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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讨论]廢省級改州、地級市直隸中央如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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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02-07
新思維 將全國原本地級市、州、區重新劃分直隸中央,省級廢除是否可以增進行政效率,及人事浪費,不知各位先進意下如何?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02-07
胡说八道!
三四百个一级行政区如何管?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02-07
这个想法很大胆,但是实行起来困难很大
精卫衔微木
将以填沧海
刑天舞干戚
猛志固常在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02-07
楼主也是来自台湾的啊?chwang是“庄”吗?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4-02-08
1F 一個省可以管轄好幾個地級市州和百來個縣 一個泱泱大國管理三四百地及市州有何困難之有。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02-08
以下是引用gong在2004-2-7 23:35:19的发言:
楼主也是来自台湾的啊?chwang是“庄”吗?

应该是台湾的。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4-02-16
4_6个地级市进行合并.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4-02-16
那还不如分省
潜入水底,冷眼旁观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02-16
楼主:一個泱泱大國能管理三四百地及市州,为什么不能直接管理二千多个县级呢?地级也废掉算了。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02-16
国务院直辖乡镇一步到位,全国才四万个乡镇。国务院直接派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直选。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4-02-17
可以啊!中央可以向大区派出机构,例如东北区办事厅,负责监督地方,地方实现自治。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4-02-17
同意hand及wangyuch20的說法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4-02-20
晕,纯属空说了

个人认为中国的城市挑大个的二十到三十个做直辖市(包括香港、澳门),剩下的地方分出来二十多个省、自治区。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4-02-20
以下是引用sunearth在2004-2-7 20:09:18的发言:
胡说八道!
三四百个一级行政区如何管?


可以重组为60个左右——即现在五六个地级单位合并成一个州。

我的方案与楼主的一样。具体分发请到划纸为界中查询。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4-02-28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4-2-20 22:57:22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sunearth在2004-2-7 20:09:18的发言:
胡说八道!
三四百个一级行政区如何管?


可以重组为60个左右——即现在五六个地级单位合并成一个州。

我的方案与楼主的一样。具体分发请到划纸为界中查询。
[/quote]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4-02-28

可以重组为60个左右——即现在五六个地级单位合并成一个州。
終於有知己了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4-02-29
但要和缩省派要有本质的区别,即州的机构不能大于现在的地级行政机构设置规模,不要让省级的官僚规模再次出现!
从司法系统来说,州只有中级法院和中极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在全国设立不多于十五个的高级法院和高级检察院。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4-02-29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4-2-29 8:52:16的发言:
但要和缩省派要有本质的区别,即州的机构不能大于现在的地级行政机构设置规模,不要让省级的官僚规模再次出现!
从司法系统来说,州只有中级法院和中极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在全国设立不多于十五个的高级法院和高级检察院。
严重同意.[em12]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4-02-29
对于楼主的观念,我认为应更进一步!
不仅要撤掉省,还应该撤掉县市,撤掉乡镇!
中央直辖各村!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4-02-29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4-2-29 8:52:16的发言:
但要和缩省派要有本质的区别,即州的机构不能大于现在的地级行政机构设置规模,不要让省级的官僚规模再次出现!
从司法系统来说,州只有中级法院和中极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在全国设立不多于十五个的高级法院和高级检察院。

贊成 非常非常贊成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4-02-29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4-2-29 8:52:16的发言:
但要和缩省派要有本质的区别,即州的机构不能大于现在的地级行政机构设置规模,不要让省级的官僚规模再次出现!
从司法系统来说,州只有中级法院和中极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在全国设立不多于十五个的高级法院和高级检察院。

贊成 非常非常贊成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4-02-29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4-2-29 14:06:50的发言:
对于楼主的观念,我认为应更进一步!
不仅要撤掉省,还应该撤掉县市,撤掉乡镇!
中央直辖各村!

這樣就太扯了
地級市歸中央 地級市以下應存在
含縣轄市 縣級 鄉鎮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4-02-29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4-2-29 14:06:50的发言:
对于楼主的观念,我认为应更进一步!
不仅要撤掉省,还应该撤掉县市,撤掉乡镇!
中央直辖各村!

這樣就太扯了
地級市歸中央 地級市以下應存在
含縣轄市 縣級 鄉鎮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4-03-21
請各位支持廢省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4-03-22
缩省和扩地实际上是没有大冲突的,只要把机构人数限制好。
存在即合理,不过研讨还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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