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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摘一段供大家參考[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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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02-14
二千年来,县之一级不大变更,变更最多者莫如最高地方团体,其单位或多或少,其区域或大或小。单位少,便于监督,区域小,易于控制,而这两种目的又不能同时达到。因为单位之多少与区域之大小,常成为反比例。单位多者区域小,小虽易于控制,而单位既多,又不便于监察。单位少者区域大,而区域既大,又不易于控制。凡顾到监察之便者,只计单位之少,而忘区域之大。顾到控制之易者,只计区域之小,而忘单位之多。秦汉以来,地方制度常徘徊于监察之便不便与控制之易不易之间,即徘徊于单位多少与区域大小之间。明乎此,则知吾国地方制度变迁之大要。

--萨孟武,<<中国宪法新论>>,台北:三民书局,1989.10 第八版
      此段摘自<第六章: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页四七六
[ 此帖被QQme在2009-03-09 22:59重新编辑 ]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02-14
县一级的确不应该频繁变动,但少数的确应该合并的小县除外。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02-19
不错啊
似乎有点道理!
国之兴也, 其荣非他人所得攘; 国之亡也, 其辱非他人所得代。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06-20
這段是我目前見過對中國行政區劃沿革最精辟的評論, 光為這段話我特別留這本書的.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4-06-21
有道理,不过现在的最高层级受不受节制并不如古代那么尖锐。现在如果某个地方要独立的话,那绝对不是实力超群、拥兵自重的那种类型,而是民族地区,而事实上,他们本身并没有多大的实力。
现在的改革,更加体现在省以下的,而非最高层。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06-25
好论断!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4-07-03
大家都说好,我也顶一下,单位多少与区域大小确实是个矛盾,这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象东南沿海,人口多,经济活跃,分的时候就应该小一些,利于经济发展。象西北,人口少,经济不发达,而且民族多,分裂活动时有发生,应该要利于国家控制
行政区划让我好矛盾??????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4-07-07
以下是引用tangshufan在2004-7-3 20:32:35的发言:
大家都说好,我也顶一下,单位多少与区域大小确实是个矛盾,这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象东南沿海,人口多,经济活跃,分的时候就应该小一些,利于经济发展。象西北,人口少,经济不发达,而且民族多,分裂活动时有发生,应该要利于国家控制

老兄正好将楼主的区划原意弄反了,民族偏远地区的重点是控制应当缩小实力才对,本体地区的重点是监督建制单位数应当少一些。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07-08
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这个论断适合于中央集权国家,不能把它泛化到所有国家
其次,在中国传统的政治中,怎样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是个大问题,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最好的方法是找到两者的结合点。但是,不能恒久,往往到一定阶段就会从原来的平衡发展到不平衡。这是一种规律,无法根本改变,这是由中国传统社会的条件决定的。
最后,这对我们现在中国的行政改革有一定意义。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要想跳出几千年的圈子,必走宪政之路,用法律规范两者,对于中央政府尤其如此

第二个问题是行政区划里的变与不变问题。县,在农业社会是国家政权的基石,但是现在它的作用要打一个问号,特别是不发达的地区,简言之就是县是否有必要存在的问题。不能说以前是这样以后也就一定是这样,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
我是行政区划的保守派,但是是有革新精神的保守派!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07-09
所以县制要继续维持其稳定性和历史传承性!
不应该像现在这样变来变去,什么县改市已经够污七八糟的了!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4-07-09
越来越乱了
适域市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4-07-09
以下是引用vladimir在2004-2-14 11:17:05的发言:
二千年来,县之一级不大变更,变更最多者莫如最高地方团体,其单位或多或少,其区域或大或小。单位少,便于监督,区域小,易于控制,而这两种目的又不能同时达到。因为单位之多少与区域之大小,常成为反比例。单位多者区域小,小虽易于控制,而单位既多,又不便于监察。单位少者区域大,而区域既大,又不易于控制。凡顾到监察之便者,只计单位之少,而忘区域之大。顾到控制之易者,只计区域之小,而忘单位之多。秦汉以来,地方制度常徘徊于监察之便不便与控制之易不易之间,即徘徊于单位多少与区域大小之间。明乎此,则知吾国地方制度变迁之大要。
--萨孟武,<<中国宪法新论>>,台北:三民书局,1989.10 第八版
      此段摘自<第六章: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页四七六


  这个论述是错误的。二千年来,县之一级变化很大,首先地位在变化,古代县是基层政权,相当于现在的“乡”,现在则是倒数第二级。其次,管辖人口在变化,古代县管的少,现在管的多;第三,管辖面积在变化,古代县管的大,现在管的小;可见今县非夕县,怎么能“说县之一级不大变更”呢?
皇权不下县派

中央——高级政区(省、都、郡、邦)——统县政区(道、府、畿、盟)——县级政区(县、州、邑、厢、旗)——县下政区(乡、镇、坊、苏木)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4-07-09
以下是引用上官懿在2004-7-9 18:14:39的发言:
  这个论述是错误的。二千年来,县之一级变化很大,首先地位在变化,古代县是基层政权,相当于现在的“乡”,现在则是倒数第二级。其次,管辖人口在变化,古代县管的少,现在管的多;第三,管辖面积在变化,古代县管的大,现在管的小;可见今县非夕县,怎么能“说县之一级不大变更”呢?

你光是基層政權的定義就錯了. 目前兩岸在基層政權上的定義都是指村里鄰之類的地方基層單位, 鄉現在已經算是地方政府了, 但以前是屬於基層政權範圍.鄉由基層政權過渡到地方政府的過程並未影響到縣級的變化 至於縣的面積, 也許南方縣是不斷在析設, 但河北河南的縣就很難有改變了吧?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4-07-10
以下是引用vladimir在2004-7-9 22:10:19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上官懿在2004-7-9 18:14:39的发言:
  这个论述是错误的。二千年来,县之一级变化很大,首先地位在变化,古代县是基层政权,相当于现在的“乡”,现在则是倒数第二级。其次,管辖人口在变化,古代县管的少,现在管的多;第三,管辖面积在变化,古代县管的大,现在管的小;可见今县非夕县,怎么能“说县之一级不大变更”呢?

你光是基層政權的定義就錯了. 目前兩岸在基層政權上的定義都是指村里鄰之類的地方基層單位, 鄉現在已經算是地方政府了, 但以前是屬於基層政權範圍.鄉由基層政權過渡到地方政府的過程並未影響到縣級的變化 至於縣的面積, 也許南方縣是不斷在析設, 但河北河南的縣就很難有改變了吧?
[/quote]

笑话,村里鄰何时成了基層政權?老大你不会把基层政权和自治组织都区分不清楚吧。
皇权不下县派

中央——高级政区(省、都、郡、邦)——统县政区(道、府、畿、盟)——县级政区(县、州、邑、厢、旗)——县下政区(乡、镇、坊、苏木)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4-07-10
以下是引用上官懿在2004-7-10 20:27:18的发言:
笑话,村里鄰何时成了基層政權?老大你不会把基层政权和自治组织都区分不清楚吧。

本来就不好区分。你说台湾有几级,日本有几级呢?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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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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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4-07-10
在标榜民主的社会,由自治的组织行使政府的权利,或反过来说政权的产生是基于自治的原则选举出来的。所以很难说自治组织一定不能代表政权。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4-07-11
我觉得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最最重要的区划制度应该是市镇(一个相对独立的自治体)。余下的是根据历史传统继承或者现实整合的区域区划。可惜到目前为止,前者还没有进入官方的视野,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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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4-07-14
我的感觉是村级自治跟自治区一样都是有名无实的,中国现有的村级应该属于政权组织,只是有实无名
子曰: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4-07-15
我的感觉,我们的村更象是乡镇政府的派出所,是准政权组织,说是村民自治组织是自欺...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7-05-13
引用第12楼vladimir于2004-07-09 22:10发表的  :
你光是基層政權的定義就錯了. 目前兩岸在基層政權上的定義都是指村里鄰之類的地方基層單位, 鄉現在已經算是地方政府了, 但以前是屬於基層政權範圍.鄉由基層政權過渡到地方政府的過程並未影響到縣級的變化 至於縣的面積, 也許南方縣是不斷在析設, 但河北河南的縣就很難有改變了吧?

支持,驳得有理!
[ 此贴被天下生民在2007-05-15 18:26重新编辑 ]
一级辖二级:省州—都府郡县市    都—县  省—州—县市       
二级辖三级:郡县—市镇乡   都府—镇乡   市—乡
厢组都市、区组府市或厢、街组市或区、社区组街或属乡镇 不与地域型政区比级别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9-02-26
为什么呢
有心能知,有情能爱,有缘能聚,有梦能圆。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9-03-13
回 18楼(护国主) 的帖子
很赞同!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9-06-17
只是名字没有改,别的就不一定没变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9-06-19
引用
以下是引用上官懿在2004-7-9 18:14:39的发言:
  这个论述是错误的。二千年来,县之一级变化很大,首先地位在变化,古代县是基层政权,相当于现在的“乡”,现在则是倒数第二级。其次,管辖人口在变化,古代县管的少,现在管的多;第三,管辖面积在变化,古代县管的大,现在管的小;可见今县非夕县,怎么能“说县之一级不大变更”呢?

引用第12楼vladimir于2004-07-09 22:10发表的  :
你光是基層政權的定義就錯了. 目前兩岸在基層政權上的定義都是指村里鄰之類的地方基層單位, 鄉現在已經算是地方政府了, 但以前是屬於基層政權範圍.鄉由基層政權過渡到地方政府的過程並未影響到縣級的變化 至於縣的面積, 也許南方縣是不斷在析設, 但河北河南的縣就很難有改變了吧?

人家是3条。

用脚想想也知道今县非夕县,天壤之别了
20岁的强省派
30岁的分省派
40岁的虚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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