區也不是純粹的選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