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研讨贴。非研究请勿回贴。
凡属于近几年的
行政区划变更。因为并非错误。不列
未完,将陆续更新。
错误记录:
1、
山东省,临淄县城驻地应为齐都镇。只列到临淄区不精确(按《清代卷》例,清代县驻地非
街道的一律列到
乡镇)。
2、山东省,黄县城驻地应为东莱街道。写成龙口市东黄城就不应该,首先黄城的写法并严谨,这里在2000年前是城关镇,黄城镇是非正式称呼;其次写为龙口市东的写法表示,编辑组已经知道龙口市政府在新嘉街道了,然而城关镇、新嘉镇改东莱街道、新嘉街道在前,龙口市迁到新嘉在后。
3、广西省,来宾县城驻地应为兴宾区城厢乡(1954年来宾县由城厢迁到水洛)。写成兴宾区城东街道是错误的
4、广西省,思恩县避乱迁治应为清潭村。写成潭村漏字了。
5、直隶省,广平县曾一度迁治。漏载了。广平县1703年因水淹县城,迁到建新堡,1711年迁回
6、直隶省,肥乡县曾一度迁治。漏载了。肥乡县1665年因水淹县城,迁到旧店营,1733年迁回
7、山西省,孝义市驻地应为中阳楼街道。只列到孝义市驻地不精确(按中阳楼街道由古城镇改制,比同于山东蒲台县列到滨州市滨城区蒲城街道(今市中街道),应列到中阳楼街道)
8、广东省,新安县驻地应为
深圳市南山区。写成宝安区是大坑。《新安县志》明确记载是南头(今南山区)。另外从曾通(1981年宝安县城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的资料,可以证明,重建的宝安县驻地在1981年还是一片空白。见
http://www.sznews.com/zhuanti/content/2008-12/16/content_3463493.htm。按宝安县于1953年迁到深圳镇,如果这里是放弃20多年的县城,至少会是一个城镇,而不可能连街区聚落都荡然无存。
研究讨论:
1、直隶省,承德州设立时在喀喇河屯,后迁回原热河厅署。漏载了。另外,根据该节的记录,改热河厅为承德州时,理事同知并没有裁撤。查《承德府志》及相关资料,设立承德州时,理事同知的确未裁撤,而是迁到避暑山庄小南门(后来衙署成为巡司署,设承德府时成为经历署)。恢复热河厅时,是直接将热河理事同知迁回州署。承德州时的热河理事同知,是不是仍然算厅(特别厅)?因为承德州只管民人(汉人),而热河同知只管旗人,旗民之间的事务则由知州和同知共同处理。从司职上说二者是对等的。
2、山西省,大朔厅漏载。按相关资料,大朔理事通判驻察哈尔正红旗新城子湾(今丰镇市南城区街道,按《清代卷》时应为新城湾镇),辖有丰川、宁化2卫,镇宁、怀远2所(后合为丰镇、宁远2厅)。比同于甘肃省靖逆厅、柳沟厅(同样辖卫所),应为大朔厅。
3、山西省,绥远城厅,按绥远城厅和归化城厅一度和承德州时代的知州、热河理事同知相似。按《厅制起源及其在清代的演变》及相关资料。1739年设立绥远城厅时,由归化城厅负责民人事务(下设有协理通判,或称协理笔贴式),绥远城厅负责旗人事务;二者是对等的。1741年设立归绥道后,归化城厅负责全道刑名事务,有点像臬司;绥远城厅负责全道钱谷事务,有点像藩司;二者仍然是对等的。1760年协理通判升格为理事通判后,归化城厅仍节制新设各厅,绥远城厅专司粮饷,到这时才失去对地方的节制,可以看由特别厅转变为专职厅,退出
行政区划序列。1764年裁撤归化城理事通判,归化城理事同知直接亲民,遂与其他理事通判厅无二,归化城厅由特别厅转变为普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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