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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省直辖、还是坚持地级市,还是省直辖、地级市混用并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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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5-10-04
日本幅员辽阔,且国土狭长。全国分一都、一道、二府、43县。在这些县中,距离中央较远的九州、东北地方十分遥远。请问,日本是有类似中央派驻地方的机构,还是有地方的代管机构?日本是真正的做到了行政上对县的直辖吗?


我国省份面积大多在15万到40平方公里,省份人口许多都是3000万至8000万的区间。楼主取了和我国省份在面积、人口上相差不是特别大的各国数据。与之类似规模的意大利(30、6002万)、德国(35、8110万)、法国(67、6600万)、西班牙(51、4650万)、波兰(31、3853万)、缅甸(68、5149万)、韩国(10、5041万)、日本(38、12640万)、马来西亚(38、3064万)、菲律宾(30、10000万)、罗马尼亚(24、2129万)、朝鲜(12、2515万)都选择了地方行政代管,即在中央和县之间,多了一层地区管理
大家多担待一下,数据不很精确。而且是取和我国省面积、人口相近的国家,别喷我为什么不取北美、拉美和非洲样本。原因是这些地方的国家太大了……
但也有许多地区选择中央对县的直辖,比如土耳其、越南、泰国等等,余下不表。包括日本?

这里是问中国省域怎样参考国外中等国家层级治理,不是拿中国参考国外中等国家治理模式
[ 此帖被huangpei在2015-10-24 18:17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5-10-04
应该增设地级市。

这样有这几个好处:

第一,下辖区县数量会更为平均。防止小马拉大车。
第二,面积更平均,有利于城市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第三,使得经济强县可以名正言顺的升级。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5-10-04
显然无论是根据哪国的经验,我国一级行政区的管辖范围都应缩小,要么分省,要么直辖地级市。
我的见解是直接虚省,中央直辖地级市,地市直辖镇。区镇平级。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再建设十个左右京沪这样的大城市,再次证明大部分人现代生活需要的是功能齐全的大城市,因此地级市才是最小的城市单元,择其优者重点建设才是正途。省县制/县级市都是扯淡。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5-10-04
垃圾地区设立副省级市也白搭,比如阿坝州,变成阿坝副省级市,没啥用!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三级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和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5-10-04
国外的大国一般是一级行政机构是区域机构,二级行政机构是城市机构,城市之间基本上是平等的,而不向中国这样城市管城市,地级市既要管自己这座城,还要管别人的城,怎么能公平对待呢?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5-10-05
回 chy22 的帖子
chy22:国外的大国一般是一级行政机构是区域机构,二级行政机构是城市机构,城市之间基本上是平等的,而不向中国这样城市管城市,地级市既要管自己这座城,还要管别人的城,怎么能公平对待呢? (2015-10-04 21:57) 
1、在大多数实行地方自治的国家,城市之间会按照人口规模的多寡分等。
2、地级市不是城市区划,而是地域区划。这是基本概念问题。你到底听谁说的,地级市是城市区划?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5-10-05
回 Franc.She 的帖子
Franc.She:1、在大多数实行地方自治的国家,城市之间会按照人口规模的多寡分等。
2、地级市不是城市区划,而是地域区划。这是基本概念问题。你到底听谁说的,地级市是城市区划?(2015-10-05 02:48)嬀/color]

宪法第三十条规定   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地级市或县级市没区别的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5-10-05
回 chy22 的帖子
chy22:宪法第三十条规定   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地级市或县级市没区别的 (2015-10-05 14:17) 
现在地级市的正式名称叫设区市。
其实,真正重要的问题在于,在人为制定的法条和现实的行政需要之间,你觉得应该让哪一个去符合另一个?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5-10-05
回 chy22 的帖子
chy22:国外的大国一般是一级行政机构是区域机构,二级行政机构是城市机构,城市之间基本上是平等的,而不向中国这样城市管城市,地级市既要管自己这座城,还要管别人的城,怎么能公平对待呢? (2015-10-04 21:57)

法国:一级:大区。二级:省。三级:市镇。市镇和省之间还有准级的市镇联合体
德国:一级:州。二级:行政区(部分州没有)。三级:县、市。四级:市镇
意大利:一级:大区。二级:省(极少数大区没有)。三级:市镇
西班牙:一级:大区。二级:省。三级:市镇
英国:一级:构成国。英格兰二级:郡(部分为单一行政区)。三级:区

谁告诉你国外大国,二级行政机构是城市机构的?就是美国的绝大多数市、镇,都不是二级行政机构啊。
移动:小心😆电信🤣诈骗
电信:小心😳移动🙄支付陷阱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5-10-07
省管县没有推广的价值,而现在地级市规模普通偏大。从实际情况来看,原来县升为地级市以后,发展明显超过临县。虽然其中有吸血的嫌疑,但是不管怎样,效果还是很明显的。所以建议拆分大地级市,大量增设新地级市。
县一级的政府普遍只能发展县城周围。随着乡镇的合并,很多乡镇已经达到了河北小县的规模。鉴于县无力顾及县城以外区域,建议大量拆分县,取消乡镇一级政府。县的权利大幅度减少,县际交通等基础设施由地级市统筹。
未来地级市政府只辖区和县,对于少量城市化很高的离县,可以设为离区。当然最好的状况还是地级市改用别的通名,比如郡或者府。郡下根据城市化程度,设立市和县,市县下辖街道和村;府下直接设立区和县。
现实派:
调省增地分县撤乡镇
省 -- 州 -- 县(市)

理想派:
并省设大区,并地分县撤乡镇
大区 -- 州 -- 县(市)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5-10-08
回 $wayne$ 的帖子
$wayne$:以市縣併改制把地級市縮少,增加其數量,即可變相省直管縣,徹底解決行省制內政府層級過多的問題,又不會像民國一樣縣級行政區過多導致省政府管不過來,十羊九牧和縣太多也可解決 (2015-10-05 21:23) 

和我的思路差不多。 不过,怎么增加地市的数量呢?我的建议是选择部分交通条件不错、区位好(远离地市中心)、人口多、经济较好的县市由省直管,待其进一步变强后去瓜分其它县。
同时,县市改区还是没有解决行政层级多,财政负担的问题。最终的结果还是要地市压力,让它们逐渐取消区级,直接由地市管大镇,或者由地市管不辖乡镇的区。
默认的情况下,我讨论地行政区划都是指胡焕庸线以东的地区,即使是谈中西部或山区一般也不包括湖焕庸线以西的地区,需要讨论胡焕庸线以西的地区时,必定会明确指出。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5-10-08
回 shingwood 的帖子
shingwood:和我的思路差不多。 不过,怎么增加地市的数量呢?我的建议是选择部分交通条件不错、区位好(远离地市中心)、人口多、经济较好的县市由省直管,待其进一步变强后去瓜分其它县。
同时,县市改区还是没有解决行政层级多,财政负担的问题。最终的结果还是要地市压力,让它们逐渐取 .. (2015-10-08 13:34) 

中国就是那么大的国家。为什么非要套用跟省级规模相当的中等国家的行政层级呢?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5-10-08
回 Franc.She 的帖子
Franc.She:中国就是那么大的国家。为什么非要套用跟省级规模相当的中等国家的行政层级呢? (2015-10-08 18:23)

中国也不是套用其它国家的层级,中国现在流行的模式是中央-省-地市-县-乡镇-村,不算村就有五级了,国外与中国省相当的国家常常是联邦(中央)-州-县(郡)-市镇四级,或者直接是联邦-州-市镇3级。
减少一个层级有它的好处,在中国的体制下超过4级会出现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上级命令难以下达,政令不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并且上对下常常还拿不出有效的办法。
第二个问题是高层权力交接的问题。一般而言,一个人成熟需要到35岁以后,早一点的30岁就成熟了,25岁以下常常难以领导一方。从6岁入学算,中小学12年,大学4年,硕士与博士5年,一般情况下,博士毕业就是27~28岁以后了。28岁博士毕业到县里任副职,然后按层级与通常的任期算,正副县10年,地市正副10年,省级正副10年,中央副职5年,一下就62~63岁了,再加上中央任正职10年就70多了,到中央一层常常就是老人了。这还是没有耽搁的情况,一般人很难达到。习大大后在中央里能够按这个年限任职的屈指可数,就那么几个人,选择的余地相当小,甚至可能几个都要入常委。试想有多少人能够达到这种平衡的升迁呢?这相当不利于权力的交接。如果只有4级,就能够减少10年,中央一级的部长50来岁的人较多而不是60左右的人较多时,选择的余地要大一些。
由于上一任领导还健在,这有利于防止在任高层赖着不走,或者做出过分的举动。
默认的情况下,我讨论地行政区划都是指胡焕庸线以东的地区,即使是谈中西部或山区一般也不包括湖焕庸线以西的地区,需要讨论胡焕庸线以西的地区时,必定会明确指出。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5-10-29
两者并行!
【明】花柳深藏淑女居,何殊三千弱水;雨云不入襄王梦,空忆十二巫山。

文化经济地缘接近的发达地区可以合并改区地级市直管,相离较远县市应该脱离地级市省直管,还县域经济自主权促全国经济共繁荣!

.好吧,就只有“夜憔悴”这一个小马甲了!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5-10-30
中国是绝对的中央集权,相当长时期期内分省无可能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5-10-30
回 shingwood 的帖子
shingwood:中国也不是套用其它国家的层级,中国现在流行的模式是中央-省-地市-县-乡镇-村,不算村就有五级了,国外与中国省相当的国家常常是联邦(中央)-州-县(郡)-市镇四级,或者直接是联邦-州-市镇3级。
减少一个层级有它的好处,在中国的体制下超过4级会出现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上级命令难以下达,政令不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并且上对下常常还拿不出有效的办法。
第二个问题是高层权力交接的问题。一般而言,一个人成熟需要到35岁以后,早一点的30岁就成熟了,25岁以下常常难以领导一方。从6岁入学算,中小学12年,大学4年,硕士与博士5年,一般情况下,博士毕业就是27~28岁以后了。28岁博士毕业到县里任副职,然后按层级与通常的任期算,正副县10年,地市正副10年,省级正副10年,中央副职5年,一下就62~63岁了,再加上中央任正职10年就70多了,到中央一层常常就是老人了。这还是没有耽搁的情况,一般人很难达到。习大大后在中央里能够按这个年限任职的屈指可数,就那么几个人,选择的余地相当小,甚至可能几个都要入常委。试想有多少人能够达到这种平衡的升迁呢?这相当不利于权力的交接。如果只有4级,就能够减少10年,中央一级的部长50来岁的人较多而不是60左右的人较多时,选择的余地要大一些。
由于上一任领导还健在,这有利于防止在任高层赖着不走,或者做出过分的举动。 (2015-10-08 19:00) 
为何你就那么热衷于减少层级、降低效率?
中国就是那么巨大的国家,行政层级只能那么多,甚至可能还需要再多出一级,才合理。
最重要的问题是,不要把行政机构层级的多寡,与地方当局层级的多寡,混为一谈。在一国框架内,地方当局的层级最多只能有两层。实际上从现在契共的四级地方政府减少一层,还是不够的,应该减少两层才对。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5-10-30
市分等、县分级,互不相属!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5-10-30
回 一等辅国将军 的帖子
一等辅国将军:中国是绝对的中央集权,相当长时期期内分省无可能 (2015-10-30 08:31) 

中央集权与分省本身并不矛盾,而且还有利于推动分省的实行。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5-10-30
回 Franc.She 的帖子
Franc.She:为何你就那么热衷于减少层级、降低效率?
中国就是那么巨大的国家,行政层级只能那么多,甚至可能还需要再多出一级,才合理。
最重要的问题是,不要把行政机构层级的多寡,与地方当局层级的多寡,混为一谈。在一国框架内,地方当局的层级最多只能有两层。实际上从现在契共的四级地 .. (2015-10-30 09:44) 

不论你换什么术语,意思就那意思,难不成刘三改名刘邦后他就不是刘三了?拘泥于名字没有意思。
从我的算法中可以看出,管理层级从地方到中央最多只能4级,5级及5级以上就行不通。目前来说,能够做到4级就已经是极致了,还不敢奢望只有3级。
你有意思是你支持地方 用两级,总体3级?这个模式只有在建国初期大规模重组时才能做到,现在按这个思路去做只是幻想。
默认的情况下,我讨论地行政区划都是指胡焕庸线以东的地区,即使是谈中西部或山区一般也不包括湖焕庸线以西的地区,需要讨论胡焕庸线以西的地区时,必定会明确指出。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5-10-30
省级的坐实在在撤销大军区之后。
抗战时期有3个师,外加新四军,后来打东北与西北又形成了。后来就成了几个大区,实际上各霸一方的诸侯,但大区实力太强,对中央威胁太大。后面的事说白了是中央与诸侯之下的小诸侯全力巢掉了大诸侯,从而形成了中央与省强势,而虚化了大区。改革开放后鼓励地方发展,相互竞争,从而进一步强化了省的实力,形成了一系列地方特色的法律制度,省的制度完全坐实。
现在一些地市想再学当年的模式,与中央一起巢掉省,真是妄想。不称一下自己有几斤几两,也不看中央有没有当年太祖时的权威。
现在能够做的最多不过是让一些实力超强的地市升格为直辖市,或者个别调整省域的范围,想大范围的重组省一级,那就不要妄想了。
至于中央与省、县合力有没有能力巢掉部分地市,目前看来还是有一定希望,不论是新设一个还是巢掉一个。
我不是什么体制内人士,也与学界扯不上什么关系,以上是我个人对当前行政区划形势的认识。
默认的情况下,我讨论地行政区划都是指胡焕庸线以东的地区,即使是谈中西部或山区一般也不包括湖焕庸线以西的地区,需要讨论胡焕庸线以西的地区时,必定会明确指出。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5-12-13
在当前形势下,地级市发展占主导地位,效果也很好,所以大面积地剥离地级市辖县是不可能的。但是省直管也在缓慢发展。所以将来肯定是两种模式并存,以地级市为主流模式。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5-12-14
回 shingwood 的帖子
shingwood:不论你换什么术语,意思就那意思,难不成刘三改名刘邦后他就不是刘三了?拘泥于名字没有意思。
从我的算法中可以看出,管理层级从地方到中央最多只能4级,5级及5级以上就行不通。目前来说,能够做到4级就已经是极致了,还不敢奢望只有3级。
你有意思是你支持地方 用两级,总体3级?这个模式只有在建国初期大规模重组时才能做到,现在按这个思路去做只是幻想。
地方制度中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划分各级当局之间的权限,并在权责明确等前提的基础上保证足够的行政效率,而不是官员的升迁。即便是官员的升迁,也不是你的这个算法。
你还是没有理解行政组织和地方当局之间的区别;最重要的是,你把俄国套娃似的封建制当成了天经地义。现代国家的地方政府不是中央或上级政府的下属机构。中央政府的执行机构应该是单线一统到底,在法律上与地方政府的机构互不交叉。如果地方当局只是中央政府的传声筒,那前者其实也就算不上是一个地方当局了。各级地方政府的分支机构之间也是相同的关系。换句话说,在一个正常的现代国家,即便是官员的升迁途径,也不应该是你头脑中的那种样子。
地方制度的核心问题是划分各级当局的权限。按我对行政业务的划分,我觉得在一国框架内最多只能容得下三级当局,即主权、广域和聚落。如果你觉得能有一个明确划分四级当局权限的方案,你不妨拿出来跟大家分享一下。
最后,其实不用搞那么多理论,用正常人的思维想想管理幅度就不能那么大。下属部门、地区的名字都认不齐,谈什么有效地开展工作?这样一来,就必然出现中间的行政层次。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5-12-15
因时而异,因地制宜,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绝对不能搞一刀切。个人认为不宜再增加新的省级行政单位;条件成熟的地级市可以考虑合并,达到减少地级市的目的;面积、人口小县也要进行合并,减少县级行政单位。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5-12-15
复古,合并地级市,扩大省的范围,但把省的职能大辐削弱,只作监察用途,并扩大地级市的权限,地级市改称府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5-12-22
省级不要盲目的大规模拆分,历史沿革、山川形便、经社发展基本框定,层级幅度在35左右也大致合适作一实级区划,只需作个别适当调整;
地转市实化为一级,是改开30多年来最具发展活力的新生事物,还将继续承载着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的主力功能,随着县域经济发展、新热点条件的具备成熟,地市的幅度有调适拆分的空间,可逐步增设至500-600个左右,东部大省可分拆至20余个地市,西部省区可分拆至10余个,每省平均18、20个左右地市;
而县的处境比较尴尬,城市化地市和中心镇大发展后其长期稳定的地位已失衡,市辖区的分拆整合、中心镇的发展成熟及合并设区的可能,将大大撼动县域存在的空间,现存最久远的“县”是否也会在不远的将来走入历史?值得思考;
那么作为基层的中心镇,近年来的动静还少吗?方兴未艾!极有可能步地市的后尘,作为最具活力的新的发展层级跻身为主要的基层区划,但它的定位看来还是要在其大发展大合并后再看,我看镇区总量发展合并到1万2左右是有可能的(可参照对应原片区区公所规模,几个乡镇合并一个)。
如此,今后可期待的三级政区层幅大致如下:
35省市——每省18个左右共6百余地级市——每地市18个左右共1万2左右区镇,大规模合并后的20余万个中心村作为补充。
县吗,会被逐步分化、挤出、退出。
怎么样?是否符合城镇化发展趋势?是否有想像和发展空间?新生层级的动力成因也会有山川形便、历史沿革、社会人文,但其短期更大动因会是交通,是大、中、小城的经社资源辐射整合和行政因素,长期调适天人合一。
[ 此帖被天地人和在2015-12-22 11:42重新编辑 ]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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