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201411160003
信件标题:怀化“两个洪江”乱象何时休?
承办单位:市民政局
反映时间:2014-11-16
答复时间:2014-12-2
信件内容:怀化“两个洪江”的混乱导致洪江黔城两地内耗外耗都很大彼此得不偿失,对我个人的身份证使用、物流快递、对外宣传洪江旅游都造成很大的不便及困惑。洪江是地名在先、区划市名再后的事实,黔城山寨洪江违反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湖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请怀化各级领导在支持黔城发展的同时,也体谅一下洪江老百姓不喜欢“两个洪江”的感受。洪黔乱象对历史不诚信的现实、影响两地发展人民日常生活的现实,我们湖南怀化有没有早解决“两个洪江”问题早利于两地发展的诚意及办法?
回复内容:
关于《怀化“两个洪江”乱象何时休》回复函
兰斌江网友:
您好!您在“市长信箱”中来信《怀化“两个洪江”乱象何时休?》,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997年11月,国务院批准并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撤销怀化地区设立地级怀化市及洪江市与黔阳县合并设立新的洪江市的批复》(国函〔1997〕105号),原洪江市与原黔阳县合并成立新的洪江市,原洪江市行政区划范围调整命名为雄溪镇。因此,现洪江市的成立及命名严格执行了国家《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和《地名管理条例》,不存在您所说黔城“山寨”洪江名称违反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湖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问题。
洪江管理区的现有行政体制运行不畅的问题,给洪江管理区经济发展和人们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怀化市委、市政府历届领导都高度重视解决“两洪”历史遗留问题,十几年来,一直在为妥善解决洪江管理区历史遗留问题而努力。在国家区划政策“只减不增”的大背景下,仍然努力寻求解决途径,先后数十次向国务院、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汇报并上报区划调整请示。
今年,怀化市委、市政府新一任主要领导就任后,对洪江管理区的行政体制问题高度关注。为加快解决洪江管理区的行政体制运行不畅的问题,先后以多种方式向上请求。怀化市委、市政府及职能部门领导都很重视洪江管理区的行政体制问题,也希望洪江管理区各方面人士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有序解决洪江管理区行政体制问题的工作,为尽快解决洪江管理区行政体制问题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此函!
怀化市民政局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